一、組織領導
(一)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負責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臨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二)醫務部定期組織專家對糖皮質激素的臨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分析,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改進意見。
二、使用的基本原則
糖皮質激素主要用於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應用涉及臨床多個專科,應用糖皮質激素要非常謹慎。正確、合理應用糖皮質激素是提高其療效、減少不良反應的關鍵。其正確、合理應用主要取決於以下兩方面:
一是**適應證掌握是否準確;二是品種及給藥方案選用是否正確、合理。
在臨床診療工作中應參考和遵循《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制定個體化給藥方案,在**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的適應證;
(二)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方案;
(三)重視疾病的綜合**;
(四)監測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五)注意停藥反應和反跳現象。
三、分級管理
糖皮質激素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藥物應用範圍、安全性、療效、不良反應等因素,對糖皮質激素的衝擊**及長程**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糖皮質激素的衝擊**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職稱醫師決定。
(二)長程糖皮質激素**方案,需由相應學科主治及以上職稱醫師制定。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的長程**方案制訂需內分泌專業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師決定。隨訪和劑量調整可由內分泌專業主治及以上職稱醫師決定。
(三)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糖皮質激素,但僅限於3天內用量,並嚴格記錄救治過程。
四、使用管理
(一)藥品調配:調配糖皮質激素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或醫囑單,經藥師審核後予以調配,複核無誤後發放。對糖皮質激素的衝擊**及長程**方案的處方或醫囑,藥師應審核處方醫師的資質,符合要求後方可調配。
(二)用藥複核:護理人員在給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前,應核對患者資訊、藥品資訊,並仔細檢查藥品的外觀狀況,確認無誤後方可給藥。
(三)安全用藥:在選擇和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應注意與其他藥物之間的配伍禁忌。密切關注藥物不良反應,一旦發生應立即對症處理並及時上報。
五、合理使用
(一)糖皮質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原則應參照《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應用。
(二)對特殊人群(兒童、妊娠、哺乳期婦女)中的應用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兒童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兒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應嚴格掌握適應證和妥當選用**方法。根據年齡、體重(體表面積更佳)、疾病嚴重程度和患兒對**的反應確定糖皮質激素**方案。密切觀察不良反應,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質激素對患兒生長和發育的影響。
(2)妊娠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孕婦慎用糖皮質激素。特殊情況下臨床醫師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糖皮質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症患者妊娠期應堅持糖皮質激素的替代**,嚴重的妊娠皰疹、妊娠性類天皰瘡也可考慮使用糖皮質激素。
(3)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哺乳期婦女應用生理劑量或維持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對嬰兒一般無明顯不良影響。但若哺乳期婦女接受中等劑量、中程**方案的糖皮質激素時不應哺乳,以避免經乳汁分泌的糖皮質激素對嬰兒造成不良影響。
(4)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者不宜懷孕。
六、監督管理
(一)嚴格限制沒有明確適應證的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
(二)加強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監測。
(三)醫務部定期檢查處方醫師資質。
(四)定期對臨床科室的糖皮質激素類藥物使用情況進行點評,並對不合理用藥情況進行干預,進行持續質量改進。
激素類藥物臨床使用專項點評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臨床抗菌藥物使用,減少藥物不抗反應,提高藥物 效果,保障用藥安全 有效 經濟 落實我院處方點評制度的要求,特制訂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專項點評制度。一 組織管理 激素類藥物使用情況專項點評工作在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 委員會下設的廚房點評管理小組領導下,由激素藥物使用情況專項點評小組成員負責完成...
激素類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制度
一 激素類藥物使用原則 一 嚴格掌握激素類藥物使用的適應症 禁忌症,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二 激素類藥物在非必要時,應盡量不用 必須使用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劑量和療程用藥。三 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 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 間隔時間 用藥途徑。二 激素類藥物使用細則 一 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激素類藥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 激素類藥物使用原則 1 嚴格掌握激素類藥物使用的適應症 禁忌症,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2 激素類藥物在非必要時,應盡量不用 必須使用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劑量和療程用藥。不能將激素類藥物當作 萬能藥 而隨意使用。3 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 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 間隔時間 用藥途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