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裝置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標準

2022-04-01 06:02:20 字數 1460 閱讀 2828

管理標準

qg/xq0306-09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礦用裝置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管理工作。

二、採購管理

(一)公司採購的裝置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辦法執行。

(二)由礦方急需經公司批准的採購裝置,在採購招標中要檢查投標單位相關產品的煤礦安全標誌證書及編號。另外在採購合同中要註明產品必須有煤礦安全標誌的條款,不得採購無安全標誌證書或安全標誌過期廠家的裝置。

三、驗收管理

(一)對公司機電裝置租賃站拉回入庫的裝置,要檢查是否有煤安標誌,煤安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並登記入帳。

(二)無煤礦礦用安全標誌的產品嚴禁入庫。

(三)對由公司採購的固定資產裝置入庫驗收時,要檢查是否有煤安證書,裝置上煤安證號是否與證書一致,煤安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並登記入帳。

(四)裝置管理員要做好驗收記錄,登記清楚,確保煤安標誌物、證一致。

(五)對礦自主購進的裝置,要檢查是否有煤安證書,煤安證號是否在有效期內,並登記入帳。

(六)對煤安標誌及裝置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作為驗收的乙個主要方面,裝置管理員對相關資料登記造冊後交科檔案員統一歸檔管理。

四、安全標誌臺帳

(一)裝置管理員應根據入庫裝置登記驗收記錄,定期將煤礦安全標誌情況移交給檔案管理員,由其統一編制安全標誌臺帳。

(二)安全標誌臺帳要說明裝置的名稱、型號、數量、入庫時間、使用地點等。

(三)對小型材料(如電鈴、接線盒、訊號、**等)也要建立煤安標誌臺帳,由**科負責;通風儀器臺帳由生產科負責建立。

五、現場使用管理

(一)對機電裝置編號管理,每台裝置打字焊號,並對此臺裝置的有關資料進行登記,方便查詢該裝置的生產廠家、煤安證號等詳細資料。

(二)各區隊使用單位,在領用裝置出庫後,在搬運過程中防止裝置銘牌及本身受到意外損壞,在使用中,要注意保護好裝置的銘牌,不要隨意敲打損壞裝置銘牌。

(三)因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不當,造成煤安標誌牌損壞或丟失, 對使用單位罰款200元/次;

(四)煤安標誌牌損壞或丟失後,由機電科通過該裝置的詳細資料聯絡廠家補發標誌牌。

(五)裝置的「ma」標誌及煤安證號作為機電裝置檢查中的重要內容,對沒有「ma」標誌的裝置要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公升井停止使用。

(六)機電科應定期檢查在用裝置煤安標誌證號使用有效期,對煤安標誌證號過期的裝置要暫時停止使用,統一建賬管理。聯絡廠家補發煤安標誌證號後,方可繼續使用。

(七)各使用單位要對所轄裝置進行建帳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機電科會同有關部門每月對區隊按照礦煤安標誌管理標準進行檢查落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

六、資訊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的資訊

1.國家煤礦生產有關法律、法規;

2.礦機電裝置管理有關制度;

3.各單位崗位職責。

(二)本標準輸出的資訊

1.裝置驗收單;

2.煤安標誌臺帳:生產廠家、煤安證號、有效期;

3.裝置臺帳:名稱、型號、編號、生產廠家、煤安證號;

4.處罰單。

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申請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申請 初審相關工作,根據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申請單位 以下簡稱申請人 應向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中心 以下簡稱安標國家中心 提出產品安全標誌申請。第三條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申請型別分為首次申請 變更申請和延續申請。一...

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技術審查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技術審查工作,根據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技術審查是通過對產品執行標準 圖紙 主要零 元 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細表等技術檔案的審查,判斷申請安全標誌的產品在技術上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礦山安全有關規定的活動,重點審查產品的安全效能。...

進口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進口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納入安全標誌管理目錄的進口礦用產品,均應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其製造商應嚴格執行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有關規定。第三條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中心 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