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鋼印標記移植規定

2022-03-29 22:08:48 字數 1223 閱讀 6450

鍋爐製造通用工藝守則

q/tlj04.0113-11

本標準規定了在鍋爐產品中作材料標記、焊工代號、無損探傷等標記的要求和移植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鍋爐產品中受壓和主要承載元件及產品圖樣和技術條件上規定需作材料、焊工代號 、無損探傷標記的原材料、零部件。鍋爐輔機產品可參照本標準規定。

a) 原材料:鍋爐鋼板、大板梁翼板和腹板用結構鋼鋼板、鍋爐鋼管、型鋼(不小於25號的工字鋼和槽鋼)、圓鋼(用作鍋殼式鍋爐的拉撐及直徑不小於40mm用作吊桿的圓鋼,合金鋼吊桿直徑不限)、鍛件(集箱端蓋、集中下降管、法蘭、三通等);

b) 零件:鍋筒筒體、封頭、人孔蓋、人孔加強圈、補強板、集中下降管,外徑不小於¢159mm的管接頭、管道、連線管,集箱筒體、端蓋、手孔蓋、大板梁(或主梁)的翼板、腹板、鍛件法蘭、三通、彎頭,吊耳、合金鋼吊桿、直徑不小於40mm的碳鋼吊桿等;

c) 鍋爐合金鋼承壓鑄件應打上或鑄出鋼號(或代號);

d) 凡技術條件、產品圖樣和有關檔案上有要求者。

材料和零件上打材料鋼印標記位置,凡圖樣上註明材料標記部位時,按圖樣規定,圖樣上未規定材料標記部位時,按圖1~圖14所示標記(圖中□為標記處)。當材料或零件由於位置不夠時,也可將材料標記記入傳遞卡(或工票)。

車間材料員應核對所領材料與「材質控制單」上牌號、檢驗編號是否一致。下料時材料標記由操作者移植到需下料、分割塊(段)上,對截去坯料後的剩餘材料,應重新作好材料牌號和檢驗編號標記,經檢驗員確認並打上認可標記後,才允許分割下料。

各道工序操作者應對材料標記進行檢查,保證標記清晰可見。如在加工過程中原標記被加工掉,應另選在易於觀察的非工作表面上移植原標記,並經檢驗員確認,作認可標記。下道工序發現標記不符合規定者應拒收。

在加工過程中,上道工序檢驗員的認可標記不屬於本道工序的移植內容。

鍋筒、集箱(筒體)的縱、環焊縫;鍋筒、集箱與接管(管接頭)的連線焊縫;封頭拼接焊縫;人孔、手孔裝置上的焊縫;受熱面管子的拼接焊縫;接管與法蘭的連線焊縫;鍋筒、集箱的支吊耳板或拉撐的角焊縫;焊接吊桿對接焊縫;焊製三通角焊縫;凡需經無損探傷的承載的梁、柱等拼接焊縫及四條貼角焊縫、托架焊縫、焊接接頭試件等。

凡圖樣和技術條件上要求進行熱處理以達到設計要求的零件或材料,在進行熱處理後,應在材料的牌號後,打在熱處理鋼印標記和熱檢編號,若不打鋼印,必須有熱檢編號的記錄。

凡需經射線和超聲波探傷的焊縫,應予編號登記,並在焊縫旁打上探傷編號(包括探傷區域順序編號)鋼印,此編號應在探傷委託單(送驗單)上註明,並在射線底片或探傷報告書上予以記載。不合適列印標記時,應採用透視部位草圖或其它標記方法。

08 0307材料標記移植規定

1 材料的標記 1.1 凡入庫的合格材料 板材 管材 元材 都應有完整的材料標記 材料代號,並有材料檢驗員確認標記。a 板材的標記應在鋼板兩端右下角距端邊線各100mm處見圖1,並在表面塗上防鏽油,以防腐蝕。原材 料 標記標記 100b 管材的標記應捆紮後栓標籤。c 棒材標記,在斷面上塗綠色油漆,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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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壓力容器材料標記移植規定 一,材料標記規定 遵照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主要受壓元件所用材料入庫驗收時,必須作標記。主要受壓元件是指封頭,筒節,主法蘭等。l 材料標記包括 材質編號 材料入庫年份 流水編號 材料代號。檢驗確認印記 2 入庫材料標記 直徑50公釐以下的園鋼 鋼管 按生產批號捆紮...

材料標記移植規程

為了防止起重裝置因為材料誤用造成安全隱患以至於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現根據本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守則,制定以下材料標記移植規程。請各位員工按照此規程做好材料標記移植工作。1 材料入廠時一定要有材質保證單,材料標記。確認購買鋼材的牌號,規格。並且將材料整齊有序,分類存放。2 材料使用之前,相關部門要制定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