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監理管理辦法 改

2022-03-25 03:49:40 字數 3801 閱讀 6296

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

監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建設質量,規範工程監理行為,確保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專案的順利實施,根據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檔案範本》、《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人本化」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與柳州至武宣公路工程專案建設的建設單位(即業主:廣西龍和公司高速公路****,以下簡稱龍和公司)、監理單位(總監辦)。

第三條工程監理管理,除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外,還必須遵守合同協議書、招標檔案、投標檔案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監理工作管理

第四條監理工作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龍和公司統一領導、檢查和督促監理管理工作;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具體負責監理管理工作。

第五條龍和公司監理管理職責

1、 負責制定和修訂監理管理辦法。

2 、負責監理招標、合同簽訂及審簽監理補充協議等。

3 、對監理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具體包括:

(1)對監理合同進行交底,並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有爭議的合同條款負責解釋。

(2)開工後三個月內對總監辦的監理規劃、實施細則、工作制度和質量管理辦法等建立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3)每半年對總監辦的監理管理職責履**況進行一次綜合檢查。

(4)不定期地對總監辦在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工作進行檢查。

4、負責審批監理人員變更、監理工作範圍變更、合同工期變更和索賠。

5、對監理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進行通報和處罰,並責令整改。

6、 審查、批准監理工作大綱和實施細則。

7、 審查、批准現場監理機構的監理工作組織。

8、 指導、督促現場監理機構建立內部工作制度。

9、 對監理人員到崗和變更進行管理。

10 、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單位的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監理行為進行處理。

11、 依據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交(竣)工、缺陷責任期不同的工作要求,對監理單位在進度監理、質量監理、費用監理、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監理職責履行進行管理,對監理的不當行為進行糾正,並依據合同進行處罰。重點工作內容包括:

(1)人員管理:對監理人員到崗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對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考核、登記。

(2)進度監理:每月對總監辦的進度控制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對承包商提交的各種進度計畫審批與調整、計畫管理措施落實和計畫完成等情況。

(3)質量、安全和環保監理:每月對監理中心試驗室儀器裝置的完備性、運轉狀況、檢測頻率和試驗資料進行抽查,關鍵專案的抽查率不得低於50%;對分項、分部工程開工審批情況進行抽查,對監理人員現場監理情況進行巡查;對質量活動組織開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費用監理:在工程量清單調整、設計變更和計量支付日常審批過程中,對總監辦審查的及時性、規範性、準確性等工作質量進行審查,每月組織專項活動進行檢查。

(5)監理檔案與資料管理:每月對監理日誌、工作台帳等監理記錄進行一次檢查,對監理月報內容進行抽查、核實。

(6)對隱蔽工程監理旁站、驗收等情況進行明查暗訪。

(7)開展龍和公司其它專項監理管理活動和培訓考核工作。

12 、負責監理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審查,提出書面意見報上級部門審批。

13 、負責監理費用支付。監理費用按招標合同金額總額控制並實行「優監優酬」,超出部分報上級部門審批。

14 、負責根據日常監理管理中掌握的情況,每個季度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定,並據此確定優監優酬費用和履約考核等級。

第三章優監優酬

第六條對監理服務實行優監優酬

1、優監優酬**為各監理單位合同價5%的總和。監理單位的優監優酬**在第一次計量時由業主全部扣回,並由業主統一支配。

2、優監優酬**用於本專案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合同、投資、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勵。

1) 優監優酬**的80%用於支付施工期間業主組織的考核評比活動中監理單位達到優勝時支付給監理單位和管理有功的相關人員。

2)竣工驗收時,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優良,且在業主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料歸檔移交等後續工作的,監理單位可獲優監優酬**20%;竣工驗收工程質量等級評為合格時,對監理單位不獎不罰。

3、 施工期間監理服務質量等級依據《從業單位履約能力考核辦法》確定。

4、 經考核評比後,各監理單位按下列(表一)獲得優監優酬費用

(表一)

5、 優監優酬服務費每個季度隨監理服務費結算並支付。

第四章獎懲

第七條監理單位控制有效、調控得力、工程費用節省,促使承包人(即施工單位)如期保質完成合同內容,業主將給予適當獎勵,見合同專用條款及監理考核辦法。

1、監理單位要保證配備裝置的規格、效能及監理人員的數量、資質不低於監理合同的規定,否則,每發現一例,沒收監理單位1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在三天之內整改、完善。

2、監理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地現場,一般監理人員請假5天以內,專業監理工程師請假3天以內,在安排相應人員替換後,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並報工程管理部備案;一般監理人員、專業監理工程師請假超過上述規定的及正、副總監理工程師請假3天以內,在安排相應人員替換後,由工程管理部審批;正、副總監理工程師請假3天以上,並安排相應人員替換後,由龍和公司領導審批;正、副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安排同時請假。對未經同意,監理人員擅離崗位;或雖經同意離崗而未安排相應人員替換;或監理單位參加本工程監理人員的出勤率較低,造成監理工作不力的,每發現一次沒收監理單位5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出勤率較低的衡量標準為:

監理工作人員的總出勤率低於90%。出勤率按監理合同中規定值與監理人員實際出勤值進行統計。龍和公司每月將不定期進行抽檢。

3、全體監理人員應嚴格監理,對每個部位、每個工序進行現場檢驗、抽查,對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工藝和隱蔽工程應全過程旁站。監理人員不在應旁站的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沒收監理單位5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個人累計三次,則要求監理單位在三天之內撤換當事人。

接到檢驗申請單後,必須在約定時間的2小時內進行現場檢驗,及時指出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種現象和因素。若無特殊情況超過規定時間,每延誤一次,給監理單位一次警告,累計三次警告,沒收1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如屬於監理人員個人原因要求監理單位在三天之內撤換當事人。

4、在合同執行期間,由於監理工程師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工作需要的圖紙或指示,造成施工單位進度延誤或中斷施工,致使龍和公司增加費用支出或工期延誤;或由於監理的原因造成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所下達的指令不能按期落實導致進度緩慢,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低劣,每發生一次,沒收監理單位5000元的履約保證金。

5、監理人員應按要求對施工單位的材料用量進行考核,防止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確保工程質量,考核成果隨同計量支付月報一併上報,若不認真進行考核,每發現一次則沒收監理單位1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如屬於監理人員個人原因要求監理單位撤換當事人。

6、監理抽樣頻率(包括平行試驗的頻率)達不到要求或弄虛作假,經檢查核實,沒收監理單位10000元/次的履約保證金,同時要求補做有關試驗;試驗資料有誤,或資料整理達不到要求,沒收監理單位5000元/次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在三天之內更正有誤的有關資料。

7、施工單位報來計量的工程數量與實地不符,監理工程師未作複核或更正,每發生一次,對監理進行警告,累計三次警告,要求監理單位在三天內撤換計量工程師並沒收監理單位1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屬弄虛作假、故意多計重報者,每發生一次,除按上述時限撤換計量工程師外,並沒收監理單位2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

8、龍和公司在日常的檢查中,在同一施工段兩次發現同樣問題的給予批評,第三次發現給予通報批評並沒收10000-100000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房建工程、綠化工程和監控、通訊、收費系統機電工程、環保工程等其它專案監理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九條本辦法由龍和公司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河南省107國道新鄭境改建工程 第 tj 3合同段 k17 000 k22 000 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施工單位名稱 江西有色責任有限 公司專案經理部 2011年10月5日 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實現,根據專案管理部有關指導意見和相關監理程式...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s223石鎮線古縣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一 為確保s223石鎮線古縣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順利實施,保障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安全,根據國家現行法律 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 規範,以及 s223古縣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監理合同 有關精神,結合s223石鎮線古縣至江口段...

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

交通部令2005年第5號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工程建設管理,規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行為,保證公路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等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交通部批准初步設計的新建 改建公路工程的設計變更,應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