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生產 畢業 實習管理辦法 正式稿

2022-03-05 10:14:21 字數 3876 閱讀 3409

閩農林大教字﹝2010﹞44號

關於印發《福建農林大學生產(畢業)實習

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學院,各有關部門,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生產(畢業)實習管理,切實提高學生生產(畢業)實習質量,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校外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高[2010]42號)精神,學校對《福建農林大學關於生產(畢業)實習管理的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制定了《福建農林大學生產(畢業)實習管理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福建農林大學生產(畢業)實習管理規定》

福建農林大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校領導

附件:福建農林大學生產(畢業)實習管理規定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校外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高[2010]42號)精神,為了加強我校學生生產(畢業)實習管理,提高生產(畢業)實習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生產(畢業)實習的目的

1、加深對所學專業的感性認識,在實踐中運用並深化所學的理論知識;

2、在實習中獲得實際知識和實際生產技能;

3、培養學生獨立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培養學生的勞動和扎根於群眾的思想觀念,以及理論聯絡實際的工作作風。

二、生產(畢業)實習的組織管理

學校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和相關職能處室、相關學院分管教學的領導組成「學生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對實習工作進行全面的統籌管理,對實習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進行研討和審定。

(一)教務處對生產(畢業)實習工作進行巨集觀管理與諮詢服務,並對實習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其主要職責是:

1、制訂生產(畢業)實習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2、負責實習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3、負責組織實習工作的檢查、總結、交流和評估等。

(二)學院負責生產(畢業)實習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組織制訂實習大綱及每年的實習計畫。實習計畫內容包括:實習的目的與任務;實習的組織領導;實習的地點選定;實習的內容要求;實習的時間安排;實習的方法與步驟;實習的紀律;實習的總結與考核等。

實習前要將實習大綱、實習計畫發給學生;

2、組織實施實習計畫(確定指導教師,選擇實習地點及學生的分組和實習過程的管理等);

3、檢查實習的進展情況;

4、組織實習的考核和交流,制定實習成績評定標準;

5、負責實習經費安排與開支的審核。

(三)指導教師的職責

1、做好實習前有關準備工作,在實習前應制定並向學院提交實習計畫,經審批後執行實習計畫;

2、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活狀況;了解和處理實習中的業務和生活問題,定期向學院及實習單位匯報;

3、認真指導學生實習,嚴格要求,不放任自流;

4、按照規定安排實習經費開支,辦理財務結算,保證專款專用;

5、組織學生做好實習總結報告和小組鑑定,批閱實習報告,評定實習成績並寫出書面評語;

6、實習結束後,負責實習工作的總結,書面向學院報告。

三、經費開支

實習經費用於實習單位管理、師生實習期間差旅及食宿補助、實習單位校外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酬勞、相關保險、實習工具、材料和其他消耗品、特殊勞防用品及其他與校外實習工作有關的支出。具體開支辦法另行規定。

四、實習形式

各教學單位應切實加強校外實習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堅決杜絕學生校外實習放任自流現象。學生生產(畢業)實習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下實習形式:

1、集中實習

集中實習指由學院統一聯絡實習單位,由指導教師帶隊,集中進行的生產(畢業)實習。各教學單位應嚴格按照教學計畫和實習大綱要求,努力做到集中安排學生生產(畢業)實習活動,並安排具有實踐經驗、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學生生產(畢業)實習指導教師,切實做好學生生產(畢業)實習的指導、教育和管理工作;

2、與科研專案結合進行實習

對經費比較充裕、又能夠完成實習目標的科研專案,可以將實習任務與科研專案結合起來,由課題負責人指導,並應保證學生有一定時間在生產一線實習;

3、其他

因就業見習等特殊原因,學生可申請自主聯絡能承擔相關專業實習任務的實習單位進行校外生產(畢業)實習(含定向生和委培生申請回定向和委培單位實習)。學生必須填寫《福建農林大學學生自主聯絡實習單位申請表》(見附件1),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核、批准及簽訂相關承諾書後方可執行。

五、實習紀律與成績考核

1、學生不得無故不參加實習,如因公必須留校或中途回校者,須事先徵得院領導同意,並報教務處批准。實習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向指導教師請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隊;所有外出實習的學生均需與所在學院簽訂《學生外出實習安全協議書》(見附件2);

2、凡不參加實習時間超過規定實習時間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並視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補實習的機會,補做實習產生的費用由學生自負;

3、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與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維護社會安定和實習教學秩序;

4、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愛護勞動工具、儀器裝置,保證實習安全,如有違反造成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賠償相應損失,直至紀律處分;

5、學生要按照實習大綱要求,撰寫實習日記,並在實習結束後,撰寫實習總結報告和自我鑑定;

6、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完成任務的數量與質量、將所學知識應用於實踐的能力,學生自我鑑定(包括思想表現、學習態度、團結互助、勞動觀念以及遵守紀律等)情況、實習日記記錄情況及實習總結報告撰寫情況等,按百分制評定實習成績;

7、無故不按時繳交實習總結報告和自我鑑定者,其成績按不及格記錄。實習成績不及格者按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福建農林大學關於生產(畢業)實習管理的暫行規定》(閩農林大教字[2002]1號)同時廢止。

七、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福建農林大學學生自主聯絡實習單位申請表

附件2:學生外出實習安全協議書

福建農林大學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福建農林大學學生自主聯絡實習單位申請表

備註:1、隨錶附上實習任務和實習計畫。

2、本表留學院存檔備查。

附件2學生外出實習安全協議書

甲方:福建農林大學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老師了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實習教師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工作的時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咖、歌廳等與學生身份不符的場所,謹慎交友,注意自身防範。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學生)在實習期內,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單位的學生,由於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盡力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但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學生)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學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學生實習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後,其當事行為,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乙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福建農林大學學院(蓋章)   學生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福建農林大學生產 畢業 實習管理規定

學生外出實習安全協議書 甲方 福建農林大學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學生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 生產安全等教育。2 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老師了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

福建農林大學生產 畢業 實習管理辦法 正式稿

閩農林大教字 2010 44號 關於印發 福建農林大學生產 畢業 實習 管理規定 的通知 各學院,各有關部門,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生產 畢業 實習管理,切實提高學生生產 畢業 實習質量,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校外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 閩教高 2010 42號 精神,學校...

福建農林大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管理規定

閩農林大學字 2007 21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 智 體 美全面發展,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 人,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綜合素質測評的結果作為對學生各種獎勵 評先評優 各類資助和推薦就業的基本依據,並於畢業時存入學生個人檔案。第三條凡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