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會制度

2022-02-22 18:51:59 字數 3066 閱讀 5362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工程內部工作會議

第三章專案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

第四章專案各種專題會議

第5章專案監理例會

第六章其他會議

1.總則

1.1為便於例會程式化,提高會議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於聯合體合作方的內部工作會議、專案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專案各種專題會議和專案監理例會。

1.3雙方市場部定期組織內部工作會議、專案的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及專案的各種專題會議。監理例會由監理公司主持,工程部參會,協調各方關係。

2.工程內部工作會議

2.1 召開時間:每週四13:30,緊急情況工程部經理臨時確定。

2.2 召開地點:會議室。

2.3 參加人員:工程部全體成員。

2.4 會議由工程部經理主持,議程如下:

2.4.1 工程部各成員匯報上週工作和計畫下週工作。

2.4.2 工程部經理對各工程部成員近期工作進行評述,安排下階段的工作,對各成員提出具體要求。

2.4.5 傳達合作局及公司有關指示。

2.4.6 員工內部業務及思想交流、**。

2.4.7 工程部資料員記錄和整理會議內容。

3.專案部門工作現場協調會議

3.1 召開時間: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時間。

3.2 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3.3 參加人員:公司有關領導、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工程部經理或其它工程部人員,監理公司相關人員。

3.4 工程部資料員記錄和整理會議內容。

3.5 會議主要內容:

3.5.1 簡單通報前次協調會到本次協調會期間專案質量、進度、安全等情況;

3.5.2 提出目前工程現場影響進度、質量、安全且尚未解決的問題;

3.5.3 提出需要各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時間。

3.5.4 由工程部經理監督會議記錄整理會議情況,形成《工程部協調會議紀要》。

本紀要是與會各方經過討論得出的一致意見,必須遵守執行,無故缺席方視為無異議,必須無條件執行。會議紀要也可作為施工現場變更、補充預算和簽證的依據。

4.專案各種專題會議

4.1 召開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2 召開地點:專案會議室。

4.3 專題會議的分類:

4.3.1 常規性專題會議:基礎問題專題會、圖紙會審等;

4.3.2 非常規性專題會議:為解決工程部無法按常規程式處理的問題而召開的協調會議。

4.4 參加人員

4.4.1 常規性專題會議參加人員:工程部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規劃部、預算部工程師;

4.4.2 非常規性專題會議參加人員:公司有關領導、工程部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規劃部和預算部工程師、被邀請的專家;

4.5 由工程部經理指定與會工程部人員記錄整理會議情況,形成《專題會議紀要》。本紀要是與會各方經過討論得出的一致意見,必須遵守執行。

此會議紀要也可作為現場施工變更、補充預算和簽證的依據。

5.專案監理例會

5.1 召開時間:每週四14.:30,緊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臨時確定。

5.2 參加單位:工程部部分成員、現場施工的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成員。

5.3 主持人:總監理工程師。會議紀要由監理單位編寫,經工程部審閱後發放各與會單位。

5.4 會議主要議題為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種、各工序的配合。

5.5會議應由施工單位匯報上週計畫完成情況和本週計畫,以及本週在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和採取的相應措施;並匯報上週監理例會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5.6 先逐條總結前次監理例會提出的問題落實情況並核實。再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討論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的具體措施,並得出統一意見。

5.7 監理單位記錄並整理會議紀要,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檔案,與會各施工單位在收到檔案後應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返饋。

5.8 達成的統一意見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執行,無故缺席方視為無異議,必須無條件執行。執行不力可採取經濟性處罰。

5.9 監理例會紀要中涉及費用變更的內容,可作為結算依據,所以,工程部在監理單位發放會議紀要前對紀要要進行認真審核。

6.其他各會議:

6.1首次監理工程例會內容:

6.1.1 介紹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組織架構和員工分工。

6.1.2 檢查施工單位開工前準備各項事宜(現場臨建、臨時施工用水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和安全、衛生、紀律等)。

6.1.3 檢查建設單位對合同履**況(工地移交、圖紙提供等)。檢查監理單位人員情況。

6.1.4 監理工作程式交底,包括進度計畫申報、審批流程、專項方案審批流程、工程驗收流程(隱蔽驗收、檢驗批驗收、分部分項驗收、中間驗收等)、材料進場檢驗流程、工程延期審批流程、工程簽證和零星工程委託流程、工程進度款申報審批流程、工程進度款支付流程、監理工作**的使用方法、往來檔案格式要求、公司的相關制度等。

6.1.5 明確各方使用錶樣,明確統計時間和公文、驗收、簽證、支付手續。

6.1.5 明確工程例會地點、時間、議程、簽發名單。

6.1.6 明確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和監理提交書面有關報表的時間和內容。

6.1.7 明確本專案所採取的監理手段。

6.2專案的總包協調會

6.2.1 專案的總包協調會原則上為每週一次,但在只有總包施工、分包較少的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可暫不開展此工作,地點在總包會議室。

6.2.2 參加單位:工程部可跟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安排人員參加,監理公司及各分包單位必須派員參加。

6.2.3 主持單位為總包單位,會議紀要由總包單位編寫,並及時呈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6.2.4 會議主要議題為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各單位、各工種、各工序的協調配合。

6.2.5 先逐條總結前次總包協調例會提出的問題落實情況並核實。再由總包單位主持討論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的具體措施,並得出統一意見。

6.2.6 總包單位記錄並整理會議紀要,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檔案,與會各施工單位在收到檔案後應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返饋。

6.2.7 達成的統一意見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執行,無故缺席方視為無異議,必須無條件執行。執行不力可採取經濟性處罰。

工程例會制度

1 工程例會每週定期召開,由專案經理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通知和召集參會人員,專案部全體管理人員和各作業隊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必要時邀請業主 總包方 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參加。2 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例會,並進行會議簽到,因故不能參會者,須事先向專案經理請假。3 所有參會人員應保持良好的會場紀律。會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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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加強工程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及時了解專案工程情況,解決專案上存在的問題,制定本辦法。二 工程例會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定期的月度工程例會 專題工程例會和周工程例會形式。1 月度工程例會參加人員為公司領導及機關部門負責人 召開時間為每月5日 遇休息時間順延到正常上班時間 2 專項會議 為解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