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2022-02-08 23:38:52 字數 524 閱讀 6319

工作制度

一、排查重點

1、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

2、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3、有可能發生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苗頭、隱患;

4、群眾比較關注、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主要範圍

1、因體制改革、歷史遺留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2、因勞資糾紛、生活待遇、醫保、社保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3、因婚姻、家庭、鄰里關係引發的較大矛盾糾紛;

4、因其他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三、程式與方法

1、定期排查。各責任單位每個月定期排查一次,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及時彙總,經理事長簽字後報縣綜治辦。遇有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

沒有發生問題的,實行零報告制度。

2、每季度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會議,及時調解排除隱患,隨時掌握情況。

3、各責任股室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責任人包案制度,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和萌芽狀態,協調至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解決。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江陵縣實驗高中 為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預防和減少犯罪及 件的發生,確保學校和諧 教學秩序穩定,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範圍 1 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 2 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3 有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一 堅持 誰主管 誰負責 的原則。對屬於建設局範圍的信訪事項,必須立案受理。屬於哪個領導的職責,就由哪個領導負責處理 屬於哪 站 室,就由哪 站 室具體承辦。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工地 解決在單位 解決在萌芽狀態。二 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要嚴格把握政策,對於事實清楚 符合政策規定的信訪事項,要認真負責地予...

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各處室要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情況定期報告學校政教處。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按照協調會議議定的要求由有關處室限期處置。本處室解決不了的,由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對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 件的矛盾糾紛要隨時上報,經排查沒有發現問題,也要記錄在案,實行 零報告 制度。學校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