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2022-01-22 10:05:12 字數 4704 閱讀 5617

經公司安委會於2023年討論通過2023年度安全工作實施意見,希各部門認真組織職工學習,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擬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確保本單位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一、 安全工作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條例及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切實加強現場的管理工作,促進公司的穩定和發展,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二、 安全工作的宗旨:

做到與時俱進,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

三、安全工作目標:

1、 狠抓安全工作重點:「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及機電、運輸、頂板等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和零敲碎打事故的發生。

2、 狠抓職工的思想素質教育和培訓工作,以條例及法規和三大規程為契機,注重實效,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按章操作,把各種隱患消除在萌芽中。做到生產讓安全,達到安全為天,警鐘長鳴,人人皆知。

3、 加強現場管理和安全監察力度,嚴格執法,對「三違」人員決不心慈手軟,做到制度逗硬,人人平等。

4、 加強《安全生產法》的落實,強化安全意識,狠抓安全評價工作。把十二字方針落到實處。實行安全風險抵押,強化安全監督檢查,消除隱患,消滅人身**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力爭實現安全年而奮鬥。

5、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管理,搞好礦區範圍內的安定團結,使公司的經濟和財產不遭受損失。由黨群辦制訂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6、 全年輕傷控制在32人次以內,分解到採煤、掘進、運輸等5個隊。各隊年輕傷控制在6人次以內。各隊月輕傷指標在0.5人次,其它部門輕傷控制在2次以內。

四、安全工作重點: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加強「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把十二字方針落到實處。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每月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和安委會,做到安全工作必須親自抓。依法改善勞動條件,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的人、財、物的保障。

分管領導具體抓,增強搞好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知難而進,以嚴務實抓好安全工作。技術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對「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負直接技術管理責任。

副礦長、安檢員、班組長抓現場,指導和督促公司規範化生產和現場操作。狠抓「三違」和事故處理,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前。

《二》、落實責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

認真落實責任,解決好以包代管、以包代罰、「三松一滑」和「三違」現象,具體措施辦法:董事長每月深入現場井下不少於4天,含對風機房的檢查。礦長每月深入現場不少於10天。

技術負責人每月深入現場不少於15天。技術員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25天,採、掘、班長每月深入現場不少於28天,值班員以當月工作日計算下井天數。機電副礦長每月對井下電器裝置的檢查不少於8天,含對風機房的檢查。

每月由專人記錄入井考勤和記錄,每少一天處罰50元。

《三》、注重安全投入,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根據國家規定每噸煤提取安全**不少於10元,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以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才能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四》、抓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安全工作不僅是安監科和領導的事,是要靠全礦職工家屬共同來參與的工作。所以,要求各部門必須按公司的安排布置,努力搞好份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為思想政治任務來進行考核。

1、搞好職工一年一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違規職工的停工安全教育。搞好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組織好新工人的培訓工作。

2、採、掘、各班組織職工學習採掘工作面開工前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及《安全規程》,工作面出現地質變化要及時制定補充技術措施和巷道貫穿前的安全措施。

3、各班要按時組織召開周二的「安全會」和半年開展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活動,並做好會議記錄和會議考勤。對未參加者罰款20元/次。

4、各生產班、組長入井前如開好班前會,布置好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同時抽背有關安全知識。逐步提高每個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意識,才能真正做到「警鐘長鳴」,達成到按章操作,才能保證安全生產穩步向前發展。

五、實行安全結構風險工資

《一》、從採、掘、運計件單價中提取30%作為安全結構工資。具體安全結構工資單價按2023年經濟責任制執行。

1、生產單位月無輕傷以上事故,無裝置責任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冒頂、提公升運輸、放炮和其它事故,一般安全隱患在定期內整改完善,當月安全檢查風險工資全部計發。

2、當月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減發安全風險工資1%。

(1)、當月輕傷1人/次;(2)、礦組織安全檢查出每件隱患整改不完善;(3)、有3—6千元的責任事故;(4)、當月發生冒頂長3—7公尺工作面或巷道;(5)、礦車執行時違章蹬車(6)、各種檢查不到位,或無記錄及記錄不全;(7)、過風門時未隨手關好風門;(8)、工作面缺支柱;(9)、違章使用各機械裝置;(10)、吊掛風筒未做到平直、穩、接頭嚴密、逢環必掛;(11)、各巷道、車場及叉道處有雜物、流砂、汙泥堆積,水溝不暢通等;(12)、違章開皮帶機,不按皮帶機操作規程操作。

3、當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減發安全風險結構工資獎的3%。

1)、工作面出現停電、停風未撤出人員;(2)、出現一次未執行**物品領退和現場驗收制;領送**物品不按規定運送或在途中逗留;(3)、喝酒入井者;(4)、當班無值班員在現場指揮安全生產者;(5)、各種通風設施未經通風員同意調節風量或損壞通風設施的;(6)、架設木支護時沒按規定進行施工;(7)、掘進工作面未實行風電閉鎖裝置;(8)、各種保護裝置不全或不靈活和不使用保護裝置;(9)、所負責管轄範圍內的電器裝置出現雞爪子、羊尾巴和接頭,無密封圈、擋板以及缺件等現象。(10)、違章進入停風點或盲巷中。(12)、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和有意損壞礦燈;(13)、不停機處理運轉裝置故障;

4、當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減發安全風險結構工資的8%。

(1)、當月發生重傷1人次(以鑑定為標準)的或裝置損失6千元—2萬元;(2)、當月發生冒頂事故長度7—15公尺;(3)、不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和瓦斯監控系統;(4)、重大安全檢查隱患不及時整改;(5)、帶煙火入井者;(6)、在井下帶電操作者;

(7)、有意破壞通風設施;

5、當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減發安全結構工資獎的40%

(1)、當月發生人身**事故;(2)、發生冒頂事故長度在15公尺以上;(3)、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事故。

《二》、實行目標考核

1、凡是出現追查處理的,按追查處理,同時又按本規定執行(自然災害除外),造成重大事故按法規論處。

2、造成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5%—25%由主要責任者和次要責任者賠償,其餘金額由隊賠償。

3、上級有關領導來礦安全檢查,查出隱患每條處罰50——100元,造成停產整改的每條隱患處罰500—1000元,其中部門負責人負40%的責任,值班員和班組長各負30%的責任,並處罰安全結構工資每條10%。

4、出現違章指揮每次處罰500元。

5、出現違章作業每次處罰50—500元,造成事故的,還將按法規論處。

六、安全管理重點人員按月考核獎懲辦法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檢查管理制,切實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經礦安委會辦公會研究決定,對生產線重點安全管理人員實行月考核獎懲辦法如下:

《一》、獎勵標準

1、單獨考核採、掘、運班長:當月輕傷2人次以內,無重傷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無4千元以上裝置責任事故和其它損失3千元以上事故,獎勵採、掘、運班長300元/月,值班員150元/月。

2、對搶救他人生命安全、有效防止事故發生和處理事故有功人員給予50—300元獎勵。

《二》、處罰標準

1、單獨考核的班,月輕傷2人次取消全班掛鉤人員獎勵資格,月輕傷3人次全班掛鉤人員各處罰50元/月,以此類推。

2、屬全礦掛鉤的管理人員,輕傷不考核,重傷1人次或裝置損失6千元以上事故,減發獎勵的50%,以此類推。

3、安全員一律與所負責的隊掛鉤,隊有獎才有獎。

4、對輕傷事故責任人和現場管理者的處罰。

(1)、受傷者本人負主要責任的罰款100元/人,負次要責任和一般責任的罰款20元/人。

(2)、當班值班員罰款40元/人,班長罰款20元/人

5、對重傷事故的責任者和管理者的處罰

(1)對重傷事故或6千元以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罰款300元/人,次要責任者罰款150元/人,連帶責任者罰款60元/人。

(2)該隊隊長、當班值班員各罰款380元/人,班長和安監員各罰款200元/人。

6、發生人身**事故對責任者和管理人員的處罰

(1)、對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的處罰本著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原則,罰款500—1000元/人,並接受行政處分,負次要責任者視其情節輕重罰款300—600元/人,並接受行政處分,一般責任人罰款100—300元/人。

(2)、對班長罰款700—1000元/人,當班值班員罰款600—700元/人,當班安全員罰款300—400元/人。

(3)、與全礦掛鉤的礦長罰款500—800元/人,副礦長罰款400—600元/人,技術負責人、技術員罰款260—400元/人,通風員罰款50—100元/人,其它安委會成員。

7、工傷管理掛鉤處罰

(1)、該班和部門發生工傷,以安全員通知為準,受傷者必須3日內在煤礦完善各種手續,3日後處罰該班班長100元。

(2)、醫院按礦長通知,對受傷者需要快報的,在受傷通知單上註明上報和傷情及分類。

七、生產線和職能部門與礦簽訂年終安全目標責任書,實行風險抵押金辦法,具體措施如下:

《一》、獎懲標準

1、實現安全年按抵押金2倍兌現,退還抵押金。

2、處罰標準

(1)、發生重傷1人次:對與全礦掛鉤的人員扣獎勵標準5%,對發生重傷的隊扣獎勵標準的15%,以此類推。

(2)、發生人身**事故1人次:對與全礦掛鉤的人員取消獎勵,退還抵押金,對發生人身**事故的隊扣完抵押金,補交抵押金,考核從補交之日起執行。(3)、工傷等級按鑑定標準執行,5—6級為重傷。

總之,我們的年奮鬥目標是:消滅死亡,將重傷控制在5人之內。狠抓「三違」人員,嚴格按處罰條例逗硬,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定安全生產目標制定 監督落實 獎懲兌現等。2 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審核公司安全目標的分解 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並監督安全目標的實現。3.2 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對上年度安全情況綜合分析,依據上級部門 如集團公司 電監辦等 與總經理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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