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廠管理制度

2022-01-10 23:38:25 字數 1873 閱讀 2641

3.3嚴禁外界推銷人員、小攤小販進入公司。

4、其他會客人員:

原則上在上班時間不得會客,若確有要事,應由門衛通知該部門領導,報經辦公室同意後相關人員至門衛值班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公司禁止在工作場所會客。

5、應聘人員:

門衛應要求應聘人員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而後指示至辦公室面試,在應聘完畢後離開公司時,門衛應簽注離廠時間並收回經相關人員簽名的《來訪登記表》。

四、 物資出入管理

1、 公司物資

1.1公司各種物資均需憑「物品放行單」放行,**/**成品銷售、樣板憑各自銷售部簽發的承運單/出庫單放行;

1.2生產物料、廢品、廢料、外協退換貨、產品外加工等先由倉庫開具出庫單(一式四聯),其中門衛聯交由各自的採購部主管審核簽字後交由門衛,門衛核對實物後方可放行;如採購主管不在,可由總經理助理審核「出庫單」,並簽字;

1.3辦公、生活用具、生產勞動工具等憑人力資源/行政部開具「物品放行單」;

1.4模具及與模具相關的外發加工,憑注塑與沖壓模具各自的模具主管開具「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如主管不在,可由再上級的副總開具「物品放行單」;

1.5裝置配件外出維修憑**/**生產部主管開具的「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2、外來物品

2.1外協送貨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並註明送貨的產品名稱(如已辦理公司車輛通行證的,可無需登記直接進入廠區),如有他廠物品裝載於同一車輛內者,需預先在門衛登記;

2.2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核對無誤後放行。若相關票據與實物不符,應立即扣留車輛,並通知人力資源/行政部處理。

2.3已辦理車輛通行證的外協車輛,車上裝載他廠物品未向門衛通報的,門衛有權扣留車輛,並通知人力資源/行政部處理。

五、 車輛管理

1、外來所有車輛進入廠區均須辦理登記手續,已有通行證的除外;

2、對進入公司的車輛進行指引,根據規定路線行駛和停放,服從門衛的管理,廠區內不得鳴笛和高速行駛。

3、門衛應監督所有進入公司車輛的停放,維持停放秩序(包括公司員工的車輛)。

4、對進入公司的外來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應報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責其照價賠償。

5、車輛離開,應對車輛進行檢查,是否有貨帶出,若有必須出具「物品放行單」,根據車輛進入登記核對實物無誤後,方可放行。(本條可參照本制度第四項2.3條款規定執行)

六、 日常巡視管理

1、巡視時間:不定時巡視,每班巡視不少於3次。

2、巡視範圍:公司廠區。

3、巡視時做到多看、多聽,若有問題,立即報公司領導。

4、下班後對廠區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5、巡視時注意人身安全,遇突發事件立即匯報。

七、 安全

1、值勤期間發現有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辦公室。

2、如發現火警、電器漏電、裝置故障、建築物險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3、值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遇值班門衛用餐、為完成臨時事項需離開一會等情況的,應關閉大門,以保證人員、物資、車輛進出得到有效控制。

八、 考核

8.1未按規定實施人員、物資、車輛出入登記及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等制度規定的事項,一經發現每次扣減當月收入20-20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按《損失賠償制度》規定承擔賠償。

8.2車輛在出門時被查出帶有未在「物品放行單(出庫單)」註明的貨物或超出「物品放行單(出庫單)」上貨物數量,且未在入廠前通知門衛的,處該駕駛員50-500元罰款。

8.3車輛進入廠區後不聽門衛勸告,擅自停放的,處該車輛駕駛員50元罰款。

8.4門衛在執勤中發現有車輛帶有未在「物品放行單」註明的貨物或超出「物品放行單」上貨物數量,且未在入廠前通知門衛的,將給與執勤門衛50-500元的獎勵。

九、本制度自2023年4月15日起執行,歸口部門為人力資源/行政部;其他規定、制度若有與本制度衝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出入廠管理制度

一 出入廠管理規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 車輛 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第二條範圍人員 車輛 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上下班應穿著工作服,本公司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掛工卡。第四條外來人員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對方公司有效工作證件...

出入廠管理制度

3 其他親朋來訪只能在門衛室接見。4 上班時間禁止私人探訪。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進入廠區的車輛必須服從公司管理。一律限速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按規定的路線行駛和指定的地點停放,出入需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第六條車輛管制 一 送貨車輛 1 送貨車輛從生產區大門進出,且出入時需登記時間 送貨廠商的資料,經大...

出入廠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入廠內需佩帶工作證方可進入。第二條員工未佩帶工作證時,門衛人員需查明身份及登記後方可進入。第三條上班時間出入廠區者,須有部門負責人開具的請假條,方可出入公司。第四條遲到 早退或請假者,須打出勤或退勤卡進出。第五條每天晚上20 30分禁止出廠,21 30之前必須回廠,由值班人員監督,除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