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廠管理制度

2021-03-04 02:38:15 字數 2220 閱讀 7630

一、出入廠管理規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上下班應穿著工作服,本公司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掛工卡。

第四條外來人員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對方公司有效工作證件交保安部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姓名、單位、職務、進出時間、進廠原因、接待人。

第五條外來人員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由。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表3.6.

17)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餘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註明出廠原因並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准後,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並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後放行。第一聯於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准,並經守衛註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後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採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表3.6.

18)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准(出借由經理核准其餘由廠處長或經理核准)後,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

二、三、

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後第二聯暫存守衛室,於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於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籤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並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後,於第四聯填註實際返廠數量後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後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後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於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並於第

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後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

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後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餘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註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於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

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並簽注入廠時間後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於廠商出廠後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於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並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並應於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註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後一批物品返廠後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

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後,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於入門物品欄註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他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

19)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後乙份存主辦部門,乙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

憑主辦部門科長簽准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表3.6.20)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於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

出入廠管理制度

3 其他親朋來訪只能在門衛室接見。4 上班時間禁止私人探訪。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進入廠區的車輛必須服從公司管理。一律限速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按規定的路線行駛和指定的地點停放,出入需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第六條車輛管制 一 送貨車輛 1 送貨車輛從生產區大門進出,且出入時需登記時間 送貨廠商的資料,經大...

出入廠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入廠內需佩帶工作證方可進入。第二條員工未佩帶工作證時,門衛人員需查明身份及登記後方可進入。第三條上班時間出入廠區者,須有部門負責人開具的請假條,方可出入公司。第四條遲到 早退或請假者,須打出勤或退勤卡進出。第五條每天晚上20 30分禁止出廠,21 30之前必須回廠,由值班人員監督,除特殊情...

出入廠管理制度

1 有責任監督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進廠到崗 遲到早退情況。2 對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職員進行流水登記 銷售人員,司機,採購員除外 3 除安排加班外,公司員工不得在非工作時間來廠逗留,妨礙門衛保安人員正常工作。4 對來公司辦事的客人要禮貌接待,須 徵得相關部門人員同意後,方可以進入廠區。5 非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