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2021-03-04 01:43:02 字數 1252 閱讀 235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章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凡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公司時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人員:

1、員工出入公司限定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後原則上禁止員工進出公司;

2、公司大門每天自下午6時以後至次日凌晨7時以前關閉,由警衛人員守衛,除遇特殊情況,經批准外,一律禁止出入;

3、值班和夜間倒班人員按值班表和倒班安排的時間出入公司;

4、因工作需要,由部門領導和公司領導安排的加班人員,提前通知警衛。

第四條非本公司人員:

1、因公或辦理業務需進入公司者,應出示有效證件,到警衛進行登記或經公司有關部門准許,方可出入公司;

2、如有工程或專案需要臨時用工人員出入公司,主辦單位應向公司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以識別憑證出入公司。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入公司車輛:

1、凡進入公司的車輛,皆須接受檢查和辦理入公司手續後,才獲准進入,

並應停靠在指定位置;

2、運載貨物的車輛進入公司,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註明車號、裝運品名、

事由等,經有關部門領導簽字,公司領導批准後,警衛查對並簽注時間後方能進入。

第六條出公司車輛:

1、車輛出公司,不論廠商車輛或員工車輛均需停車接受檢查,若載有物品時,需憑「物品放行單」始准放行,沒有「物品放行單」則不准載運任何物品出公司;

2、提運本公司產品車輛,憑主辦部門核發的「成品交運單」和「成品交貨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門口時,警衛應加以抽查並簽注時間後放行。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公司,可免辦出入門手續,但裝運各種物品出公司時,要辦理「物品放行單」。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工具等)出公司時,均需辦理「物品放行單」後,才准憑單放行。

第九條警衛人員需仔細核對「物品放行單」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

第十條 「物品放行單」由有關部門填寫後,經公司領導批准,總裁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裝置安裝、協作廠商及其他業務往來人員攜帶的工具、物品等,應於進入公司時先行登記,出公司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後方可出公司。

第十二條物品進入公司時,警衛人員需詳細檢查,如發現有危險品、易燃品等,禁止進入公司,並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公司時間為每日上午8:30時至下午4:30時。

第十四條如遇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警衛主管部門。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為加強車輛 人員出入公司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保護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範圍 本制度管理範圍包括公司人員及車輛出入 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公司大門的登記 公司人員引導接待 進入車間及實驗室參觀 出公司大門等事項,凡不屬於公司及山東大學膠...

員工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財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員 車輛 物品管理有序,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出公司人員 車輛及物品。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區均應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證。以示識別,並嚴禁赤足或穿著拖鞋。第四條員工上下班時,應行自覺排...

員工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6.無論因公因私的進出廠人員,原則上不允許攜帶與本公司類似物資進廠,若隨身攜帶有與本公司類似物資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衛人員,並讓接洽部門到門崗處與門衛共同核實後,填寫 物資出 入 門條 方可進廠,出廠時,所帶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後方可出廠,若發現帶物出廠,而手續不全者,將對攜帶者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