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錄用制度

2022-01-05 05:18:30 字數 717 閱讀 2072

第八條報到應繳檔案。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填繳人事資料卡、安全資料、保證書、體格檢驗表、戶口本及**,並應交驗學歷證書、退休證及其他經歷說明檔案。

第九條試用。新進人員均應先行試用40天。試用期間由各廠處參照其專長及工作需要,分別規定見習程式及訓練方式,並指定專人負責指導。

第十條訓練計畫。有關新進人員的訓練計畫規定另訂。

第十一條試用期滿的考核。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後由各該負責指導人員或主管於「新進人員試用申請及核定表」詳加考核(大專以上人員應附實習報告),並依第七條規定許可權呈核。如確認其適才適所則予以正式任用,如認為尚需延長試用應酌予延長,如確屬不能勝任或經安全調查有不法情況即予辭退。

第十二條處分規定。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如有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應即予辭退。

第十三條試用期間考勤規定。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其考勤規定如下:

1. 事假達5天者應即予辭退;

2. 病假達7天者應即予辭退或延長其試用期間予以補足;

3. 曾有曠職的記錄或遲到三次者應即予辭退;

4. 公假依所需日數給假,其已試用期間予以保留,假滿復職後予以接計;

5. 其他假比照人事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停止試用或辭退。經停止試用或辭退者,僅付試用期間的薪資,不另支任何費用,亦不發經任何證明。

第十五條試用期間的待遇。試用期間薪資依人事管理規則,試用期間年資、考勤、獎懲均予併計。

第十六條實施及修改。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事甄選錄用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單位經內部人員調整不能滿足經營管理和業務發展對人力的需求時,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引進人才。為此,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確定用人單位崗位編制的原則 1 符合公司及本單位長遠發展規劃 經營戰備目標和為此需實現的利潤計畫的需要 2 符合目前或近期業務的需要 3 需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4...

人事錄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任免權責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 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員工的待遇福利。任免行為均以人力資源部正式書面公文為憑。第二條員工招聘 一般情況下,人力資源部會制定總體的招聘計畫並執行。當各部門在業務量和工作量不斷擴大,需增聘新人時,部門負責人要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申請,人力資...

人事招聘錄用程式

用人部門向人事部提出用人申請 人事部主管定編調查 審核 人事部長審批上級 總經理批准 人事部制定招聘計畫 費用預算 總經理批准 人事主管從財務領取廣告費用 向社會或內部發出招聘廣告 人事部主管收集應聘材料 人事部門初試 面試 人事主管整理求職材料 招聘專家組深入面試 應聘材料真實性核對與經歷評估 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