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責任倒查制度

2021-12-31 11:39:38 字數 3531 閱讀 1457

登封市仟祥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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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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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精神,及時排查、有效治理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煤礦事故發生。登封市仟祥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結合礦井實際,牢固樹立「隱患排查零盲區、隱患治理零擱置」和「製造隱患有代價、排查隱患有獎勵、整改隱患有報酬、未改隱患嚴追責」的安全理念,積極推行班組聯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隱患責任雙倒查機制(隱患產生原因倒查和隱患責任倒查),推動我礦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隱患排查、治理和倒查堅持「全員參與零盲區、全程跟蹤促整改、責任倒查嚴追責」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礦各科室、區隊。

第二章組織領導與職責

第四條成立隱患倒查領導小組,負責礦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組長: 屈松濤

副組長:範振國

成員:王同現梁建斌安寶祥吳小旭趙新寬

楊新玉楊俊傑霍培軍孫海寶趙國斌

劉書幹鄧炳旺王建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由安全科科長楊俊傑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隱患排查、治理、倒查和獎懲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對隱患排查、整改、驗收銷號工作進行登記建檔。

第五條隱患倒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開隱患排查分析會和隱患治理總結會;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專項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隱患整改過程進行全程管控;對隱患產生的原因和隱患責任進行倒查,追究相關部門及個人的責任。

第三章隱患排查

第六條礦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班排查、日排查、周排查和上級部門檢查組成。

1.班排查:由帶班領導和值班領導組織人員每班開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排查現場「三違」情況等。

2.日排查:入井幹部(科、隊長、跟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礦進行全面排查隱患,由安全科彙總落實,每人一檔,月底考核。重點排查瓦斯、水害防治、頂板治理等措施落實情況等。

3.周排查:每週一由主管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對井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所查隱患,在安全例會上進行落實。重點排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4.上級部門檢查:上級部門檢查包括安全大檢查、專項檢查、執法檢查和日常督查等,檢查隱患由安全科彙總上報隱患倒查領導小組。

第四章隱患治理與驗收

第七條隱患治理堅持「分級負責、責任落實」原則。

1、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現場能夠解決的立即整改到位,由現場管理人員驗收,並出具證明,解決報酬。

2、對必須立即處理的隱患,必須停止生產,將隱患排除後方可生產,確保工人生命安全。

3、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方案經礦長審批後實施。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監控,重大隱患必須指定領導人掛牌督辦。明確礦領導、專業部門、生產區隊、班組四級監控責任人及其職責,制定監控程式和監控辦法,進行跟蹤落實。

第八條隱患驗收由安全科牽頭組織,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嚴格驗收銷號。

第九條安全科要對收集篩選出的隱患分類登記,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排查一項、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銷號一項,形成閉合管理,避免遺漏。

第五章隱患責任倒查

第十條隱患倒查範圍

1、隱患未按期整改的和無整改合格的責任人和原因。

2、未認真履行職責和無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作業規程作業人為導致產生、存在的隱患、重大隱患責任人。

3、重大隱患漏查的責任人和原因。

4、上級查出的而下一級沒有查出的隱患的責任人和原因。

5、對隱患整改驗收不嚴格導致隱患重複出現的責任人。

6、對危險源辨識不到位,無採取措施致使其轉變為隱患的責任人和原因。

7、對一時難以治理的潛在隱患,沒有進行論證和制定整改計畫、措施及應急預案的責任人。

第十一條責任倒查程式

1、安全科每天對所查隱患由科長組織對其責任人和原因進行分析追究,並填寫隱患整改方案和責任追究處罰通知書,並報安全礦長簽批後執行。

2、,並報礦長簽批後執行。

3、對上級檢查所查隱患由礦長組織倒查領導組參加,由安全科牽頭對其責任人和原因進行分析追究,並填寫隱患整改方案和責任追究罰款通知書,由組長簽字後執行。

4、對隱患不按期整改的責任人由安全科通報處罰。

第十二條隱患倒查期限

1、對因違章生成的隱患,立即追究。

2、對未按時整改的,永久追究。

3、對自查造成的隱患一般為2個檢查週期。

4、對上級檢查隱患為1個檢查週期。

第十三條責任倒查追究:對規定的隱患責任人進行倒查追究。在排查、整改、驗收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對人為原因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對當班查出隱患,當班帶班領導負領導責任,現場主管隊長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員負現場監管責任,最後追究崗位操作人員責任,層層責任追究,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2、帶班領導查出的安全隱患追究現場主管隊長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員的現場監管責任,最後追究崗位操作人員責任。

3、現場主管隊長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員查出的隱患追究崗位操作人員責任。

4、上級查出的隱患而礦上或下級沒有查出的隱患除按第五條執行外追究系統管理負責人和管理科室的責任。

5、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有漏洞,追究其編制和審批者的責任。

6、安全管理人員後者查出前者沒有查出的隱患,追究前者的責任。

7、對隱患整改沒有按期完成或無按標準完成的,根據原因追究整改責任人(包括資金、措施等責任人)的責任。

8、對不及時驗收或驗收不負責任的,追究驗收責任人的責任。

9、由安全科負責對所有隱患產生內部條件、外部因素實行倒查,在查明原因積極整改的同時,制訂出相應的防範措施,對人為責任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每次隱患倒查後,由安全科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隱患的類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產生的主要原因、整改要求和制定的防範措施,並實施嚴格考核。

第6章獎懲

第十五條製造隱患有代價。隱患倒查過程中,凡發現符合第十條的,一律按規定進行處罰。

1、發現影響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後,未進行治理的責任人罰款200元。

2、因非自然因素導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產生的責任人罰款100元。

3、屬於第四條範圍的責任人罰款200-1000元。

4、在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進度的罰款50-100元。

5、對難以排除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的罰款100元。

6、現場管理不到位,教訓不汲取,導致同類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反覆出現的罰款200元。

7、屬於聯保班組的每人罰款50元。

8、按規定入井幹部每天少查一條罰20元。

9、對驗收不負責任的每次每條罰驗收人50元。

第十六條排查隱患有獎勵。根據每人的查除隱患指標,每月由安全科對隱患進行分類,對能查出重大隱患並積極採取措施處理和當場處理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人員要進行獎勵。

1、按規定入井幹部每天多查一條隱患獎20元。

2、主動整改消除隱患有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科評估對個人獎勵500-5000元。

3、對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人員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與安全績效工資掛鉤,安全績效工資佔工資總額的30%,其中三分之一做為隱患排查治理考核工資,安全科每月對各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整改隱患有報酬。對因整改隱患影響生產的,員工報酬不受影響,對積極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視其情況給予100--500獎勵。

隱患責任倒查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精神,及時排查 有效治理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煤礦事故發生。結合礦井實際,牢固樹立 隱患排查零盲區 隱患治理零擱置 和 製造隱患有代價 排查隱患有獎勵 整改隱患有報酬 未改隱患嚴追責 的安全理念,積極推行班組聯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隱患責任雙倒查機制 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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