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道路監理細則方案

2021-12-27 16:15:38 字數 3686 閱讀 5912

1、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x開發區卓歧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基層、砼面層及附屬構造物工程的施工及驗收的監督管理。

2、編制依據:

2.1 《工程建設監理規劃》(xs-qi-ps-02);

2.2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j97-87);

2.3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

2.4 《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071-94);

2.5 《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範》(jtj-037-93);

2.6 《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

3、施工工藝及監理工作流程

3.1 施工工藝

3.2 監理工作流程

4、準備工作監控要點

4.1 熟悉合同檔案、設計檔案及有關技術資料,組織或協助業主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

4.2 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檢查進度計畫及質量目標控制計畫,籤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4.3 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情況,檢查、核實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及勞力進場情況;

4.4 檢查施工機具進場情況,施工機具效能和數量是否滿足施工要求,籤返《進場裝置報驗單》;

4.5 審查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技術資質及條件是否符合工程專案的要求;

4.6 檢查、複核施工單位測量控制點建立情況,批覆《測量放樣報驗單》;

4.7 核查施工單位各類材料的進場數量、質量(含質保書)及檢測報告,籤返《建築(安裝)材料報審表》;

4.8 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準備情況,批覆《工程開工報審表》。

5、施工階段監控要點

5.1 路床

5.1.1 路床不得有翻漿、彈簧、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

5.1.2 路床用12~15噸壓路機碾壓後,輪跡不得大於5mm;

5.1.3 石質路床必須嵌縫緊密,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5.1.4 路床的質量控制目標如下表

路床控制目標值

5.2 水泥穩定碎石層

5.2.1 恢復道路中線,直線段每10公尺設一樁,彎道每5公尺設一樁,並在路肩外設定指示樁,並在指示樁上標出高程線和把松鋪線和壓實後的設計標高定在邊樁上,籤返《施工放線報驗單》。

5.2.2 檢查施工單位水泥穩定碎石層配料是否準確,含水量、水泥用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 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所用的水泥宜用標號較低的325#緩凝型水泥,終凝時間在6小時以上,基層壓實工作必須在水泥終凝前完成。

5.2.4 水泥穩定碎石基層,碎石最大粒徑不應超過5cm,碾壓應均勻、密實,用12噸以上壓路機碾壓,輪跡深度不應大於5mm。

5.2.5 水泥穩定碎石基層的施工質量,應符合下表:

5.2.6 橫向接縫處理:

當混合料攤鋪結束時,人工將未端混合料弄整齊,緊靠混合料放置兩條方木,方木高度與混合料壓實厚度相同。在方木的另一側用碎石回填約3公尺長,其高度高出方木幾厘公尺,壓實時,壓路機後輪應超過混合料。第二天接著鋪時,取出方木,清除碎石,使橫縫垂直對接,不允許斜接。

5.2.7 養生:

在水泥穩定層經壓實和壓實度檢驗後,應立即並加強養護,經常保持水泥穩定層表面濕潤,養護期不宜小於7天。控制車輛通行,不使基層出現車槽。基層如有損壞應在澆注砼板前採用相同材料修補壓實,嚴禁用鬆散粒料填補。

5.3 水泥砼路面

5.3.1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模板宜採用鋼模,最好是同路面厚的槽鋼,不允許變形,模板高度控制在±2mm偏差範圍內。

5.3.2 路面砼的含砂率控制在30—35%,砼拌合用砂及碎石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規範gbj97-87第4.1.2條及4.1.3條規定要求。

5.3.3 水泥路面的砼強度應以抗拉彎來控制,砼配合比應比設計強度提高10—15%。

5.3.4 砼拌和物攤鋪前,應對模板的間隔、高度、潤滑、支撐的穩定情況和基層的平整、濕潤情況,以及鋼筋的位置和傳力杆裝置等進行全面檢查。

5.3.5 砼拌合物的振搗及砼板做麵,應符合規範gbj97-87第4.4.4條及4.9.2條規定要求。

5.3.6 脹縮縫及縱縫的施工,傳力杆及拉桿的埋設,必須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5.3.7 砼路面在施工完畢時,宜用麻袋覆蓋或其它養護措施進行澆水養護,養護時間宜為14—21天。養護期滿後將覆蓋物清除,板麵不得留有痕跡。

5.3.8 縮縫的縫槽施工,應採用切割機切割,切割時間以砼的抗壓強度達10mpa時為宜,或400個溫度小時為宜,以不掉角碎邊為原則,切割深度為8cm。

5.3.9 砼板養護期滿後,立即灌縫,灌縫必須在縫槽的乾燥狀態下進行,填縫料應與砼壁粘附緊密、飽滿。

5.3.10 澆築完成的砼板,必要時應檢驗實際強度,可現場鑽取園柱試件,進行園柱劈裂強度的試驗,以園柱劈裂強度推算彎拉強度。

5.3.11 質量控制標準:

5.3.12 監理工程師每日將工作記錄於《監理日記》,對施工監理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簽發《監理通知單》。

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經整改後,確認《整改複查報審表》,對需存證且需向業主專項說明的事項以《監理備忘錄》報送有關單位。

5.4 附屬構造物

5.4.1 檢查路緣石、側石及九格彩磚的質量是否符合施工規範的要求,九格磚進場必須有出廠合格證。

5.4.2 側石、緣石必須穩固,並應線直、彎順、無柝角,頂面應平整無錯牙,側石勾縫應嚴密,緣石不得阻水。

5.4.3 臥底水泥砂漿的配合比及緣石背後的砼標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4.4 緣石背後砼必須密實,側石背後回填必須密實。

5.4.5 行人路路床的壓實度及基層的質量,壓實度必須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5.4.6磚鋪砌必須平整穩定,灌縫應飽滿,不得有翹動現象。

5.4.7 行人路面層與其它構造物應順接,橫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積水現象。

5.4.8 質量控制標準

側石、緣石質量標準

行人路質量控制標準

6、質量通病的防治:

6.1 水泥穩定層

6.1.1 混合料離析

6.1.1.1 現象:混合料粗細不均,區域性骨料或細料比較集中。混合料離析會造成平整度不好和結構強度不均勻等危害。

6.1.1.2 產生原因

a、混合料拌合時含水率控制不好,過乾或過溼;

b、混合料攪拌時間不足,粗細料未完全充分拌合均勻;

c、混合料直接用鏟車翻拌,拌和質量難保證;

d、混合料未按規定配合比進行拌和或砂石料級配不好。

6.1.1.3 防治對策

a、出廠前發現骨料離析,應採用鏟車翻堆混合料拌均後出廠;

b、混合料由於集料級配不好或配合比控制不當而造成離析,則應通過增加細料或粒料進行復拌,以消除離析現象;

c、進入施工現場的混合料發現有離析現象時應在現場路床外拌勻後再攤鋪,或者退料。

6.1.2 施工接縫不順

6.1.2.1 現象:基層表面拼縫不順直,或在拼縫處有明顯高低不平。

6.1.2.2 產生原因

a、先鋪的混合料壓至邊端時,由於推擠的原因,造成「低頭」現象,而在拼縫時未作翻鬆,直接加新料,由於壓縮係數不同,使該處公升高。

b、先鋪的邊端部份碾壓時未壓,後攤鋪時部份接下去攤鋪,雖松方標高一致,但先鋪部份含水量較低,壓縮性較小,碾壓後形成高帶。

c、攤鋪機攤鋪時,縱向拼縫未搭接好,先鋪段邊緣的成型密實度較低,後鋪段搭接時拋高又未控制好,碾壓後形成接縫不順直,或高或低。

6.1.2.3 防治對策

a、精心組織施工,盡可能地減少施工段和縱向拼縫;

b、在分段碾壓時,拼縫一端應預留一部份不壓(3—5m)以防止推擠,影響壓實,同時又利於拼接;

市政道路監理規劃細則

施工監理細則編制人審核人編制單位 編制日期 目錄第一章 工程簡述 第二章 工程測量監理實施細則 第三章 路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第四章 路肩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工程簡述 一 工程簡介 1 建設單位 長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交通運輸管理局 2 設計單位 吉林省誼誠交通工程諮詢 3 監理單位 吉林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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