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應當與可以總結

2021-10-31 15:38:29 字數 602 閱讀 7122

刑法中的可以與應當,從輕與從減、減輕口訣

可以應當

一:中無損,應當免。

犯罪中止,並且無損害,應當免除刑罰。

二:中有損,應當減。

犯罪中止,但有損害,應當減輕處罰。

三:未成年,應從減。

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僅從犯,應全三

如果僅僅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防避脅,首大功,應減免。

防衛過當、避險過當、脅從犯,自首後又立大功者,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六:輕且首、種且鏟,可以免。

犯罪比較輕並且自首的,種植毒品(具體記不太清楚了)並且能夠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七:未唆精,首或功,可從減。

教唆未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自首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八:聾又啞,預或盲,可全三。

又聾又啞的人犯罪、預備犯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九:外已罰,立大功,貪萬退、行介賄,追前交,可減免。

在外國已經受到處罰,立大功,**不足一萬能夠退還,行賄或者介紹行賄,在受到追究前能夠上交,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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