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2021-10-11 18:30:34 字數 2887 閱讀 6317

1 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教育,保證我們公司員工安全健康的工作,提公升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 職責及內容

3.1 新職工進廠「**安全教育」

3.1.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臨時工),都必須經過公司、車間(分廠)、班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准上崗作業。

3.1.2一級(公司)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3.1.3二級(車間、廠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廠負責人組織實施。

教育包括: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裝置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域、危除因素及預防措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危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3.1.4**(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作業程式;本崗位工作特點、裝置效能和安全注意事項;裝置、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事故案例等。

3.1.5新職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安全教育」卡片,報安全管理委員會存檔。

3.1.6 新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危險性較大的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

3.2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

3.2.1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3.2.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3.2.3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由原考核發證部門複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十年以上的,經知識更新後可延長至每四年一次。

3.3中層及中層以上幹部教育

3.3.1公司每年對中層及中層以上幹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3.3.2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範;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重大事故防範、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3.3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3.4 班組長培訓教育

3.4.1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3.4.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常識、崗位危險源和危險因素、控制要點等。

3.4.3班組長教育由廠內安全管理部門會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採用授課的方式進行,一般情況下一年一次。

3.5全員教育

3.5.1公司每年組織一線生產員工進行一次全員教育,車間(廠)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並認真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週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3.5.2通過培訓、會議、**宣傳片等形式進行。全員教育要求形式多種多樣,要做到重點突出、形象生動、簡單明瞭、喜聞樂見,可採用授課、輔導考試、電化教學等方式進行。

3.5.3教育週期為一年一次,目標值為80%。

3.6變換工種及「四新」教育

3.6.1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更換工種或調動到其他車間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或崗位的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3.6.2「四新」教育是指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前,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

3.6.3「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單位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3.6.4「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3.6.4.1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6.4.2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6.4.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3.6.4.4「四新」投產、使用後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6.5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要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報安技環保室備案。

3.7復工安全教育

3.7.1員工因病、事、探親等休假離開崗位一年後又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廠級、班組級安全教育,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3.7.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並且離崗的,上崗前要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復工安全教育,包括廠級和班組級兩級安全教育。

3.8 職業健康教育

3.8.1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

3.8.2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3.8.3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入廠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與公司**安全教育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委員會和各生產單位負責接觸職業危害職工在崗期間、離崗職業健康教育。

3.8.4職業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可採取集中培訓、健康知識競賽、發放健康知識小冊、黑板報、張貼宣傳畫面、影視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

3.9安全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3.9.1對於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員,每年要組織到一起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3.9.2內容主要涉及: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事故現場勘驗極速,以及應急處理措施;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國內外現金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布、危害程度,並根據其理化特性應採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4 附則

4.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2本制度由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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