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管理辦法

2021-09-30 17:49:43 字數 3599 閱讀 5190

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是對學生進行實踐能力訓練、職業素質培養的重要場所,同時在校企合作科技攻關、培訓鑑定、技術服務、技術推廣應用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促進學院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與發展,確保學生實習、實訓落到實處,全面規範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是指企業、事業、社會團體等各級各類單位與學院共同建立的學生實習實訓、教師掛職煅煉及從事科研活動的場所,是實現學校培養目標的重要載體,雙方在人才培養、實踐教學、科研、技術服務與合作、培訓等環節或領域開展全面合作。

第二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教學必須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努力培養學生的基本技能、專業技能和職業素質,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及教學水平。

第三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互惠互利、合理設定、全面開放和資源共享的原則,盡可能爭取和專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合作,使學生在實際的職業環境中頂崗實習,培養學生崗位能力,努力提高辦學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第四條校企合作關係緊密,能滿足我院完成實習實訓教學任務的要求,具備先進的生產手段、技術裝備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式,擁有一支素質較高的技術人員和職工隊伍。

第五條能承擔我院高等職業教育、非學歷職業技術技能培訓等部分實踐教學任務,能接受我院有關專業一定數量的教師與學生開展實習實訓,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提供場地和實習實訓指導人員,並能滿足實習學生食宿、學習、勞動保護和酬金等方面的條件。

第三章學院與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合作形式

第六條學院為校外實習實訓基地開設各種型別的非學歷教育,在人才培訓、委託培養、課程進修、技術諮詢服務、資訊交流、成果轉化等方面對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優先給予支援。

第七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可向學院投資或捐資(捐物)參與辦學,參與相關專業建設與指導,選派技術專家來校承擔課程教學,單位領導或技術管理人員來校舉辦學術講座。

第八條學院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制定實習實訓指導書和實習實訓計畫,提前送交校外實習實訓基地,並委派責任心強、有實踐經驗的教師擔任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參加實習實訓的指導教師和學生在實習實訓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九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批量接受相關專業學生教學實習實訓、頂崗實習或畢業實習,接受相關專業教師掛職參與技術與生產管理,成為雙師型教師培養場所,使實習實訓教學與「產、學、研」一體化相結合,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

第十條開展訂單培養,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參與學校人才培養過程,根據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用人需求量,學院在國家就業政策許可範圍內,徵求畢業生本人意見後,優先推薦有關畢業生就業。

第十一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與學院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實驗實訓室資源共享,聯合開展科研合作,形成優勢互補的科研優勢,完成橫向課題或共同申報省級縱向課題,並取得實質性成果。

第四章校外實習實訓基地主要任務

第十二條為學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兩方面的實踐環境,使學生在真實環境下進行崗位實踐,培養學生解決技術操作中的實際問題,取得實際工作經驗。培養團隊協作精神、群體溝通技巧、組織管理能力和領導藝術才能等個人綜合素質,為學生今後從事各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十三條通過校外實訓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進行職業道德培訓,培養學生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的精神。

第十四條由於校外實訓基地是處於正常運轉的單位,學生所處的工作環境都是真實環境,實訓的專案均應按相關專業學生今後所從事的職業及工作崗位進行設計,使學生地進行職業規範化訓練。

第十五條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與學校制定共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習實訓計畫。按照科學技術的發展、崗位需求的變化及學生工作崗位的定向,開發新的職業技術技能培訓專案與培訓內容。

第十六條承擔對「雙師型」隊伍的培訓和開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組織與管理

第十七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組織與管理實行院系兩級管理。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原則上由教務處、校企合作辦公室協助教學系部建設與管理。

第十八條教務處落實和組織實施學院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規劃,對全院各專業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督促與協助各教學系部建立能滿足教學需要的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組織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協議的簽訂、掛牌等。

第十九條校企合作辦公室、招生就業處協助各教學系部聯絡和落實校外實習實訓單位,積極推動校企合作,配合各教學系部建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為畢業生提供頂崗實習崗位,拓寬學生頂崗實習與就業渠道的資訊。

第二十條各教學系部具體負責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工作。應將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列入系部的發展規劃。根據專業設定情況,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為依據,考慮經費承受能力及學生實習實訓質量,盡可能就地就近選定專業對口、工藝和裝置先進、技術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產任務比較充足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學院的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第二十一條各教學系部必須配有分管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的負責人,並設立專門的秘書崗位(可兼職)。與合作單位聯絡落實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

第六章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簽約與掛牌

第二十二條經雙方協商達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單位的基本情況、合作形式與專案、合作時間等事項協商後,由教學系部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同意後,與該單位簽定合作協議掛牌,確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第二十三條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可由院長、分管院長或系主任代表學院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一式兩份),由學院、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各執乙份。協議原件由學院檔案室存檔,教務處、校企合作辦公室、相關教學系部留存合作協議影印件。

第二十四條協議書內容應包括:1.雙方合作目的;2.

基地建設目標與受益範圍;3.雙方權利和義務;4.實習實訓師生食宿、學習、交通、酬金等安排;5.

協議合作年限;6.實習實訓期間意外事故處理;7.實習專業專案及內容;8.

其他。第二十五條學院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確定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張掛「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實習實訓教學基地」牌匾,製作規格由學院與基地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章實習實訓基地指導教師選聘

第二十六條選聘原則:本著有利於強化學校與實習實訓基地的合作關係,有利於利用社會人力資源,有利於調動實習實訓基地指導教師教學積極性,有利於保證實習實訓計畫和實習實訓大綱的落實,提高實習實訓教學質量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選聘條件:選聘熱心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實習實訓指導經歷,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效果好的技術骨幹或能工巧匠為指導教師,簽訂聘任協議納入教學管理與考核,建立學院校外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庫。

第八章檢查與評估

第二十八條為促進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和規範管理,教務處將不定期地組織對校外實習實訓基地進行檢查。從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基地條件、實習實訓效果、特色與創新等方面對校外實習實訓基地進行不定期的評估、考核,組織開展校外實習實訓示範基地、優秀指導教師的評選,並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各教學系部要建立具體的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評估考核制度。按照實習實訓環境、管理體制、培養目標、教學質量等方面制定評估、考核的指標體系和實施細則,並對其開展評估工作。

第三十條各教學系部要與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加強對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的指導與管理,建立定期檢查指導工作制度,協助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解決建設、發展、實習實訓教學和管理等方面的實際問題。深化教學改革,不斷開發新的實訓專案,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以保證教學質量與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

第三十一條對協議到期的實習實訓基地,根據雙方合作意向與成效,可辦理協議續簽手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學院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教務處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是對學生進行實踐能力訓練 職業素質培養的重要場所,學校為保證學生實習實訓工作的順利進行,遵照北京市教委 關於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的管理要求 建有配套的管理機制和完善的頂崗實習管理制度。一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原則 1 專業適用性。基地滿足相應專業實踐技能訓練與職業崗位能力培養的需...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

2.負責選聘實習實訓基地的實習指導教師,保證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日常管理和實習指導等工作運轉正常規範。3.選派校內有關學生管理人員和實習指導教師,及時與實習實訓基地聯絡,並與實習實訓基地的學生管理人員和實習指導教師一起共同管理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4.協助校企合作辦公室做好實習實訓基地與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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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選聘實習實訓基地的實習指導教師,保證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日常管理和實習指導等工作運轉正常規範。3.選派校內有關學生管理人員和實習指導教師,及時與實習實訓基地聯絡,並與實習實訓基地的學生管理人員和實習指導教師一起共同管理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4.協助就業科做好實習實訓基地與學校之間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