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

2021-09-08 16:15:23 字數 2441 閱讀 3170

西南能礦集團股份****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預防和消除職業因素危害,保障員工職業健康安全。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西南能礦集團股份****(以下簡稱「集團」)和所屬分支機構、專案部、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權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計畫、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活動。

3 編制依據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全國人大常委會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3年7月5日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3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1996),勞部發〔1996〕138號

3.4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2000),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

3.5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2005),****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號

3.6 《建築施工人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定》(200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質〔2007〕255號

4 定義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在勞動過程中為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必需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由****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並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5 原則

5.1 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和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5.2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5.3 採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標誌。

6 管理職責

6.1 安全管理部門

6.1.1 負責編制、修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的規章制度和標準;

6.1.2 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計畫管理;

6.1.3 負責除季度勞動保護用品外,特殊情況下所需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

6.1.4 參加勞動保護用品的驗收;

6.1.5 監督勞保用品在作業過程中的使用情況;

6.1.6 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2 物資採購部門

6.2.1 負責編制員工勞動保護用品卡片,並根據人力資源部出具的員工調動通知進行更換;

6.2.2 負責組織採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6.2.3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勞動保護用品的驗收工作。

6.3 財務部門

6.3.1 負責保證勞動保用品的資金需求;

6.3.2 參加勞動保護用品的驗收。

6.4 工會

6.4.1 負責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採購、發放情況;

6.4.2 參加勞動保護用品的驗收。

6.5 車間(部門、工段、區、隊)

6.5.1 負責向安全管理部門上報到期勞動保護用品計畫;

6.5.2 負責填寫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表(見附件);

6.5.3 負責領取勞動保護用品並正確發放到員工手中;

6.5.4 負責指導、培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6.6 班組

6.6.1 負責監督檢查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7 發放範圍

7.1 與集團及權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員工;

7.2 與集團及權屬單位簽訂勞務合同的外用工。

8 配備標準

集團總部及權屬單位參照《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檔案要求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gb/t 11651-2008)的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9 責任考核

9.1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參照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同時納入集團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9.2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造成從業人員人身**事故的,給予降級、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2.1 未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未建立發放、培訓等記錄台賬的;

9.2.2 未按有關規定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9.2.3 未按有關規定或者標準足額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9.2.4 配發無安全標誌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

9.2.5 配發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9.2.6 配發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9.2.7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由此對從業人員造成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

9.2.8 其他違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行為。

10 附則

10.1 本辦法由集團風險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10.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表》

附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表

姓名: 性別: 崗位: 到崗時間: 年月日

說明:此表一式三份,安全管理部門、員工所在單位、物資採購部門各乙份。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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