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尾繩措施

2021-08-17 21:38:20 字數 5104 閱讀 2947

更換副立井提公升機

尾繩工程組織安全技術措施

審批:公司總工:

公司副總:

礦長:礦總工:

安全副總:

機電副總:

開運副總:

安監處:

礦排程:

技術中心:

通風科:

生產科:

機電科:

開運科:

運輸二隊:

編制: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更換副立井提公升機

尾繩工程組織安全技術措施

由於沙曲礦副立井提公升機尾繩部分地方鏽蝕嚴重,部分地方斷絲數量過多。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已達到更換要求,為保證副立井提公升機安全執行,需要更換尾繩。為保證更換尾繩工程的安全順利完成,特制定以下組織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時間:2023年11月24日至27日

二、施工地點:沙曲礦副立井井口、井底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工程總負責:王永陳廷

技術總負責:張磊

安全總負責:王永生蘇啟雲

工程總協調:孫文革劉新榮王海榮

安監處、通風科必須分別指派一名副科級幹部現場跟班協調。

保衛科指派一名副科級幹部和6名保安在井口協助維持秩序。

施工現場總負責:高寶柱

施工現場井口負責:安文龍霍鎖貴

施工現場井底負責:周晶海楊清翔

施工現場帶班隊長:徐偉(井口) 褚眉廷(井底)

現場施工人員:任吉玉李國平畢豔軍武建斌韓有兵

張全勝張棟張品呂旭峰胡展鴻

高登鵬郭永峰陳愛禮趙亮翟振強

當日早班、中班訊號工、地面運輸人員、主提公升司機

運輸一隊一名隊幹部、一名電機車司機

兩名安全員(井口、井底各1名)

兩名瓦檢員(井口、井底各1名)

四、人員安排及職責

1、工程總負責人要在礦排程指揮,同時聯絡公司**處的吊車起吊新鋼絲繩。

2、技術總負責人要聽從工程總負責人安排並解決好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技術難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3、工程總協調人要聽從工程總負責人安排並作好與公司及礦屬各部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4、現場施工總負責人要在副立井井口現場指揮,並處理好施工現場發生的各類事情,並隨時與礦排程取得聯絡,聽從礦排程和工程總負責人指揮,礦其他單位出現異常情況時,礦排程或工程總負責人有權根據情況嚴重性決定是否停止施工。

5、現場施工負責人(井口、井底各2人)要聽從現場施工總負責人指揮,要協調好施工現場人員的配合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及時匯報,並立即停止施工。

6、現場施工帶班隊長要組織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技術措施施工。做好作業地點的灑水滅塵及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看護,並且施工完成後必須在副立井上下繼續觀察至少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7、瓦檢員負責隨時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工作地點附近20公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並無瓦斯集聚時方可施焊,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瓦檢員指揮。

8、安全員負責現場監督,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並迅速處理,保證現場安全作業。

9、電工負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操作及電焊機的接線、拆線,外殼接地工作。張全勝負責操作穩車。

10、井口檢身工負責檢查入井人員上崗證件、措施審批表及電焊機、氧氣乙炔瓶的入井裝運安全情況。

11、主提公升司機負責開主提公升機。

12、運輸一隊一名隊幹部和一名電機車司機負責開動電機車往井底車場南繞道拉需要**的尾繩。

13、每天開工前必須先由安全員、瓦檢員、運輸二隊三方人員共同確認,然後由運輸二隊人員匯報礦排程,由礦排程通知安監處、通風科等有關單位,不經礦排程批准不准施工。

五、安全措施

(一)一般規定

1、鑑於本礦生產任務艱鉅,在施工期間全礦不停產,但是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要隨時與礦排程室聯絡,聽從礦排程指揮,礦其他單位出現異常情況時,礦排程和工程總負責人要根據情況嚴重性及時決定是否停止施工。

2、施工期間,要在井底車場南北繞道口、打**道口和井棚內進出車道口設定柵欄,並掛警示牌,嚴禁閒雜人等隨意進入作業場所。

3、施工期間,井口和井底現場負責人和帶班隊長要及時向施工總負責人匯報施工進度和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難題,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4、施工期間,所有施工人員都要聽從現場負責人和帶班隊長指揮,並要相互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怠工。

5、所有人員都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礦燈、安全帽、自救器、手套、雨靴、安全帶等),上井架作業人員要繫好安全帶,並且上井架作業時要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6、施工時,井口和井底不得同時施工,要先在井底施工,後在井口施工。井底施工期間井口安全員和把罐工要嚴格把罐,嚴禁任何人和任何物品隨意靠近井口,以免意外物品調入井底,給井底施工人員造成意外**;井口施工時,井底安全員和把罐工要嚴格把罐,井底罐籠周圍10公尺以內嚴禁任何人隨意進入,以免井口掉入物品造成意外人身**。

7、在**尾繩時主提公升司機和電機車司機要配合好,帶班隊長要在副立井井底罐籠跟前指揮,帶班隊長、主提公升機司機、電機車司機每人配備一台對講機,及時聯絡,確保主提公升機和電機車的速度要保持一致,並且不得超過0.5m/s。

8、主提公升機施工期間要始終以檢修速度(0.3m/s—0.5m/s)執行,並且要配備兩名主提公升機司機,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電工接、拆電線全過程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

四、四百四十

五、四百四十六的有關規定操作。

10、施工過程中要將所用的工具**牢固,以防掉入井筒。

11、用穩車下放新尾繩時主提公升司機和穩車司機要配合好,保證速度一致並且不得超過0.5m/s。下放尾繩時要有專人乘坐小罐跟蹤看護尾繩,觀察其是否受阻,井口也要有人看護尾繩在託繩滾上的偏擺情況。

此時小罐人員、主提公升司機、井口看護人員、穩車司機必須每人配備一台對講機,遇到尾繩受阻或偏擺嚴重時立即停止。此時乘坐小罐人員要繫好安全帶,井口人員要看護好一切物品,以防掉入井筒,造成意外**。

12、用吊車起吊鋼絲繩時吊車下部不得站人。

13、利用水鑽打眼或挖坑固定等辦法必須將穩車固定牢固,所架接的電源及開關必須安全可靠,穩車的保險閘要安全可靠。要保證尾繩在穩車上連線牢固。

14、小罐側的託繩滾必須焊接牢固。

15、施工前必須對所用裝置全面檢查一遍,保證其執行正常。

16、各工種施工時要嚴格按照各工種操作規程操作。

17、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執行。

18、施工期間,急需上下井人員(井下工傷人員、往井下送急需工具的人員等)要從南翼2#斜井、主斜井或中煤十處北風井上下。

(二)焊割作業特別規定

由於施工過程中尾繩**時需要用氣割方法割斷尾繩,部分螺絲修蝕嚴重無法擰開時也需要用氣割方法割斷,作業過程中需要加工一些工具、作業平台等時需要電焊,為保證焊割作業安全順利進行特作以下規定: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

2、電焊、氣割等工作地點周圍10m的井巷範圍內不得有浮煤、易燃易爆物品,對無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用鐵皮、溼麻袋等遮擋,並有專人看護。設定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向作業地點噴水,灑水滅塵,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筒內進行電焊、氣割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下方用鐵皮等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並有專人不斷向該設施上灑水保證火星下落後能夠迅速熄滅。

4、瓦檢員負責隨時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檢查。工作地點附近20公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並無瓦斯集聚時方可施焊,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瓦檢員指揮。

5、焊割作業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施工負責人和帶班隊長必須在工作地點繼續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6、焊工、帶火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措施規定進行焊割。

7、在焊割地點安裝水管並安裝水霧化噴頭,有專人不斷向焊割地點的井筒中灑水,以保證火星在井筒中下落過程中熄滅。

8、焊割作業時每一組必須至少配備兩人,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9、入井前必須檢查各工具及電焊機、焊把、氧氣瓶、乙炔瓶、氧氣表、乙炔表、氧氣帶、乙炔帶、減壓閥、氣割炬等的完好狀況,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業人員要正確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10、氧氣、乙炔瓶要求分裝分運,裝運過程必須輕裝輕放,支墊平穩、綁紮牢靠,防止拋摔、滾動。

11、氧氣、乙炔瓶擺放在焊割點上風側10公尺以外,同時氧氣、乙炔瓶之間距離不得小於5公尺。

12、瓦檢員必須時刻注意瓦斯濃度的變化,發現異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13、整個焊割過程不得停風停水,若遇停風或停水無論瓦斯濃度多少必須立即停止焊割作業。

14、焊工必須背風作業,風大時應設擋風設施,工作過程中一定要站穩站實。

15、焊割裝置的氣體通路、減壓閥不允許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耗**。

16、發現焊割裝置漏電、漏氣或密封不嚴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檢查處理。

17、焊割工作完成後,必須將電焊機、氧氣乙炔瓶**到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三)主扇停風或瓦斯突出事故時的應急措施

1、礦排程員在接到主扇停風或瓦斯突出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副立井口或井底施焊人員,立即停止焊割作業,施工人員要迅速拆除施工裝置,整理好焊割工具(電焊機、氧氣、乙炔瓶等),要迅速清理施工過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溫度的渣子,灑水降溫,檢查現場無可燃性物體後匯報礦排程。

2、如果此時副立井提公升機不能執行,將以上工作做完之後要及時向礦排程匯報,並且施工現場負責人和帶班隊長要召集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離開,等候礦排程通知是否允許所有人員從北風井、2#斜井或主斜井公升井。

3、如果副立井提公升機此時能執行,在做完第1條規定任務後要及時向礦排程匯報,除施工負責人和帶班隊長外,其他施工人員要立即公升井,副立井各崗位訊號工、把鉤工、安全員、瓦檢員要堅守崗位,以保證井下其他單位人員安全順利上下井,沒有接到礦排程的公升井命令不得隨意公升井。

六、施工技術措施

現場施工分四天進行,第一天做前期準備工作、第二天更換第一根鋼絲繩、第三天更換第二根鋼絲繩、第四天做收尾工作。第二天、第三天每天更換一根尾繩,更換每根尾繩的準備工作、更換過程及收尾工作完全一樣,現以更換一根尾繩工作順序說明整個工程方案。

(一)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第一天的準備工作:

1、將準備好的10t穩車和55kw絞車全面檢查一遍,確保穩車和絞車執行正常。

2、利用吊車將所要更換的一盤新鋼絲繩吊到準備好的托架上,確認穩定後拆除鋼絲繩外部包裝,找出鋼絲繩繩頭將其拉到穩車跟前。然後將其繩頭用專用板卡固定到穩車滾筒上,(固定時必須由專職人員操作)固定好後啟動穩車開始纏繩(纏繩時要檢查鋼絲繩的排列情況,發現排列不整齊時立即停車重新排列),將400公尺鋼絲繩纏到10t穩車上,剩下的150公尺鋼繩繩放到井口,並將離繩頭約30公尺處利用板卡將尾繩固定到55kw絞車的ф18.5的鋼絲繩上,然後將尾繩繩頭通過副立井一樓南側視窗伸到副立井小罐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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