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安全措施

2021-08-17 10:28:34 字數 846 閱讀 6120

本工程土質較好,挖方較淺,基坑採用機械挖土,所以要做好基坑支護工作。

(一)、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設臨邊防護。深度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到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二)、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定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本工程基坑採用集水井水幫浦排水,地面採用排水溝排水,防止雨水流入基坑。

(三)、坑邊荷載:

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距基邊距離應大於1公尺。機械挖土應盡量做到隨挖隨運。

(四)、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定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寬度1.5公尺。

(五)、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後進場作業,並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工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開挖前對其進行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施工作業時,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並按規定的坡度放坡。

4、施工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範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六)、基坑支護變形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並有監測記錄。

對毗鄰建築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並有觀測記錄。

(七)、作業環境:

1、 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 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定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定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乙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區域性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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