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措施控制程式

2021-08-13 23:40:58 字數 4369 閱讀 5689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程式檔案規定了在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原因分析採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發生的控制要求。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不合格原因分析採取糾正措施的確定、實施、驗證有效性的控制程式。

2. 引用檔案

yw-qm-2007 《質量手冊》

yw-qp-05 《與顧客溝通程式》

yw-qp-07 《外包控制程式》

yw-qp-08 《產品標識和追溯性管理程式》

yw-qp-09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yw-qp-10 《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程式》

yw-qp-11 《顧客滿意程度監視和測量程式》

3. 控制要求

3.1 公司辦公室用內審的方法,營銷部用顧客滿意程度的測量等方式,對質量管理體系執行中和產品實現過程應及時發現存在著的不合格情況。

3.2 對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出現的不合格,應及時記錄,並報告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

3.3 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不合格應由辦公室進行評審,產品實現過程中的不合格應由工程部進行評審。評審的方法可採用審簽的辦法,以確定不合格事實。

3.4 對出現的不合格分別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產生不合格的原因。

3.5 針對分析產生不合格的原因制訂相對應的防止不合格再發生的糾正措施。

3.6 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確定並實施防止不合格再發生的糾正措施。

3.7 由辦公室跟蹤驗證並記錄所採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3.8 評價糾正措施的有效性,對於富有成效的改進應辦公室做出永久性的更改。對於效果不明顯的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原因,採取更新糾正措施,直至糾正措施有效為止。

3.9 對糾正措施的實施結果及其有效性的驗證應保留記錄。

3.10 糾正措施的資訊**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a. 不合格評審報告;

b. 顧客投訴(抱怨);

c. 顧客滿意程度測量;

d. 外包產品檢驗;

e. 管理評審的輸出。

4. 工作程式

4.1 公司各部門應對3.10條款中涉及的有關資訊進行收集和識別,以發現其存在的有關產品、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不合格事實。

4.2辦公室對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管理評審過程中的輸出進行識別。

4.3 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發生的產品、過程不合格,未構成批量性或普遍性的,由工程部組織質量分析或現場調查的方式分析產生不合格的原因,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並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表。

4.4 發生批量性產品不合格或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不合格構成普遍性的,應及時上報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題質量分析會,分析原因。

4.5 在分析原因時,應根據不合格問題對成本、產品規定要求的適用性、顧客滿意程度等方面的影響,評價或判定不合格的嚴重性。

4.6 針對可能產生不合格的原因做出準確判定,確定產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並針對主要原因採取相適應的糾正措施,在分析原因和確定主要原因時可以採用統計技術(例如因果分析圖、分層圖等)。

4.7 根據制定的糾正措施,責成各相關人員或部門組織實施。

4.8 由責任部門的領導或管理者代表針對上述制定的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跟蹤驗證,以確定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4.9 對糾正措施實施有效的,則由辦公室在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中作永久性更改或由開發部在產品技術檔案中作永久性更改。

4.10 對糾正措施效果未達到預期目標或無效的應按上述程式要求再次進行,直至消除不合格糾正措施有效為止。

4.11 質量管理體系的不合格現象:原因分析、糾正措施和實施有效性記錄見《不符合項報告》。

4.12 上述過程應進行記錄並保持,需要時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5. 質量職責

5.1 發現批量性不合格品或普遍性不合格項時,發現單位主管領導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不報告造成損失由該部門領導負責。

5.2 對發生的不合格不及時制訂相應糾正措施,不合格重複出現時,應由相關職能部門或管理者代表負責。

5.3 制訂的糾正措施不實施則辦公室負責。

5.4 指定的糾正措施實施後未經跟蹤驗證其有效性,則由辦公室負責。

5.5 管理者代表對糾正措施的制定、實施和驗證有效性負有組織、監督、領導責任。

5.6 糾正措施的所有相關記錄應記錄完整,進行收集歸檔,並提交管理評審,由辦公室負責。

6.附則

本程式檔案由辦公室負責起草、制訂,並於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起執行。

附:本程式檔案附以下**記錄:

1.yw-yy-12-f01/v1.0《糾正措施結果記錄表》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程式檔案規定了在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執行過程中潛在的不合格進行原因分析採取措施,以消除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發生的控制要求。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潛在的不合格原因分析採取預正措施的確定、實施、驗證有效性的控制程式。

2.引用檔案

yw-qm-2007 《質量手冊》

yw-qp-05 《與顧客溝通程式》

yw-qp-07 《外包控制程式》

yw-qp-08 《產品標識和追溯性管理程式》

yw-qp-09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yw-qp-10 《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程式》

yw-qp-11 《顧客滿意程度監視和測量程式》

3.控制要求

3.1辦公室用內審的方法,營銷部用顧客滿意程度的測量等方式,對質量管理體系執行中和產品實現過程應及時發現潛在的不合格情況。

3.2 對產品實現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潛在的不合格,應及時記錄,並報告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

3.3 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潛在不合格應由辦公室進行評審,產品實現過程中的潛在不合格應由工程部進行評審。評審的方法可採用審簽的辦法,以確定潛在不合格事實。

3.4 對潛在的不合格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3.5 針對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制訂相對應的防止產生不合格的預防措施。

3.6 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確定並實施防止產生不合格的預防措施。

3.7 由辦公室跟蹤驗證並記錄所採取預防措施的結果。

3.8 評價預防措施的有效性,對於富有成效的改進應分別辦公室做出永久性的更改。對於效果不明顯的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原因,採取更新的預防措施,直至預防措施有效為止。

3.9 對預防措施的實施結果及其有效性的驗證應保留記錄。

3.10 預防措施的資訊**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a. 顧客需求和期望;

b. 市場分析;

c. 管理評審輸出;

d. 資料分析的輸出;

e. 顧客滿意程度的測量;

f. 外包產品驗證;

g. 顧客資訊的彙總、分析;

h. 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記錄;

i. 自我評價的結果。

4. 工作程式

4.1 公司各部門應對3.10條款中涉及的有關資訊進行收集和識別,以發現其潛在的有關產品、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潛在不合格事實。

4.2 辦公室對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管理評審過程中的輸出進行識別。

4.3 在產品實現過程中潛在的產品、過程不合格,未構成批量性或普遍性的,由工程部組織質量分析或現場調查的方式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並按分析的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並按《預防措施結果記錄表》做好記錄。

4.4 根據潛在不合格的分析原因做出準確判定,確定產生潛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並針對主要原因採取相適應的預防措施,在分析潛不合格原因和確定主要原因時可以採用統計技術(例如因果分析圖、分層圖、排列圖等)。

4.5 根據制定的預防措施,各相關人員或部門組織實施。

4.6 由責任部門的領導或管理者代表針對上述制定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跟蹤驗證,以確定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4.7 對預防措施實施有效的,則由辦公室在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中作永久性更改或由開發部在產品技術檔案中作永久性更改。

4.8 對預防措施效果未達到預期目標或無效的應按上述程式要求再次進行,直至消除潛在不合格,預防措施有效為止。

4.9 上述過程應進行記錄並保持,需要時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5. 質量職責

5.1 發現潛在不合格的事實不及時分析原因,造成產生不合格則由發現者負責。

5.2 對潛在的不合格分析原因後制訂的預防措施,不實施則由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負責。

5.3 對預防措施實施情況不跟蹤驗證其有效性,則由相關部門或管理者代表負責。

5.4 驗證人員對預防措施實施有效性的驗證結果負責。

5.5 預防措施的所有相關記錄應記錄完整,進行收集歸檔,並提交管理評審。由辦公室負責。

5.6 管理者代表對預防措施的制定、實施和驗證有效性負有組織、監督、領導責任。

6. 附則

本程式檔案由辦公室負責起草、制訂,並於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起執行。

附:本程式檔案涉及以下**記錄:

1.yw-yy-13-f01/v1.0《預防措施結果記錄表》

糾正措施控制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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