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佔威警察工作的認識

2021-08-01 17:04:27 字數 5662 閱讀 4030

對於警察工作的認識

------維護百姓生活安定負重要責任

德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特巡警大隊巡警中隊宋佔威

***總理說「****,警察負有一半責任」,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警察不僅對於****負有重要責任,同時越來越多的時候要對為使老百姓安定的生活環境從而負有重要的責任。作為從2023年開始參加工作就進入了經濟技術開發區特巡警大隊巡警中隊的警員,而特巡警大部分工作就是維護廣大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社會治安防止出現「兩搶一盜」,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減少犯罪的發生。

維護百姓生活安定,警察負有重要責任,這項重要責任既包括打擊犯罪分子的要求,又包括服務廣大人民群眾,讓廣大人民群眾真真正正的感受到生活安定確實有保障。

1、警察在實際工作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工作內容,但是公安治安工作中有:保證公安機關堅決貫徹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保證人民警察與黨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工作。主要內容是從政治上、思想上、法紀上、文化上和職業道德上保障黨的公安工作的原則、路線、方針和政策的順利執行。

內容可以說包括了形形色色,下面我在這裡談一下對警察工作中維護百姓生活安定的部分的認識:

(一)、警察工作中維護百姓生活安定的部分的重要內容是打擊各類犯罪

警察是國家維護國家統治的重要暴力工具,在我國來說就是要認認真真的落實好警察打擊犯罪的重要責任在突發事件中、在突發災難中、在犯罪分子入室盜竊、團夥作案、飛車搶奪、持刀搶劫公民的財產時,我們公安民警應當牢記這樣乙個宗旨: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犯罪的行為不是人民內部的矛盾;公民也不等同於人民。

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而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不一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因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概念中,有人民和人民的敵人兩種不同的身份概念,所謂人民,就是所有遵紀守法,依照憲法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所謂人民的敵人,就是那些與人民為敵的犯罪分子,應當依法受到刑罰處罰和被限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公民。

然而,我們公安機關的工作在社會上也受到了一些非議,少數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我們的工作性質不了解,對我們依法打擊犯罪的行為不理解,而對犯罪分子危害老百姓利益的行為不在乎,對我們「傷害」了犯罪分子的行為產生嚴重不滿;這其中,也有少數混在其中的被我們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違法人員,他們對公安機關有著刻骨的仇恨,他們時時刻刻都想著要顛覆我們的人民民主**的政權,他們利用我們公安機關制度規定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原則,挑動那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對公安民警進行圍毆,製造混亂,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大多數老百姓的利益和安全。

發生這種突發事件,這就要求我們的公安民警一定要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嚴格執法,認真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按照不同的社會矛盾採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處置;對於那些受蒙蔽、受欺騙的不明真相的人,我們只能採取批評教育的方針,犯到**,就辦到**,屬於行政違法的,決不按犯罪處理;而對於那些挑動群眾、影響社會治安、殘害人民警察身體或者生命的犯罪分子,屬於刑事犯罪的,我們也決不能只按行政違法的行為進行處罰,一定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二)、做好對廣大老百姓的生活服務工作,增加人民的滿意度

回顧我們黨和公安工作的發展歷程,群眾工作就是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它不僅是黨的「三**寶」之一,也是公安工作的最顯著的特點,最明顯的優勢,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是公安工作的優良傳統,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首先我們從概念上來理解公安群眾工作:公安群眾工作是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所從事的相信群眾、依靠群眾、聯絡群眾、保護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發揮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去完成特定歷史任務的工作。

人民群眾是我們團結的物件、聯絡的物件、依靠的物件,只有全面發動了群眾,我們的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只有充分依靠群眾,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才能穩步發展。人民警察無論吃多少苦,受多少罪,只要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得到了人民的支援,得到了人民的肯定,受到了群眾的擁護,筆者認為,我們公安隊伍,我們的人民警察,再辛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只有認認真真的落實公安工作打擊犯罪的重要內容才可以對廣大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讓老百姓生活更加安定,增加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數。

,提高人民的滿意度需要充分發揮聯絡溝通的橋梁作用,積極為構建和諧警民關係貢獻力量。警民關係反映的是公安機關的作風,體現的是對人民群眾的感情,影響的是整個公安隊伍的形象。特巡警作為直接和廣大人民群眾接觸的警種,在溝通聯絡社會、直接對群眾宣傳警察政策等方面具有許多天然優勢,是密切警民關係的橋梁和紐帶。

在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和服務意識,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既要立足於「警察之家」的職能定位,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基層情況和民警訴求,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又要著眼於增進全社會對公安工作的共同理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支援,著力增強認同感和親和力,進一步樹立「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新形象。

2、我國公安工作具有很強的特點

(—)、公安工作整體上的主要特點。

1.國家性與社會性相結合。階級性,即公安工作與國家一致的特性。

這是各國公安機關的共性。公安工作必須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原則相一致,與國家的政策和法律相一致,公安機關應該成為國家的忠誠的統治與管理的工具。這些都體現出公安機關與國體政體和國家意志的一致性。

社會性,即公安工作與社會是廣泛聯絡的。公安工作的基本職能是在管理社會中依靠社會實現的。

2.隱蔽性與公開性相結合。公安工作物件具有隱蔽性和公開性的特點。

(1)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有的是隱蔽的,有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地進行的,因此公安機關就要有針對性地將秘密工作和公開工作結合起來;(2)為了廣泛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為了震懾犯罪分子,除了做好秘密工作之外,還需要進行大量的公開工作;(3)公安機關除了同違法犯罪作鬥爭之外,還擔負著大量的社會管理工作,許多管理工作不僅不能秘密進行,還要廣泛宣傳,實行警務公開。這些決定了公安工作的隱蔽性和公開性特點。秘密性是指為了不使對方察覺或了解意圖,採取秘密的措施、手段開展的工作。

公開性,是指直接以公安機關的名義和人民警察的身份,採取被對方了解、認識直至使對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開展的工作。秘密性與公開性是相輔相成的。秘密工作需要公開工作進行掩護,秘密工作寓於公開工作之中;公開工作需要秘密工作作後盾,並為秘密工作創造條件。

3、打擊與保護相結合。公安工作具有打擊與保護的特點,這樣的雙重特點是由公安工作的物件所決定的。對於偵查破案、拘留、逮捕、審訊、處置突發事件、制裁違法犯罪等項工作,公安機關的工作方式主要是以強制力進行打擊;對於警衛守護,巡邏執勤等項工作,公安機關的工作方式主要是保護。

記得與保護是緊密聯絡,相互依存相互滲透,互為前提的。打擊中包含著警戒預防,使人不敢以身試法;保護中包含著消除造成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有些公安工作如治安管理措施本身既有打擊又有保護的雙重作用。

所以說公安工作的打擊與保護作用是密切結合的。

4、強制性與教育性相結合。公安工作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後盾的,是以警察的實力即武裝的、特殊的手段作為保障的,具有強制性。但公安工作大量的、經常性的工作主要通過教育正規化,這不僅是對廣大群眾而言,就是對違法犯罪分子在實施打擊的同時也要進行教育。

5、集中性與分散性相結合,公安工作的集中性,也即它的統一性。要求在服從國家意志,實行巨集觀決策、領導與指揮方面要高度集中。在戰略戰役部署與實施上,在法制與政策的結合上,在多部門橫向協同上,要高度統一。

但犯罪分子是在不同時空出現的,這就決定了公安工作的分散性。對於高度的分散的、隱蔽的,又不斷衍生的犯罪分子,不宜採用「大兵團作戰」,而宜分散地對各個案件逐個制裁。公安工作的集中性與分散性是互相依存的,相輔相成。

越有分散性,越要求步調一致、統一指揮,統一行動。而高度集中的部署又必須通過分散的行動去實現。要防止只強調乙個方面而忽視裡ing乙個方面的片面觀點。

6、政策星宇法律性相結合。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統治工具,人民警察作為國家的公務人員,,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必須堅定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特別是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同時,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執法機關,人民警察作為執法人員,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又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由於政策是法律的靈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據;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條文化、規範化,所以執行政策與執行法律是一致的。所以,公安工作的政策性與法律密切結合。

(2)、公安專業工作的特點。

1.複雜性。公安工作是以維護****和社會治安秩序為主要任務的一項工作。

公安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和工作物件的複雜性,決定了公安工作具有複雜性。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國際局勢的變化,公安工作所面臨的形勢日趨複雜。

2.艱苦性。艱苦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1)由於對敵鬥爭的複雜性,常常需要人民警察連續作戰,違反生活規律,寢食難安。這種普遍的、長期的超疲勞嚴重地損害了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2)不良的環境也常常給人民警察執行公務帶來相當的困難。

不良的自然環境,如惡劣的氣候條件、交通條件、地理環境等,都使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忍受異乎尋常的困苦。不良的社會環境也給人民警察帶來不尋常的困苦。在依法執行公務的過程中,當事人因某些個人利益被觸及,產生對立情緒,致使人民警察經常遭遇無理的指責、謾罵,甚至遭到攻擊。

這些都會對人民警察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和損傷。

3.危險性。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往往處於對抗性矛盾的第——線,經常同犯罪分子進行面對面的鬥爭;;如採取強制的、暴力的手段**正在實施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對付犯罪分子的暴力反抗、拒捕、報復、襲擊等。

在同惡性災害事故鬥爭中,人民警察也面臨著巨大的危險,如在同火災、水災、風災、**等災害鬥爭中,他們冒著生命危險進行工作。

4.易受腐蝕性。

(1)人民警察作為執法者,手中掌握著執法的權力,如果這些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約,行使職權的活動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就會滋生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包庇放縱罪犯等消極腐敗現象。

(2)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經常接觸社會的陰暗面和醜惡現象,一些違法犯罪人員常常用金錢、物質、美女等各種手段進行腐蝕拉攏,在公安隊伍中尋找他們的**人或保護傘,這些對人民警察的腐蝕性極大。

3、公安工作仍然存在著不足

(1)打擊力度繼續增大。德州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轄區是德州經濟發展的又乙個新的發展區域,新的情況不斷出現,時而有不和諧的音符的出現,比如偷盜案件仍然有所發生,這給轄區內的警察提出了新的挑戰,這就要求我們要對於犯罪分子給予沉痛的打擊,要打的犯罪分子要「疼」、要打的犯罪分子要「怕」、要打的犯罪分子要「怵」、要打的犯罪分子要「悔」。認認真真的落實「快細嚴實」,真真正正的將「實」字落在處理案件中。

(2)服務意識應當繼續增強。人民警察為人民,因此,我們身為警察就應當為老百姓服務,讓老百姓的合理訴求真真正正的得到滿足,為百姓開啟能夠滿足其合理訴求的渠道,真真正正的讓老百姓滿意公安工作。絕對不能夠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4、面對這些不足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轉變工作理念,提高服務的層次性。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遵旨、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建立和健全「視窗」單位服務規範 ,一切以便民、利民為原則,熱情服務群眾。

對非工作日到公安機關求助 、報警、辦理相關事項的,由值班民警先行受理,及時轉交戶籍民警盡快辦理,在人民群眾樹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在服務經濟社會健康、全面、協調發展上下功夫 。加大經濟領域內違法犯罪的打擊和企業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力度。

(二)、要忠實履行職責使命,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堅決打擊危害我轄區和諧構建工作的犯罪分子。深入展開反恐鬥爭維護我轄區的重要場所的安全,始終保持厲害攻勢,堅決將暴力勢力的囂張氣焰打下去。深入推進平安德州的建設,十中堅持依法嚴打的方針,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切實提公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要大力推進基礎資訊化建設、警務實戰化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隊伍正規化建設,努力打造一支黨和人群滿意的過硬公安隊伍。

(三)、加強學習,做乙個能服務、會服務、服務好的行家裡手加強對黨員幹部的學習教育,切實堅持學習制度,要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提高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執政能力。在引導幹部「願學、勤學、真學、深學、善學」上下工夫,增強作風建設的自覺性。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強化政治意識,堅定政治立場;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特別是科技知識的學習,強化理論成果的轉化,切實做到學以致用、學有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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