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確保專案部的生產經營目標、職責、制度以及各項決策、工作措施的貫徹落實,保證專案部各項工作的穩定發展,同時進一步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加強執行力度,實現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二、範圍:
專案部各部門負責人、管理人員。
三、內容:
1、公司部署、安排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2、專案部領導交辦、查辦的事項;
3、領導班子會議、各類專題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
4、其他需督辦事項;
四、工作程式
1、立項與批示:針對重點工作,由專案部領導批示立項並簽發督辦單,確定督辦內容、工作要求、具體責任人、完成時間等。
2、登記備案:已簽發的督辦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備案,並及時下發到承辦單位。
3、承辦:相關部門接受督辦任務後,負責人應按要求迅速組織實施,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結,同時反饋辦理結果。
五、獎懲
1、根據專案領導的考評結果確定獎懲意見。
2、獎懲內容與公司《員工手冊》以及專案部下發的《工作績效獎懲制度》相掛鉤。
附件:《督辦單》
編號發文時間
重點工作督辦辦法
修訂 為全面推動公司重點工作按期按質完成 提高公司辦事效率,提高各部門的執行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督辦重點工作的職能部門及專職負責人 督辦重點工作的職能部門以公司辦為主,以財務部 各部門的負責人及總經理秘書為輔。公司明確一名督辦主管,負責公司重點工作的監督 檢查 考核及反饋,以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
重點工作督辦辦法
修訂 為全面推動集團重點工作按期按質完成 提高集團辦事效率,提高各單位 各部門的執行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督辦重點工作的職能部門及專職負責人 督辦重點工作的職能部門以集團企財中心基建協調安環部為主,以各單位 各部門的負責人及董事長秘書 總經理秘書為輔。集團明確一名督辦主管,負責集團重點工作的監督 ...
重點工作督查督辦管理制度
一 目的 規範學校重點工作管理,完善監督機制,確保政令暢通,使學校領導重要批示 學校重要工作的布置 會議重要決定等重點工作按計畫實施。二 範圍 適用於學校領導的重要批示 行政辦公會議重要事項及其它重要事項的督查與督辦。三 定義 工作督辦 代表學校校分管領導督促 跟蹤重要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向主要領導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