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督辦制度

2021-06-30 21:26:43 字數 559 閱讀 7516

一、目的:

確保專案部的生產經營目標、職責、制度以及各項決策、工作措施的貫徹落實,保證專案部各項工作的穩定發展,同時進一步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加強執行力度,實現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二、範圍:

專案部各部門負責人、管理人員。

三、內容:

1、公司部署、安排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2、專案部領導交辦、查辦的事項;

3、領導班子會議、各類專題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

4、其他需督辦事項;

四、工作程式

1、立項與批示:針對重點工作,由專案部領導批示立項並簽發督辦單,確定督辦內容、工作要求、具體責任人、完成時間等。

2、登記備案:已簽發的督辦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備案,並及時下發到承辦單位。

3、承辦:相關部門接受督辦任務後,負責人應按要求迅速組織實施,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結,同時反饋辦理結果。

五、獎懲

1、根據專案領導的考評結果確定獎懲意見。

2、獎懲內容與公司《員工手冊》以及專案部下發的《工作績效獎懲制度》相掛鉤。

附件:《督辦單》

編號發文時間

重點工作督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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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督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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