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石油天然氣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2021-06-30 09:42:59 字數 1190 閱讀 9999

[摘要] 石油天然氣資源對國民們經濟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強對石油天然氣資源的管理能有有效保證石油天然氣市場的穩定。目前,我國油氣行業的現狀不容樂觀,完善是油田天然氣的法律制度是勢在必行的工作。本文針對油氣工業的現狀,主要**了石油天然氣立法工作的必要性,並對這項工作給予了一定的期望。

[關鍵字] 石油天然氣法制完善

0 引言

目前,我國對於石油天然氣方面的立法工作還沒有做得很完善,導致我國石油市場和天然氣市場經常會出現不穩定的狀況,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消極因素。我國是乙個能耗大國,市場對於石油和天然氣的需求不斷地呈現快速上公升的趨勢,而目前我國石油天然氣資源對國外進口資源的依賴過大,嚴重制約著本國油氣工業的發展。一直以來,石油天然氣立法工作受到社會各環節認識的廣泛工作,而具體的石油天然氣立法工作卻比人民的呼聲之後很多[1]。

本文具體地討論了我國是石油然氣行業立法的必要性,並對石油天然氣立法工作寄予了一定的期待。

1 石油天然氣立法的必要性

1.1 石油天然氣行業現狀不容樂觀

眾所周知,我國石油資源和天然氣資源極度匱乏,在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整個國家對油氣資源的需求迅速提高,因此,我國石油市場只能過度依賴於國外的供給。雖然我國不斷地擴充對石油資源的海外投資,但石油資源的海外投資措施和體制建設不夠完善。此外,目前我國與石油天然氣相關的法律建設不夠完善,立法工作未能與石油市場的變動態同步發展,雖然憲法中有涉及石油天然氣的內容,然這些內容過於渙散,因而不可能形成乙個統一的法律體系。

石油天然氣資源不僅關係到國家經濟的發展,還關係到國泰民安,甚至關係到國際格局的變化。面對我國石油天然氣行業不容樂觀別的現狀,國家必須盡快建立石油天然氣的專門法律,以完善石油天然氣的市場機制,從而改善石油天然氣的現狀。

1.2 國家監督管理的需要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石油資源和天然氣資源都屬於國有資源,禁止個人在未經國家允許的情況下從事石油天然氣的開採工作。國家應該依法對石油天然氣資源進行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石油天然氣的開採和杜絕由於石油天然氣的開採工作而帶來的環境汙染問題。國家不僅應該加強對石油資源的開採方面的監督和控制,還應該有效地監控油氣市場,對油氣生產行為和運輸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並油氣銷售過程進行巨集觀調控,確保油氣市場朝穩健的方向發展,維護國民經濟的穩定。

只有做好石油天然氣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石油天然氣的生產、運輸、銷售過程,國家才能更好地控制對國有資源的整體使用狀況,更好地發揮其對市場經濟的巨集觀調控作用[2],促進石油天然氣行業的法制化,嚴格避免該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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