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完全小學上 下學迎送學生制度

2021-06-27 02:33:22 字數 641 閱讀 8999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防止校園暴力的發生,保證學生上、下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迎送人員:當周的行政值周行政人員、值周教師和門衛 。

二、崗位職責 :

1、所有值班人員早晨7:30分鐘到校迎接學生,門衛適當提前開啟校門,避免學生在校門口大量聚集。下午放學時,由行政值周行政人員、值周教師到校門口送學生,疏散交通,避免意外發生。

2、值班人員要按時上崗。上、下學時間,值班人員要在校門口值勤,協助門衛維持秩序,疏導交通,督察學生遵規守紀情況.值班人員要堅持每天早、晚兩個時段對校門口200公尺範圍內的路段進行值班巡邏,遇有異常情況或可疑人員,迅速報告處置。對進入學校的人進行必要的詢問,發現可疑者要進行嚴格盤查,嚴防壞人混入校園。

上學時值勤30分鐘,放學時值勤10分鐘(含上午和下午,有課時除外)。

3、校長不定時巡視督查,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並做好記錄,每週辦公會進行彙總。

4、行政值周人員與值周教師相互協作、相互監督到崗履責情況,值周教師在《值周載表》中對行政值周到崗情況每天給予記載,行政值周人員則在《行政值周逐日記載表》備註欄中對值周到崗情況給予記載。

5、行政值周行政人員、值周教師每天值班後要求在《學生上、下學迎送學生情況記載表》記錄,並簽字。

6 、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各司其職,如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a小學學生上 下學迎送制度

為確保我校學生在上 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上 放學迎送學生制度 1 按照迎送學生的值班輪流表,各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早晨6 00鐘到學校門口迎接學生上學,中午和晚間放學期間要有領導 教師及保安到校門口送學生放學,學生實行路隊放學,配戴小黃帽,由教師護送到一定的地點。2 各班班主...

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學生上下學安全,根據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 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 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 學校責任 一 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隨車管理員交接制度。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一 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學生監護人交接制度。二 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三 上學時,家長送學生到校門,目送學生進入學校 接學生時,在校門口等候進行交接。四 如接送人資訊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絡,辦理相關的手續。五 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