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2022-12-07 03:09:06 字數 1035 閱讀 8453

學生乘坐校車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學生上下學安全,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責任

(一)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隨車管理員交接制度。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二)學生家長(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學時,家長送學生到校車站點,目送學生上車,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老師)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後由值日教師當面與隨車管理員進行交接,學生家長接學生時,隨車管理員同時還要認真審核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四)出現漏接情況。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五)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學生時,隨車管理員要妥善安置學生。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六)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學生人數。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學生,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七)如接送人資訊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進行聯絡,辦理相關的手續。

二、監護人責任

(一)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學生,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如果提前接走學生或學生因故不上學,應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聯絡。

(二)監護人認真閱讀《告家長書》並簽字,按責任狀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接學生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學生的,須事先和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取得聯絡,並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上下學事宜。

(四)接送學生的監護人要主動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五)監護人要求學生自行上下學的,須向班主任說明,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學生自行上下學的,要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學生時,應及時與班主任或隨車管理員取得聯絡。

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學生上下學安全,根據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 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 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 學校責任 一 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隨車管理員交接制度。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一 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學生監護人交接制度。二 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三 上學時,家長送學生到校門,目送學生進入學校 接學生時,在校門口等候進行交接。四 如接送人資訊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絡,辦理相關的手續。五 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

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學生上學 放學的安全,根據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 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 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學校責任 一 學生放學時實行學校與隨車管理員交接制度。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做好學生上 下車的安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