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制度

2021-06-26 19:59:54 字數 1655 閱讀 5684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規範基礎教育階段學籍資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相關檔案,制訂本制度。

一、新生入學

1、小學招生起始年齡為6周歲,入學時嚴格審驗戶口證明,不招收或變相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無故延遲入學。

2、監護人持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到學校辦理新生入學入籍手續;新生入籍資訊採集必須及時、正確、齊全,並立即反饋家長;學校建立「班主任負責資訊採集錄入與反饋校正→分管領導審定→管理員編號整理上傳與日常維護」**責任制,出現問題影響以後學習、公升學並造成後果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新生入籍資料採集與核對在乙個自然週內完成。

二、轉學

1、基本條件:學生家庭戶口、居住地遷離施教區,或父母雙方工作地點變換導致原居住地無監護條件的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辦理轉學手續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相關學校教務處審核:

轉入地戶籍證明,或轉入地房產證明,或父母工作調動證明,或父母在轉入地務工經商證明,或父母在轉入地的規範租房合同(有一年以上租期及租金等事項,有管理部門簽章)等。

2、省內轉學:⑴監護人向接收學校教務處提交符合基本條件的證明材料、《學生素質報告書》、個人書面申請書,教務處批覆編班,學籍管理員登入學籍管理系統提交申請並生成《江蘇省學生省內轉學申請審批表》。⑵監護人持經簽章的《江蘇省學生省內轉學申請審批表》及符合基本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班主任簽字的個人書面申請書向轉出學校教務處申請,教務處批覆,校長室簽章後,學籍管理員登入學籍管理系統根據轉入學校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批,並做好紙質資料存檔工作。

3、跨省轉學:⑴監護人向接收學校教務處提交符合基本條件的證明材料、《學生素質報告書》、個人書面申請書,教務處批覆編班,出具同意接收證明材料經學校和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簽章;⑵監護人持該材料及符合基本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班主任簽字的個人書面申請書向轉出學校教務處申請,教務處批覆,校長室簽章後,學籍管理員登入學籍管理系統進行審批操作,並做好紙質資料存檔工作。

4、注意事項: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不進行入學考試,轉學整個流程應在15天內完成。

三、休學

1、基本條件:學生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導致連續缺課210學時(7周)以上,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仍需要繼續休息而不能按時到校參加學習的,可以辦理休學。

2、辦理休學所需基本材料:①監護人申請書;②班主任開具缺課證明;③診斷書、住院費用發票、病歷和出院小結原件及影印件;④學校出具《學籍變更審批表》。

3、辦理流程:監護人填寫好休學材料交學校→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紙質材料及網上申報→縣學籍辦複審→通過後由校方在學校公示欄公示。

4、注意事項:嚴禁「假休學,真留級」現象,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復學

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就讀。休學期滿,監護人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時可以回原年級就讀,也可以到下一年級就讀。

如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監護人應出具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續辦休學手續。

五、異動處理

1、重要資訊變更:學生重要資訊因特殊原因必須變更的,需向學校提供原件及影印件審核並網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2、控輟保學工作:班主任是控輟保學工作第一責任人,對輟學學生要積極、及時進行勸學,促使其重新返回學校。

六、資訊保密

學校、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對學生學籍資料給予保密,不得公開、擴散或擅自外傳學生基本資訊,以保證學籍資訊的安全。因外洩學生資訊給學校、家庭造成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23年8月30日

學籍管理制度

合肥騰飛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章入學與註冊 第二條學校按規定錄取新生,並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第三條凡被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規定日期到學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因...

學籍管理制度

一 新學員入學需填寫 學員入學登記表 二 設立學員考試成績表 考核表 三 設立學員考勤表 四 休學 退學及復學辦法 學員在培訓期間凡因請病假 事假工傷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學習的,應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應寫命休學原因,交校辦公室,經主管領導審批 學員應提前一周,最遲也需提前2天 如因種種原因長期缺勤,不能...

學籍管理制度

學生的學籍由學校審核 編制 管理,並對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生入學 轉學 休學 復學 獎勵等管理設立學籍檔案,教導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妥善儲存。一 入學 1.凡符合規定年限的適齡兒童,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階段學習。2.入學年齡根據區教育局的確定,一般為六周歲。3.凡新入學的適齡兒童到本校報讀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