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制度

2021-10-11 05:29:49 字數 739 閱讀 2161

學生休學期一般為一學年。休學期滿後,休學生須持休學證書和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健康證書或有關部門(單位)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要求,經學校同意並辦理學籍認可手續後,方可復學,編入適當班級。

第十五條學生在畢業學年一般不予休學;如遇特殊情況,確有正當理由必須休學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嚴禁以休學為名,搞變相留級或插班重讀。

第六章轉學

第十六條無特殊情況在本區內學生不准轉學;畢業班學生一般不准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准轉學。

第十七條

學生因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變更而隨家搬遷到外地,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校同意,由轉出、入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第十八條外省、市轉入我校的學生,符合條件可辦理接收轉入手續。

第十九條學校對轉入學生的轉學證明和轉出學生的轉學證明存根,每學期應整理成冊,並列入學生檔案儲存。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八條獎勵和處分是教育學生的一種方法,要以獎勵為主。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思想品德好、學習成績優秀,達到國家頒布的體育合格標準,並在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可評為「三好學生」;是學生幹部的可評為「優秀學生幹部」。

第三十條

對於極少數有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破壞學校和社會秩序,破壞公共財物,道德品質敗壞等違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對學生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的處分,由學校大隊輔導員審核,校長批准公布,處分報主管學籍部門備案。

學籍管理制度

合肥騰飛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章入學與註冊 第二條學校按規定錄取新生,並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第三條凡被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規定日期到學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因...

學籍管理制度

一 新學員入學需填寫 學員入學登記表 二 設立學員考試成績表 考核表 三 設立學員考勤表 四 休學 退學及復學辦法 學員在培訓期間凡因請病假 事假工傷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學習的,應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應寫命休學原因,交校辦公室,經主管領導審批 學員應提前一周,最遲也需提前2天 如因種種原因長期缺勤,不能...

學籍管理制度

學生的學籍由學校審核 編制 管理,並對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生入學 轉學 休學 復學 獎勵等管理設立學籍檔案,教導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妥善儲存。一 入學 1.凡符合規定年限的適齡兒童,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階段學習。2.入學年齡根據區教育局的確定,一般為六周歲。3.凡新入學的適齡兒童到本校報讀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