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2021-06-26 02:36:18 字數 1491 閱讀 5647

1.目的

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界定管理層面;防範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效能。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

3.定義

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及分支機構的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各部門業務專用章。

4.職責

4.1 印章使用責任人(簽字人)對印章負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保管人員對違反規定的簽印有權拒絕用章,印章保管人員不得私自動用印章。

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經查出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式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或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4.2若印章在使用、保管過程中不慎遺失,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行政、經濟責任,給予嚴厲的處分,並賠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程式

5.1印章的刻製申請、登記與繳銷

5.1.1印章的申請

□ 公章、合同章:

由綜合部提出申請,並填寫《印章刻製申請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承辦刻製。

□ 各部門業務專用章:

部門的業務專用章,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承辦刻製(財務方面的章由財務部承辦刻製)。

□ 印章上的文字如因磨損申請換發時,由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刻製申請表》,在備註欄拓上印模,說明制發日期,經總經理核定後由綜合部換發。

5.1.2印章的登記

公司的印章由綜合部刻製完成後,填寫《印章登記表》進行登記,彙編成冊,並永久儲存,以備查。

5.1.3印章的繳銷

□ 廢舊、撤銷或遺失尋獲的印章,應由監印人員填寫《繳銷印章申請表》(附件4),經綜合部經理及公司總經理核定後,將印章送繳綜合部撤銷。

□ 印章管理部門收到繳銷的印章、即酌情予以儲存或截角登出。

5.2印章的保管及審批許可權

5.2.1保管

□ 總經理通過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填寫《印章領取表》,領取印章,並指定專人保管。

□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專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對所負責的印章丟失或盜用,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等負全部責任。

□ 當印章管理人變動或印章在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調由他人保管時,應及時在綜合部辦理交接手續。

5.2.2印章的審批許可權

5.3印章的使用

5.3.1使用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並經指定的審批人進行審核。審批人要審查需加蓋印章的文字內容是否在授權的範圍內。審批人對文字加蓋印證後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義務負主要責任。

印章保管人須將《印章使用申請表》歸檔,並彙編成冊,永久儲存。

5.3.2借用

公司印章原則不允許攜帶外出,如確係特殊需要須經部門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藉走,借用時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原則上借出的印章需當天歸還,不得延誤。印章外借期間的使用由部門經理全權負責。

5.3.3其它

員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關證明,本人應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蓋章。

6.記錄

《印章刻製申請表》

《印章登記表》

《印章領取表》

《繳銷印章申請表》

《印章使用申請表》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福建寶利特集團 以下簡稱集團 及下屬各子公司 以下簡稱子公司 印章刻製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集團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本管理規定所指印章包括集團及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財務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 採購合同專用章...

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度一 印章管理流程 一 印章刻製申請及備案流程 相關部門綜合辦 二 印章使用流程 相關部門總經理 董事長綜合辦 三 印章銷毀流程 相關部門董事長綜合辦 二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

印章管理制度

北京中青雄獅數碼傳媒科技 法務部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辦法 擬文部門 法務部 發文日期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 簽批人 郭光 中青雄獅 法 辦 字2010第4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北京中青雄獅數碼傳媒科技 以下簡稱 公司 印章刻製 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範需要出發,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