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2021-06-25 09:10:40 字數 4841 閱讀 7010

洛陽寶環數控精密裝置製造****

總則1.1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和勞動保**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職能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公司部門或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不落實、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措施不力、,要遵照國家執行「問責制」的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包括經濟制裁和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1.4對公司管理層的獎勵和處罰由總經理審批,對總經理和領導層的獎勵和處罰由董事會審批,董事長簽批。

1.5公司對部門、工段和領導的獎勵及處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稱安管組)審定,公司總經理簽批。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和處罰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 ,由總經理簽批。

獎勵對安全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貢獻的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2.1認真執行****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改善勞動

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和員工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2.2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勞動衛生防護方面採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人員。

2.3發現重大裝置隱患並及時消除,避免事故發生的,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檢修、裝置安全執行做出貢獻的。

2.4在事故處理、事故搶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貢獻、避免事故擴大的有功人員。

2.5敢於及時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並進行批評教育取得效果達到消除隱患,並向上級反映的員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員)。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員,按200----2000元給予嘉獎。

2.7 實現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控制目標、指標的部門、工段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安全文明生產責任書中有關規定執行。

2.8 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50----200元獎勵。

處罰3.1對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及損失在5萬元以上裝置事故,相關責任人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事故主要責任者要處以罰款500----5000元,另給一定的行政處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和後果輕重對責任者(違章者)給予處罰:

造**員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並處以500---1000元經濟處罰。

嚴重未遂事故和記錄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待崗15天。

對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已整改但結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門(包括外包單位),追究部門、工段、外包單位負責人責任,並處以500元或以上的經濟處罰,罰款後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章行為,則由部門或工段提交安全辦審核,由公司辦直接安排就地待崗乙個月以上,並再次參加相關安全學習,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

酒後上崗的生產作業人員

在高處或危險作業場所進行打架、打鬧的作業人員

嚴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

無故未參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及考試不合格就參與生產作業並發生事故的責任者

造**員輕傷以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不服從現場安全人員管理或在同一生產崗位現場屢次違章的操作工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或未辦理安全(動火作業票)就組織動工,並造成事故的單位負責人(組長或機長)含外包單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場作業違章行為,按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同一班組內經常出現同一型別違章的,組、機長要負責任,並處以100元罰款;

在嚴禁煙火的場所抽菸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進入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或不符合生產作業要求的著裝進入生產車間的罰違反者50元;

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挪作他用的,罰違反者100元,裝置員、組、機長、安全員未發現或自己發現未及時監督恢復者,罰裝置員、組、機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操作大型機械的人員在駕駛室內打毛衣、看報刊雜誌、睡覺等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的,罰違反者50元;

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 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焊工證擅自動火焊割作業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

電焊機二次線或接頭銅芯裸露,未作包紮絕緣,罰違反者50元;

不按規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氣、乙炔進行焊割,周圍五公尺內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後留下火種存在事故隱患的,罰違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屬容器和鍋爐內檢修作業,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壓安全電源的,罰違反者和班組長各100元;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駕駛證偷開叉車、汽車、抓車、鏟車者,罰款100元,對縱容者罰款200元,或雖有證但開快車撞傷人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另給行政處分;

未拉閘停電、未掛警示牌就進行裝置、電氣檢修作業,罰違反者各100元;

未拉閘停電、派人監護就進入給料槽處理卡料,罰違反者和指揮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橫跨高速運轉的皮帶和裝置,罰違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脫崗者,罰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規檢查,罰使用人50元;

操作鏈條葫蘆時,禁止鏈條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蘆下方,罰違反者50元;

吊物捆軋不牢,吊裝方法不當或吊物上堆放懸掛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罰當班起重操作人員100元;

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吊物無安全措施的罰指揮者審批者各100元;

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砂輪面不戴防護眼鏡,使用鑽床、車床戴手套者,各罰款50元;

不准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觸控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罰責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打手機或未採取相應安全措施就動火,罰違反者50元;

不關乙炔、氧氣瓶閥門就下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罰違反者50元;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噹施工用水,罰責任人50元;

原料堆場和生產廠區不准用明火取暖,違者罰款50元;

嚴禁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或未採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罰違反者100元;

射線作業區未設警示標誌的,罰工段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生產車間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存在有觸電危險的,罰工段電氣員和值班電工各50元;

制膠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時不戴防毒口罩的,罰款50元;

在粉塵嚴重區域工作的員工不戴口罩的,罰款50元;

邊班作業的操作工不認真填寫交**記錄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罰款50元;

操作台有雜物,操作工不搞清潔衛生就下班的,罰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違章行為,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不經過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員工上崗的,罰安排責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業的,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沒有特種工種合格證或雖有證但未及時年審過期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罰公司辦負責人100元;

高處作業區域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的,罰車間責任人100元;

凌空處和坑凹處無安全防護欄,罰管理轄區域負責人和安全員各100元;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線,夜間無警示紅燈的,罰管轄區負責人100元;

原料場和成品庫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內不處理的,罰原料場和成品庫負責人200元;

原料場轉運車輛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罰原料場負責人200元;

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未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或配備已過期失效的,罰消防專幹和安全辦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倉庫間距或與明火道路距離不能滿足防火規程要求的,罰安全員100元;

氧氣庫、乙炔庫的照明未使用防爆電器具,通風不良,罰倉庫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

制膠車間或熱壓車間排氣扇壞了不及時維修或更換的,造成車間通風不良,罰工段組長100元;

熱壓工段液壓站漏油不按規定及時處理,罰裝置員100元;

熱能工段鍋爐房和熱磨車間高溫高壓裝置設施10公尺內存放易燃易爆物質(如氧氣、乙炔等),罰工段裝置員100元;

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的,罰責任人、作業班組負責人各100元;

公司、部門、工段領導違反****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違章指揮生產作業的,罰責任人500元;

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隊伍的,罰簽合同的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

預設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罰現場負責人和班組長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及安全員發現作業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不予制止、糾正或不進行處罰的,罰責任管理人員、安全員各200元;

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為屬違反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生產部門沒有認真貫徹文明生產各項制度的,追究部門、工段負責人責任並給予50元處罰;

生產現場的車輛(包括單車、電單車、叉車、抓車、鏟車、小汽車)沒有停放在指定區域的,屬私人的給予車主50元罰款,屬公司的給予當班司機50元罰款;

臨時用電設施不規範(亂拉導線拖放在地上,絞在金屬架上或與其它線交織在一起以及露天亂裝閘刀開關等),追究分管班組長責任並給予50元罰款;

臨時技巧、維修措施腳手架搭設不規範,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時**的,追究架了搭設負責人(包括外包工頭)責任並給予50元罰款,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生產現場的鋼絲繩、吊裝用具亂丟亂放,造成生產現場擺設不整齊、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組負責人責任並給予50元處罰;

生產現場屬物資**部**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時**,造成環境汙染或財產損失,追究物資**部負責人責任並給予100元罰款;

生產現場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不明顯,沒有標明維護時間或未定期檢查的,追究公司消防專幹責任並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做到文明生產「五清」或不及時把廢棄物送到指定地點的,追究當班責任人責任並給予50元罰款;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為建立合理有效的獎懲機制,以有效的促進企業安全管理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獎勵 對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做出貢獻的部門 車間 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獎勵範圍包括 1 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 合理化建議被採用有明顯效果者 2 制止違章指揮 ...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獎 懲管理制度 曲靖方園環保建材 2013年6月1日 目錄1 目的 2 2 適用範圍 2 3 內容與要求 2 4.獎勵程式 3 5 懲罰 4 6 懲罰型別 4 7 處罰程式 4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使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規範化 科學化 ...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馬鞍山市海鷹蓄電池配件廠 企業員工在安全生產以及經營活動中表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給予獎勵和表彰 一 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企業規章制度且在一年內違法紀現象者,年終獎勵50元。二 積極提合理化建設,經實踐證明確實行之有效,能為企業發展作出貢獻者,視貢獻大小,分獎勵100元 500元。三 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