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制度

2021-06-23 08:27:48 字數 626 閱讀 6991

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請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一)《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查批准。對申辦許可證的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轄原則,依據《吉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認真審查,按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經營場所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工商登記註冊。必須堅持先證後照、依法登記原則。對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前置審批檔案的,不得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對未依法取得許可證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改變許可專案、許可證到期的食品經營者,要及時責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重新辦理,逾期不辦的,要依法登出許可證。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經營者,不予辦理市場准入登記:

1.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檔案的;

2.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檔案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重新辦理許可審批手續的;

3.個體工商戶吊銷《營業執照》不滿六個月的;

4.偽造、塗改、使用他人《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5.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接受社會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公示審批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相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管理制度

附件1 為了依法規範食品市場主體資格,嚴格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行為,根據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國家工商總局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等,制定本制度。一 嚴格食品流通許可行為,切實規範食品經營者經營資格 一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法律 法...

1 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管理制度

附件1 為了依法規範食品市場主體資格,嚴格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行為,根據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國家工商總局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等,制定本制度。一 嚴格食品流通許可行為,切實規範食品經營者經營資格 一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法律 法...

食品市場准入制度

一 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食品經營者要嚴格審驗供貨商 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 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確保交易物件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其包括食品索證索票和進貨台賬制度是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二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是指食品經營者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者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