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具使用管理制度

2021-06-19 19:24:48 字數 4791 閱讀 1927

為了規範裝置管理與維護,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裝置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吊帶

1. 使用吊帶前,要注意吊帶的額定載荷標識,並參照吊裝方式係數正確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不允許採用栓結方法進行環繞。

2. 吊帶伸長率在極限工作力下為小於2%,破斷延伸率小於12%。

3. 吊裝時,將吊裝帶直接掛入吊鉤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掛在吊鉤鉤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轉吊帶,不要讓吊帶打結、打擰,以防影響拉力,損傷吊帶。

4. 吊裝有鋒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須加護套、護角等來保護吊帶,以免割傷吊帶。

5. 吊帶兩頭吊扣與掛鉤接觸處,應經常檢查,確保吊帶掛在雙鉤對中心位置,發現縫合線磨斷、斷股時,嚴禁使用。

6. 吊帶環眼張開角度不應大於20°,避免吊裝過程中環眼開裂,移動吊帶時不要在地面或在粗糙表面拖拉,防止磨傷吊帶。

7. 吊帶使用溫度範圍:-40℃~100℃,切勿高溫使用。同時不宜吊裝酸、鹼性較強的物料,以防傷害吊帶。

8. 不應將物品壓在吊裝帶上,會造成吊裝帶損壞;不應試圖將吊裝帶從下面抽出來,造成危險,應將物體墊起,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吊裝帶順利拿出來。

9. 使用時掛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帶的接觸面,防止滑落、脫鉤。成套吊具使用時,應確保受力均勻,嚴禁單根受力。

使用完畢後吊裝帶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吊帶懸掛於專用架上或吊具櫃內。

二、鋼絲繩

1. 新鋼絲繩在開卷時必須按正確方法進行,應使卷繩輪轉動放出鋼絲繩。

2. 鋼絲繩和各種規格的繩扣,在使用前由生產操作人員細緻檢查斷絲、磨損、擰勁、燒損等情況,發現達到報廢標準的應立即更換。

3. 吊、捆用的鋼絲繩,端部必須有打結的鋼繩環,其打結扣不得少於鋼繩直徑的15倍,以免脫扣。

4. 在使用中嚴禁超負荷執行,鋼絲繩不應受衝擊力,吊物稜角處要加包墊,不准直接接觸,**時如多點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勻。

5. 鋼絲繩在使用中必須繞槽正確,不准有擠壓、打結、擰勁等情況,不准急劇改變公升降速度,如突然制動等,以減小鋼絲繩在使用中受到的衝擊載荷。

6. 鋼絲繩在使用時,將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吊鉤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掛在鉤尖部位;兩根鋼絲繩索具在使用時,將兩根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雙鉤內,四根鋼絲繩索具在使用時,每兩根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雙鉤內,注意溝內兩根鋼絲繩索具不能產生重疊相互擠壓,四根鋼絲繩索具要對稱於吊鉤受力中心。

7. 鋼絲繩在吊裝過程中應盡量平衡,人員禁止在物品上通過且吊裝物品下嚴禁站人;在運輸、安裝和使用時避免彎曲受力,以免鋁管、螺紋、接頭或鋼絲繩受到損傷。

8.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止以下幾種情況出現:a.

鋼絲繩與電焊線接觸;b.鋼絲繩與金屬尖銳稜角經常摩擦;c.鋼絲繩從已經破損的滑輪上穿過;d.

吊裝角度超過60。

9. 在高溫物件上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採取隔熱措施,以防降低鋼絲繩強度和使用壽命。

10. 鋼絲繩切斷時,應有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

11. 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

使用完畢後鋼絲繩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鋼絲繩懸掛於專用架上或吊具櫃內。

三、吊鏈

1. 吊鏈使用前,先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各功能正常、完好時,再投入使用;準備提公升時,鏈條鬆弛部分應小心收緊,鏈條應伸直,不得扭曲,打結或者彎折。

2. 吊鏈端部配件,如環眼吊鉤,應按相應的要求使用。

3. 用多肢吊鏈通過吊耳鏈結時,一般分肢間夾角不應超過60(與鉛垂線夾角30)。嚴禁使用已斷裂或變形的吊鏈,嚴禁鏈條拉長後繼續使用。

4. 吊裝時吊鏈嚴禁承受振動荷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人體從工件下面穿過。嚴禁把長環鏈(p>3dn)、提公升鏈用作吊鏈。

5. 根據使用的頻度、工況條件惡劣程度,對吊鏈鏈環焊接等進行定期檢查,檢查週期不應低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並作檢查記錄。

使用完畢後,吊鏈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吊鏈懸掛於專用架上或吊具櫃內。

四、吊鉤

1. 嚴禁超負荷使用,吊鉤在使用前,應檢查吊鉤上標註的額定起重量,不得小於實際起重量,如沒有標註或起重量標記模糊不清,應重新計算和通過符合試驗來確定其額定起重量。

2. 作業前應對吊鉤進行檢查,當確認完好,功能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3. 吊鉤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吊鉤的表面情況,保持光滑、無裂紋、無刻痕。

4. 使用時,吊鉤的吊點應與吊重重心在同一條鉛垂線上,使吊重處於穩定平衡狀態。

5. 掛吊索時要將吊索掛至吊鉤底部,如需將吊鉤直接鉤掛在構件的吊環中,不能辨別,以免使鉤身受側向力,產生扭曲變形。

6. 對於經常使用的吊鉤,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查。

7. 吊鉤在使用過程中嚴禁碰撞。

8. 使用時,發現有裂紋或磨損量超過標準時要及時更換滑輪。

發現裂紋和鉤口磨損量超過厚度的10%以及開口度變化時,應及時整改。

五、吊環

1. 使用吊環前,應檢查螺絲根部是否有彎曲變形現象,絲扣規格是否符合要求,絲牙有無損傷等。

2. 吊環螺紋在旋緊時必須擰緊,最好用扳手或圓鋼用力扳緊,防止由於擰得太鬆而在吊索受力時打轉使物件脫落,造成事故。

3. 吊環使用中若發現螺紋太長,須加墊片,擰緊後方可使用。避免將螺絲杆露在外面,以免螺絲杆受力後,產生彎曲而斷裂。

吊環使用時必須注意其受力方向,垂直受力為最佳,嚴禁橫向受力。當重物有兩個以上吊點使用吊環時,鋼絲繩間夾角一般應在60°以內,以防吊環受到過大的橫向力而造成彎曲變形,甚至斷裂。如遇到特殊情況,可以在兩吊繩之間加橫吊樑來減少吊環所受的橫向力。

六、卸扣

1. 卸扣要正確支撐載荷,即作用力要沿著卸扣的中心線的軸線上,避免彎曲,不可以過載不穩定的載荷。

2. 卸扣使用時,嚴禁超負荷使用。

3. 嚴禁使用螺栓或者金屬棒代替銷軸。

4. 卸扣使用時,銷軸在承吊孔中應轉動靈活,不允許有卡阻現象。

5. 卸扣本體不得承受橫向彎矩作用即承載力應在本體平面內;在本體平面內承載力存在不同角度時,卸扣的最大工作載荷要有所調整。

6. 吊裝時,卸扣承載的兩腿索具件的最大夾角不得大於120。

7. 卸扣使用時,應避免卸扣的偏心載荷,如發現卸扣有裂紋、磨損嚴重或橫銷彎曲等現象時,應停止使用。

8. 在與鋼絲繩索具配套作為**索具使用時,卸扣的橫銷部分應與鋼絲繩索具的鎖眼進行連線,以免索具在提公升時,鋼絲繩與卸扣發生摩擦,造成橫銷轉動,導致橫銷與扣體脫離;

9. 卸扣在高溫使用時,應當減小載荷執行。

10. 起重作業完成後,嚴禁在高空中將拆下的卸扣往下拋擲,以防卸扣變形及內部產生不易發覺的裂紋損傷。

不用卸扣時,應在其橫銷的螺紋部分塗以潤滑油,存放在乾燥處,以防生鏽。

七、手拉葫蘆

1、所起吊的重物必須在額定載荷之內,切勿超載使用。嚴禁超負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 。

2、嚴禁用兩台或兩台以上的葫蘆同時起吊同一重物。嚴禁用起重鏈條捆紮重物。

3、使用前,應對機件(鉤頭及閉鎖機構、制動器、鏈條等)及其潤滑情況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後方可使用。

4、起重前,檢查上下吊鉤是否掛牢,吊鉤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鉤尖端等不良現象,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不得斜拉重物,鏈環不得措扭和打結,雙行鏈更應注意,下鉤切勿翻轉。

5、懸掛手拉葫蘆的支承點必須牢固穩定 ,吊掛**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係數應不小於6 。

6、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嚴防重物傾斜翻轉,操作手拉葫蘆時應首先試吊,當重物離地後如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方可繼續起吊 。

7、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面內拽動手鏈條,手鏈輪逆時針方向旋轉,放鬆棘輪,重物即可緩慢下降。

8、嚴禁人員在吊起的重物下方經過或做任何動作,以免發生意外。

9、在起重或下降重物過程中,拽動手鏈條應用力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重物的公升降切勿超過上下行程的極限。

10、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的地方,注意躲開一旦鏈條繃斷彈回及重物下滑、滾落的方向。

11、操作者如發現拉不動時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員強行硬拽,應立即停止操作,進行檢查:①重物是否與其它物體連線;②葫蘆機件有無損壞;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蘆的額定載荷。

12.不得將重物吊起後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

13、使用完畢應將葫蘆上的泥垢擦淨,然後存放在乾燥地點,避免受潮生鏽和腐蝕。

14、每年應由熟悉葫蘆機構的人員用煤油清洗機件,在齒輪和軸承部分加黃油潤滑。

15、兩片齒輪的「o」字標記安裝在同一直線上。

16、安裝制動裝置部分時,注意棘輪齒槽和棘爪爪部嚙合良好,彈簧對棘爪的控制應靈活可靠。裝上手鏈輪後,順時針旋轉手鏈輪,應將棘輪、摩擦片押金在制動器座上,逆時針旋轉手鏈輪,棘輪與摩擦片間應留有適當空隙。

17、支撐桿與右牆板為過盈配合,嚴禁拆卸,以免鬆動。

18、手拉葫蘆應妥善保管,嚴禁隨意拆卸。

19、葫蘆經清洗檢修,應進行空載和過載實驗,確認工作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20、在加油和使用過程中,制動器的摩擦表面必須保持乾淨。制動器部分應經常檢查、防止制動失靈導致重物自墜現象。

八、安全帶安全繩

1、有統

一、清晰的編號。

2. 定期檢驗合格,有記錄,未超期使用。

3. 元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

4.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5. 皮革配件完好、無傷殘。

6. 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鏽蝕。

7. 掛鉤的鉤舌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8. 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也邊框間距符合要求。

9. 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10.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11.安全帶的檢查、試驗週期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規定的週期,每隔六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kg,試驗時間為5分鐘,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並在《起重工器具的檢查、試驗記錄》簿上登記,合格證貼在安全帶號牌上。

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12. 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為3~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陸水電廠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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