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2023-01-15 19:51:05 字數 5026 閱讀 6515

起重裝置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廠區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學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過程有效點驗,報廢有序審批,達到起重裝置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條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吊索工具的採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以及報廢處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概念

本制度規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業中用來提公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公升系統(目前公司有鋼絲繩、吊鉤、吊鏈、吊鉗、吊帶等)。

第四條採購、領取與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採購:由需求分廠填寫吊索具申請單向公司提出申請,採購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向有資質的生產或**商進行採購,所有採購的吊索具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明書。

2、鋼絲繩和吊帶等由倉庫統一管理存放。吊索具發放前,必須建立吊索具檔案,由採購部統一編號、登記入冊後由使用部門領取,分廠車間需要時填寫材料申領單,到倉庫領取。

3、各分廠車間根據廠區跨度,放置吊索具的專用放置架,編寫各種吊索具的編號(見附表1)、辨識顏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廠車間、部門對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舊分開、種類分開、質量分開等進行分類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時要根據所吊物品的質量、物理形狀、化學成份、溫度高低、產品要求等選擇合適的吊具,冷軋廠在吊成品鋼管時原則上使用吊帶。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臺帳(見附表3),定期對起重吊索具進行點檢,每月一次(見附表4)。

7、起重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時要填寫《起重吊索具報廢通知單》(見附表5),報廢後的吊索具一律由採購物資**部**集中處理,杜絕報廢後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條吊帶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帶前,必須進行點檢,要注意吊帶的額定載荷標識,並參照吊裝方式正確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不允許採用栓結方法進行環繞。

2、吊帶伸長率在極限工作力下為小於2%,破斷延伸率小於12%。

3、吊裝時,將吊裝帶直接掛入吊鉤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掛在吊鉤鉤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轉吊帶,不要讓吊帶打結、打擰,以防影響拉力,損傷吊帶。

4、吊裝有鋒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須加護套、護角等來保護吊帶,以免割傷吊帶。

5、吊帶兩頭吊扣與掛鉤接觸處,應經常檢查,確保吊帶掛在雙鉤對中心位置,發現縫合線磨斷、斷股時,嚴禁使用。

6、吊帶環眼張開角度不應大於20°,避免吊裝過程中環眼開裂,移動吊帶時不要在地面或在粗糙表面拖拉,防止磨傷吊帶。

7、吊帶使用溫度範圍:-40℃--100℃,切勿高溫使用。同時不宜吊裝酸、鹼性較強的物料,以防傷害吊帶。

8、不應將物品壓在吊裝帶上,會造成吊裝帶損壞;不應試圖將吊裝帶從下面抽出來,造成危險,應將物體墊起,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吊裝帶順利拿出來。

9、使用時掛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帶的接觸面,防止滑落、脫鉤。成套吊索具使用時,應確保受力均勻,嚴禁單根受力。

10、吊帶使用要避開熱源(火源和電氣焊)使用和貯存。

11、吊帶避開長期日光和紫外線,輻射的條件下使用。

12、 吊帶使用3-6 個月要進行自然清洗一次,對於酸鹼使用場合,用後立即用涼水、清洗劑、中和劑沖洗乾淨,晾乾存放。

13、使用完畢後吊裝帶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吊帶懸掛於分廠、車間內專用架上。

第六條鋼絲繩的安全管理使用

1、鋼絲繩和各種規格的繩扣,在使用前由生產操作人員細緻檢查斷絲、磨損、擰勁、燒損等情況,發現達到報廢標準的應立即更換。

2、吊、捆用的鋼絲繩,端部必須有打結的鋼繩環,其打結扣不得少於鋼繩直徑的15倍,以免脫扣。

3、在使用中嚴禁超負荷執行,鋼絲繩不應受衝擊力,吊物稜角處要加包墊,不准直接接觸,**時如多點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勻。

4、鋼絲繩在使用中必須繞槽正確,不准有擠壓、打結、擰勁等情況,不准急劇改變公升降速度,如突然制動等,以減小鋼絲繩在使用中受到的衝擊載荷。

5、鋼絲繩在使用時,將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吊鉤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掛在鉤尖部位;兩根鋼絲繩索具在使用時,將兩根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雙鉤內,四根鋼絲繩索具在使用時,每兩根鋼絲繩索具直接掛入雙鉤內,注意溝內兩根鋼絲繩索具不能產生重疊相互擠壓,四根鋼絲繩索具要對稱於吊鉤受力中心。

6、鋼絲繩在吊裝過程中應盡量平衡,人員禁止在物品上通過且吊裝物品下嚴禁站人;

7、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止以下幾種情況出現:a、鋼絲繩與電焊線接觸;b、鋼絲繩與金屬尖銳稜角經常摩擦;c、鋼絲繩從已經破損的滑輪上穿過;d、吊裝角度超過60。

8、在高溫物件上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採取隔熱措施,以防降低鋼絲繩強度和使用壽命。

9、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使用完畢後鋼絲繩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鋼絲繩懸掛於專用架上。

10、選徑直鋼絲繩應估算被吊物的質量、物理形狀,按照公司庫存的現有吊索具進行領取(見附表6)。

第七條吊鏈的安全管理使用

1、吊鏈使用前,先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各功能正常、完好時,再投入使用;準備提公升時,鏈條鬆弛部分應小心收緊,鏈條應伸直,不得扭曲,打結或者彎折。

2、吊鏈端部配件,如環眼吊鉤,應按相應的要求使用。

用多肢吊鏈通過吊耳鏈結時,一般分肢間夾角不應超過60(與鉛垂線夾角30)。嚴禁使用已斷裂或變形的吊鏈,嚴禁鏈條拉長後繼續使用。

3、吊裝時吊鏈嚴禁承受振動荷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人體從工件下面穿過。嚴禁把長環鏈、提公升鏈用作吊鏈。

4、根據使用的頻度、工況條件惡劣程度,對吊鏈鏈環焊接等進行定期檢查,檢查週期不應低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並作檢查記錄。

5、使用完畢後,吊鏈應選擇懸掛存放方法,將吊鏈懸掛於專用架上或吊索具櫃內。

第八條吊鉤的安全管理使用

1、嚴禁超負荷使用,吊鉤在使用前,應檢查吊鉤上標註的額定起重量,不得大於實際起重量,如沒有標註或起重量標記模糊不清,應重新計算和通過符合試驗來確定其額定起重量。

2、作業前應對吊鉤進行檢查,當確認完好,功能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3、吊鉤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吊鉤的表面情況,保持光滑、無裂紋、無刻痕。

4、使用時,吊鉤的吊點應與吊重重心在同一條鉛垂線上,使吊重處於穩定平衡狀態。

5、掛吊索時要將吊索掛至吊鉤底部,如需將吊鉤直接鉤掛在構件的吊環中時,要對鉤底進行確認,以免使鉤身受側向力,產生扭曲變形。

6、對於經常使用的吊鉤,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查。

7、吊鉤在使用過程中嚴禁碰撞。

8、使用時,發現有裂紋或磨損量超過標準時要及時更換。

9、發現裂紋和鉤口磨損量超過厚度的10%以及開口度變化時,應及時整改。

第九條吊鉗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前先要檢查咬頭、墊片、齒間堵塞、磨損狀態及其它異常現象,檢查後再使用。

2、吊裝時,吊鉗必須在容許荷重範圍內使用,嚴禁超負荷執行。

在起吊作業時,將夾鉗口開啟,穩固的夾持在所要作業的重物上,然後起吊;拆開時,應將重物著地後,無負荷的情況下,取下吊鉗。

3、懸吊裝掛作業須由懸吊裝掛作業資格人進行。

4、嚴禁人員進入吊裝作業範圍或翻轉區域。

5、吊裝時嚴禁碰觸、敲打或衝擊鋼管及吊鉗,嚴禁吊裝時急劇移動劇停止吊物。

6、吊鉗吊裝時,下面嚴禁站人或從物品下面通過。

第十條吊帶的報廢標準

1、圓環型吊裝帶承載芯線或帶有紅色警戒線吊裝帶的警戒線裸露。

2、吊帶的兩邊多處區域性破損,其嚴重處破損、缺損達到本吊帶寬度的10%。

3、吊裝帶有割口或被尖銳物體劃傷,當吊帶被快口利器割斷達到其截面積5%。

4、吊帶(含保護套)嚴重磨損、穿孔、切口、撕斷、嚴重擦傷、帶股鬆散、區域性破裂。

5、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

6、合成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發黃、表面粗糙、合成纖維剝落、彈性變小、強度減弱。

7、吊帶出現死結。

8、吊帶表面有過多的點狀疏鬆、腐蝕、酸鹼燒損以及熱熔化或燒焦。

第十一條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1、繩端及其附近出現斷絲時,可能由於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區域性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

3、鋼絲繩斷絲數逐漸增加時,應仔細檢驗並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規律」,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4、如果出現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5、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6、繩彈性減小,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單純由於磨損而引起的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應立即報廢。

7、鋼絲繩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則應報廢。

8、當鋼絲繩直徑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現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9、鋼絲繩表面被腐蝕,出現深坑,鋼絲相當鬆弛時應報廢。

10、若鋼絲繩有任何內部腐蝕的跡象,經對鋼絲繩內部檢驗確認有嚴重的內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11、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變形部位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①出現波浪形時,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範圍內,若d1≥4d/3則鋼絲繩應報廢。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後包絡的直徑。

②當外層繩股發生脫節或者變得比內部繩股長時,即發生籠狀畸變,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③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④鋼絲繩常因衝擊載荷而引起鋼絲擠出,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⑤繩徑區域性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⑥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⑦ 繩徑區域性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⑧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⑨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彎折,此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⑩鋼絲繩經受了特殊熱力(如熱或電弧)的作用,外表出現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以報廢。

第十三條吊鉤的報廢標準

1、表面有裂紋。

2、危險斷面磨損或腐蝕達原尺寸的10%。

3、鉤柄產生塑性變形。

4、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鉤身的扭轉角超過10°。

6、 當板鉤產生吊掛盛鋼桶不靈活的側向變形時,應進行檢修;7、當鉤片側向彎曲變形半徑小於板厚10倍,應報廢鉤片。

8、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

9、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10、板鉤鉚釘鬆弛或損壞,使板間間隙明顯增大,應更換鉚釘。

11、板鉤防磨板磨損達原厚度的50%時,應報廢防磨板。

12、吊鉤上的裂紋或磨損不能焊補。

第十四條吊鉗的報廢標準

1、吊鉗的鉗牙磨損量達到原高度的1/3,鉗軸的磨損量達原尺寸的2.5%。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4 吊帶弄髒或者在有酸 鹼傾向環境下使用後,應立即用涼水清洗乾淨。5 不能打死結將兩根吊帶連線在一起使用。6 用於吊注水頭的吊環,如發生裂紋 螺紋鬆動或彎曲變形應禁止使用。起吊前應檢查吊環螺紋是否上滿,開口銷是否插好,一般不准吊環側向或斜向受力。帶有螺紋的吊環應在螺紋處塗上油脂 以防生鏽。7 不允許...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強化員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識,規範正確的使用方法,特制訂本制度。一 吊索具的管理 1 生產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吊索具管理,對領用的吊索具必須記入班組 吊索具管理臺帳 附表1 登記吊索具額定載荷 規格長度 啟用日期 報廢日期等,並且對吊索具進行編號。2 班長...

634971374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規範吊具索具採購 自製 使用 檢驗 報廢的安全管理程式。減少起吊 索具的損傷,防止起吊索具 吊具在使用 現斷裂,預防發生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確保起重作業安全。2 適用範圍 本公司生產車間及物流區域使用的所有吊帶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