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萊特酒店規章管理制度

2021-06-17 10:33:02 字數 5578 閱讀 9857

目錄● 總經理致詞

第一章酒店簡介5——6

● 簡介

● 酒店宗旨

● 酒店定位

● 酒店目標

● 員工手冊的使用

第二章聘用7——8

● 招聘

● 個人檔案

● 試用期

● 晉公升

● 調職

● 第二職業

● 親屬的聘用

● 離職

● 辭退

第三章工資與福利9——11

● 工資與支付

● 所得稅

● 獎勵及補助

● 工作餐

● 員工宿舍

● 調休、連休、公休

● 事假

● 病假

● 曠工

● 婚假

第四章行為規範12——19

● 入職培訓

● 人事記錄

● 員工通道

● 工作期間外出

● 會客

● 考勤規定

● **

● 工牌

● 儲物櫃

● 索要錢款

● 個人儀容儀表

● 個人行為及工作態度

● 保密制度

● 公眾傳媒

● 拾遺

● 客用設施

● 私人拜訪/**/信件

● 物品出入

● 受傷及意外事故

第五章紀律處分及執行程式20——25

● 目的

● 概要

● 過失類別

● 申訴程式

● 處分型別與適用

● 過失處理程式

● 部門規章制度

第六章明星服務26——27

● 服務標準/目標

● 假日明星服務技藝

第七章員工手冊的修改及補充28——28

二、酒店宗旨:

努力為客人提供特色化、個性化、人性化的服務。

特色化:顧客至上是我們的宗旨;

個性化:品質如一是我們的標準;

人性化:無瑕服務是我們的準則;

三、酒店定位:

不追求奢華,但求品質獨一無二。

四、酒店目標:

用我們無瑕的服務,如一的品質,顧客至上的態度,和客人建立最溫馨和諧的紐帶,架起一座最牢固的橋梁,讓酒店走向國際。

五、員工手冊的使用:

這是新入職員工的入門手冊,酒店的規章制度、員工的福利待遇等都做了最詳盡的說明,在閱讀中如有任何疑問,可向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諮詢。

第二章:聘用

一、招聘

酒店所有的招聘工作均由人事部進行。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並認真回答面試人員的問題,個人能力和誠信是酒店擇優錄取員工的基礎。若一經發現應聘過程中有虛構、隱瞞、作弊等情節,將被取消錄用資格;如果錄用後發現有前述情節,酒店可以與錄用者解除勞動關係。

二、個人檔案

為了便於酒店管理,建立完善的個人檔案,員工入職時需及時、準確地提供個人的相關資訊,酒店保證按照國家規定嚴格保密,確保員工個人隱私的安全。如有需要,公司和員工要全力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檢查工作。

新入職的員工需給人事部提供:1寸彩色**1張、暫住證影印件(外省員工)、健康證影印件(特殊部門)、上崗證影印件(特殊部門)。

1 暫住證影印件:新辦:身份證原件,4張1寸彩照;續辦:暫住證原件,身份證影印件,3張1寸彩照。

2 健康證影印件:入職時沒有,去社群醫院體檢,一周後拿雙證,健康證有效期1年/培訓證有效期2年。

三、試用期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30天,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可酌情報請人事部批准提前轉正;保潔員(pa)試用期為15天。員工在試用期間請事、病假、未達到工作要求,轉正期相應順延,事、病假超過8個自然日(含)和曠工半天以上(含),視為自動離職。

試用期員工可經過考核晉公升為正式員工。正式員工享有生日禮品的待遇。

四、晉公升

管理崗位空缺時,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晉公升。晉公升流程:部門主管推薦→人事部→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方可生效。

五、調職

酒店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與員工協商一致後,調整員工工作的部門及崗位。如有需要員工可申請調換部門,調崗流程:申請人向人事部填表及提出書面申請,經考核後獲得相關部門經理和管理層的批准。

六、第二職業

酒店員工不得從事除酒店外的其它工作。違反者按辭退處理。

七、親屬的聘用

未經酒店管理層同意,酒店員工的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同時共職於酒店。如因共職而產生工作利益衝9突時,酒店管理層有權對其工作崗位及部門進行調整。

八、離職

員工辭職(包括試用期員工)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本部門及人事部提出離職申請,方可生效。如在申請期內公司找到合適替代的人員,提出辭職人員可提前離職。(申請辭職日期以辭職報告交到人事部當天為準);如果未找到合適替代的人員,申請辭職人員可於下個月的同一日期辦理離職。

如果特殊時期缺編的情況下,在公司與員工良性的溝通後,員工同意離職日期可商量,則離職日期可相應順延。

未經提前通知擅自離職者(包括試用期員工),按辭退處理。

員工離職時,酒店按規定檢查員工穿過的工服有無破損、使用過的酒店設施裝置是否完整,如遇此情況,酒店有權要求員工賠償。此外,員工在離開酒店時應主動配合酒店保安部的檢查。

九、辭退

員工因違反酒店規定無故自動離職者,依據酒店規定按辭退處理,不給於補償。

第3章工資與福利

一、工資支付

為方便酒店運營,酒店員工的工資發放規定如下:

1、 酒店規定:考勤月為當月的自然月。每個月的月末最後一天,各部門考勤員把跟工資有關的考勤資料交到人事部。

超期延誤上報考勤,不做當月工資,當月工資和下月工資一起發放。如果發現虛報考勤,扣除考勤員和虛報員工當日工資。(例如:

為了應付考勤,員工連休、事假,考勤上卻不顯示)

2、 試用期工資至少低於轉正工資200元,由部門經理根據業務水平確定轉正期。

3、 每年10月上調一次工資:對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員工,上調工齡工資50元。(同年上調過工資的員工,不再重複上調工資)

4、 酒店所有人員的工資、職位變動,均需經由人事部→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方可生效。

5、 不足月的離職人員,公司所承擔的那部分保險,工資結算時由離職人員自己承擔。

二、所得稅

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部分由酒店財務部按國家規定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並上交到有關稅務部門。

三、獎勵與補助

當月獎金(或提成)的發放日不晚於下月10日,每月1日(含)後離職的員工可享受上月的獎金(或提成)。

四、工作餐

工作餐:酒店免費為員工提供餐食,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外來人員(包括已離職人員)在食堂用餐。

五、員工宿舍

酒店為員工提供宿舍及完善的設施,住宿員工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愛護一切公物,如有違反,將受到紀律處分及處罰單。

六、調休、連休、公休:

1、部門人員滿編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攢休,當周公休當周休完,因工作需調休/連休,當月必須休完,否則跨月無效;

2、部門人員缺編的情況下,根據實際的工作量盡量滿足員工的公休。

七、事假

1、事假當天無工資。請事假3天(含)需部門經理批覆報備人事部,3天以上由部門經理、人事經理、總經理三方簽字方可有效。

2、事假1天/月,享受當月獎金(或部門提成)90%;2天70%;3天50%;4天30%,5天以上(含5天)無當月獎金(或部門提成)。此規定不涉及個人提成。未轉正員工均不享受獎金和提成待遇。

3、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0天者,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八、病假

1、正式員工請假5天/月(含),可享受50%/天的當日工資,需提供醫院證明;超出5天的部分按事假計算;未轉正員工病假按事假處理。

2、累計請病假超5天者,不能享受當周公休。

3、病假不超過5天/月(含),按照實際出勤天數享受當月獎金(或部門提成);5-10天(含)50%;10天以上者無當月獎金(或部門提成)。

4、當年病假30天以上,酒店有權對其調崗或者辭退。

九、曠工

1、未經批准無故不到崗者視為曠工。曠工1天/月,扣除當月工資10%;2天20%;3天30%並勸退。

2、曠工不超過1天(含1天),享受當月獎金(或部門提成)50%;

3、曠工人員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十、婚假

員工達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在酒店供職期間領取結婚證且供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婚假。

第四章行為規範

一、入職培訓

酒店安排所有的新近員工,在第乙個月內完成入職培訓。入職培訓內容包括北京假日花園酒店介紹、酒店情況、員工聘用條件、工資福利、規章制度、各部門情況介紹、參觀酒店等,所有員工在培訓考核通過後,獲得錄用資格。

二、人事記錄

員工有責任向酒店提供最新及準確無誤的個人資料。如員工的姓名、位址、**號碼、婚姻狀況、生育情況等發生變化,需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改備案。

員工如果提供的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或有隱瞞,將受到酒店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雇處理。

三、員工通道

為方便工作,酒店專設員工通道供員工出入。除獲酒店管理層批准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進出酒店必須使用員工專用通道(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員工在未陪同客人的情況下乘坐客用電梯。

非工作原因,任何情況下不得穿越三層樓道和消防通道。

四、工作期間外出

酒店規定,工作期間,若無正當理由不得私自外出,經查實確有重要之事需外出處理,相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期間不得佩戴酒店工牌,不得穿著酒店工服(緊急情況除外)。

五、會客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私自會客,違者將按酒店制度處理。

六、考勤規定

員工上下班必須依照班次按時簽到,部門經理/主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情況,並於每月月底(最晚在月底最後一天之前)將部門考勤記錄送交人事部備案。

七、**

酒店給在職員工提供**,員工應保持整潔妥善保管。未經許可,員工不得將**穿出或帶離酒店。因穿著不慎或濫用**導致**破損的,由員工本人負責賠償。

員工離職時,應把**退還給布草房。

八、工牌

公司給新入職員工配發工牌,如非個人原因損壞可到人事部調換;如遺失可向人事部交納工牌製作費,重新訂製。

九、儲物櫃

酒店為員工提供的儲物櫃,員工應在指定的位置內存放衣物、**等個人物品。

現金、信用卡、手機、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儲物櫃中。若有遺失,酒店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涉及酒店的財物員工不得存放在儲物櫃內。

保安部及人事部將進行不定期抽查,違規者,將受到紀律處分處罰單。

員工離職時應將其使用過的儲物櫃交還給相關部門。

為保證員工的個人隱私安全,儲物櫃鎖具由員工自行配備保管。

十、索要錢款

酒店工作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賓館、**商、旅行社等索要佣金回扣及其它好處,一經發現按嚴重過失處理,立即解雇。

十一、個人儀容儀表

(一)儀表

員工應舉止端莊、談吐文雅、行為得體。工作時,不得將手插入口袋、雙臂抱於胸前、雙手交叉於身後、員工間手挽著手等行為。

(二)儀容

1、髮型

男:整齊黑色短髮,髮尾保持在衣領上方,不得留鬢角或鬍鬚

女:整齊黑髮,前不擋眼、側不遮臉,不留怪髮型,長髮需佩戴酒店頭花

2、首飾

為了便於工作及員工個人的財產安全,工作期間禁止佩戴首飾等貴重物品(結婚戒指除外)

3、化妝

前台、大堂吧女員工,工作期間須保持淡妝,微笑服務。根據季節、工服顏色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化妝品及妝容,腮紅自然均勻,唇色自然明快。禁止不合時宜的誇張妝容。

其他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酌情選擇適合的妝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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