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土地利用現狀評價

2021-06-15 21:44:56 字數 5290 閱讀 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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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條件:烏魯木齊市地處亞歐大陸中心,天上山脈北麓,準格爾盆地南緣,是世界上距離海洋最遠的內陸城市。介於東經86°38′~88°58′,北緯42°45′~44°08′之間,平均海拔680~920m,屬於半乾旱大陸性氣候,晝夜溫差大,年平均氣溫5.

7℃,年降水量不足300公釐,氣候相當乾燥。三面環山,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南北最寬約為153km,其中山區面積佔總面積的58.19%,平原面積佔總面積的22.

92%,風沙地面佔總面積的9.59%,丘陵面積佔總面積的9.30%。

社會條件:烏魯木齊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是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也是第二座亞歐大陸橋中國西部橋頭堡和我國向西開放的重要門戶。2023年全市生產總值820.

28億元,人均生產總值3.11萬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32.4億元,城鎮軍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73元。

2023年全市實現財政收入87.1億元,增長39.27%。

隨著亞歐大陸橋的貫通,我國發展戰略重點西移和向西開放的擴大,烏魯木齊依託緊鄰周邊八個國家,建立了乙個類口岸和六個二類口岸,近200個各類商品交易渠道**網路,已成為我國對外開放的前沿城市。

烏魯木齊城市土地利用結構分析:土地利用數量結構。烏魯木齊市建成區內2023年各類建設用地的數量構成及與國家標準的差距。

2023年,烏魯木齊市建成區內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這兩項用地均符合城市規劃標準的要求。但國外大部分城市的工業用地都小於10%,漢城僅佔1.5%,顯然烏魯木齊的工業用地偏高,而工業汙染降低土地價值,造成土地產出率低,同時城市商務中心(cbd)不明顯,城市化質量差。

由此可見,工業用地的外遷,仍將是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一項重要任務;道路廣場用地和綠地均約佔建設用地的7%,低於國標的最低線,這種不合理的用地結構使烏魯木齊市存在基礎設施薄弱,服務水平低下,環境質量下降等弊病,成為制約城市向現代化發展的瓶頸。

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的變化還體現在特定型別用地的空間布局變化,最為顯著的表現在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和商業用地上。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建立以後,城市土地開發活動逐漸遵循土地級差收益規律,在舊城區開展了大規模的改造活動。

城市中心區第二產業逐步被第三產業取代,即工業用地被商業、金融業、旅遊業用地所置換;而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宅市場的出現、交通運輸的發展以及住宅建設成本的改變,城市居民可以更多地選擇居住區位。

1.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從形成到現在布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1952~2023年間,是烏魯木齊進入大規模工業建設時期。八一鋼鐵廠、六道灣煤礦等先後建成投產,這就構築了烏魯木齊工業布局的初期格局,這一時期的工業用地處於當時城區的外圍。由於「大躍進」和「大煉鋼鐵」的失誤以及「*****」的影響,新疆工業在1958~2023年間處於滑坡甚至停滯狀態。

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烏魯木齊的工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工業用地在舊城擴張的同時再次向外遷移,有市區向郊區、向南、向北擴散。20世紀90年代烏魯木齊工業類別增多,這一時期由於規劃與土地市場作用的調節,城市土地開發活動已逐漸遵循土地級差收益規律,工業用地基本上從市中心置換出來,分布在南、北郊區地價較低的地帶。目前,市區工業分布較凌亂,大企業較均勻的分布在市區邊緣,基本上形成了頭屯河、東山區、卡子灣、二工、三工、水磨溝、紅雁池等七個主要的工業區。

2.居住用地。20世紀50年代初到60年代初,由於城市交通條件的限制,並考慮到工作、生活和管理上的便利,各工業區內逐步健全了職工居住和生活服務設施,這樣的「企業辦社會」的狀況在烏魯木齊尤為顯著,城市用地形成單位「大院式」的格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脹,烏魯木齊市的住宅建設進入高潮,居住用地急劇擴充套件。同時由於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綜合開發方式的興起,城市裡形成頗具規模的居住小區。進入90年代,烏魯木齊房地產市場日趨活躍。

為了滿足不同收入階層的需要,各級各類住宅小區開始出現,同時新區的居住功能逐漸增強,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沙區、天山區、新市區和水磨溝區。目前,隨著城市的擴充套件,居住用地面積也相應擴大,但是市中心居住用地密度明顯比新城區要高,在城市的發展中,居住用地向新城擴充套件的趨勢較為明顯。

3.商業用地。烏魯木齊最早的商業中心是大十字,隨著經濟的發展,到了80年代,已有的商業中心不斷擴大,同時在條件適合的地方形成了新的商業中心,紅山、友好與鐵路局均形成次一級的商業中心。

在產業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第三產業日益活躍,商業也隨即迅速的發展,到了90年代末期,烏魯木齊的商業用地在繁華街道兩旁、交叉路口、交通樞紐地帶形成一定規模的商業街或商業中心,在居民區內也零散的分布著小型的商業點

烏魯木齊城市土地利用的特點 :2023年烏魯木齊市城市土地面積為14206.3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區面積為261.

88平方公里,居住用地79.14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32.3%;公共設施用地35.

83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3.8%;工業用地39.33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5.

2%;倉儲用地13.77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5.3%;對外交通用地9.

00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3.5%;道路廣場用地23.74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9.

2%;市政公共設施用地13.16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5.1%;綠地面積28.

20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0.9%;特殊用地12.40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4.

8%。居住用地所佔比例大,對外交通用地所佔比例小。2023年烏魯木齊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261.88平方公里,佔城市面積的1.

84%。烏魯木齊市2023年的城市土地利用面積中,居住用地所佔比例最大,達到了32.3%,其次是工業用地,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5.

2%,對外交通用地所佔比例最小,只佔到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3.5%。

居住用地增長速度快,對外交通用地有所減少。2023年至2023年間,城市建設用地中增長速度最快的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面積由2023年的40.87平方公里提高到2023年的83.

65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也由29.3%提高到32.3%,提高了3個百分點,年平均增長率為15.

0%。其次是公共設施用地,從2023年的16.12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35.

83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的面積從11.6%增至13.8%,增長了2.

2個百分點。對外交通用地出現了負增長,對外交通用地從2023年的9.01平方公里減少到2023年的9.

0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也從6.5%下降到3.5%,下降了3個百分點

綠地面積逐年提高,城市人均占有綠地面積有所振盪。綠地面積由2023年的7.03平方公里提高到2023年的28.

2平方公里,佔城市用地面積的比例由6.5%提高到10.9%,提高了4.

4個百分點,其中2023年的增長速度最快,綠地面積由2023年的11.78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25.56平方公里,增長了一倍多。

人均占有的綠地面積從2023年的5.49平方公尺/人增長到2023年城市人均綠地面積為6.68平方公尺/人,此後四年裡一直下降,到2023年迅速上公升為12.

65平方公尺/人,達到了歷年來人均占有量的最大化,2023年又下降到12.19平方公尺/人。

倉儲用地與特殊用地佔比例小,變化年際間變化小。2023年倉儲用地面積為13.77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5.

3%,僅高於市政用地2個百分點。2023年倉儲用地為10.48平方公里,2023年增長到11.

78平方公里,年增長率為12.4%。從2023年到2023年的年際增長率分別為0.

17%﹑2.54%﹑0.83%﹑0﹑2.

16%﹑10.4%,從中可以看出2023年-2023年增速最快。2023年的特殊用地面積12.

40平方公里,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4.8%。2023年到2023年特殊用地所佔城市建設用地的面積一直徘徊在8.

6%~8.2%之間,從2023年開始下降,經歷由2023年的6.4%到2023年的4.

8%下降過程。

工業用地和公共設施服務用地絕對數量逐年增加,相對數量有所起伏。2023年工業用地面積為24.62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39.

33平方公里,增長了59.7%。工業用地所佔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從2023年的17.

6%增長到2023年的19.5%,又從19.5%下降到2023年的14.

9%,後又有所上公升。2023年公共設施服務用地面積為35.83平方公里,佔建設用地面積大的13.

8%。2023年至2023年,公共設施服務用地面積一直處於增加狀態,但2023年到2023年未發生變動。用地面積由2023年的16.

12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35.83平方公里,增長了122.27%。

公共設施服務用地面積佔城市建設區面積的比例卻有所波動,從2023年的11.6%下降到2023年的11.5%,又由2023年的11.

5%上公升到2023年的11.8%,從2023年的11.8%下降到2023年的11.

4%,最後由2023年的11.4%增長到2023年的13.8%.

道路廣場用地和市政設施用地所佔比例小,數量逐年增加。2023年道路廣場用地面積為10.31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23.

74平方公里,逐年增加,年均增長率為18.6%,2023年道路廣場用地佔城市建設區面積的9.2%。

2023年的市政設施用地為7.53平方公里,增長到2023年的13.16平方公里,逐年提高,年均增長率為10.

7%,2023年市政設施用地佔城市建設區面積的5.1%。

城市用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1.土地投入嚴重不足。

烏魯木齊市2023年的單位城市用地固定資產投資額為82.67元/平方公尺,相對其他城市而言,土地投入嚴重不足,與西部地區首府蘭州、呼和浩特、西寧、銀川相比,烏魯木齊市的單位城市建設面積的投入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單位建設用地投入在下列城市中最少,城市土地投入的嚴重不足導致了城市土地利用率較低,土地產出效率低下,不能更好的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2.城市土地產出效益低。2023年烏魯木齊市每平方公尺建設用地上的建設用地產生的gdp為312.61元,在下列城市的用地效益上是比較低的,僅僅高於銀川。

建設用地單位產值最高的北京,每平方公尺的產值為714.32元,相當於烏魯木齊市的2.29倍。

呼和浩特在西部地區建設用地的產出中效益是比較高的,超過了同類水平的首府城市。

3.城市總體空間利用不充分。城市市區面積遠遠大於建成區面積,從2023年烏魯木齊城市建設統計資料來看,市區面積為14206.3平方公里,城區面積為261.

88平方公里,市區面積是城區面積的54.25倍,這說明了城市土地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城市土地的利用應當綜合考慮、規劃各類建築的空間組合,充分發揮每一寸土地的作用,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4.城市建設用地功能結構不合理。從烏魯木齊市城市建設用地功能結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建設用地中工業用地所佔比重大,市政基礎設施用地則相對不足,僅佔總用地的5.1%,這與城市發展對基礎設施高水準的供給要求相背離。

基礎設施的總體水平不高,城市基礎設施就難以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分高效的保障。此外,公共設施用地所佔比重佔城市建設面積的13.8%,所佔比例較低反映出城市新擴充套件地區的綜合服務功能比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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