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訊作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評價規範

2021-06-15 03:55:27 字數 1571 閱讀 1552

(一) 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處理意見

1、 目標疾病-職業禁忌證

2、 以下純音測聽結果應列為職業禁忌證

(1) 雙耳3k、4k、6khz平均聽閾≥40db

(2) 各種原因引起的永久**音神經性聽力損失0.5k、1k、2k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25db。

(3) 中度以上(包括中度)傳導性聽力損失;

3、 內科檢查結果為ii期或iii期高血壓及器質性心臟病者亦為雜訊作業禁忌證。

(二) 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處理意見—

1、 目標疾病—職業禁忌證、職業性雜訊聾、職業性雜訊聾觀察物件

2、 以下三種情況結論為:「未發現職業性雜訊聾改變」「未發現職業禁忌證及疑似職業病,可繼續從事原工種工作」

(1) 雙耳聽力正常曲線;

(2) 雙耳語頻聽閾正常且雙耳高頻平均聽閾<40db

(3) 純音測聽檢查為輕度傳導性聽力損失;

(4) 任一聽力為混合性聽力損失,其結果以該耳骨導來評價,具體內容同該條前3項;

3、 以下結論為:「建議脫離雜訊環境7天後複查純音測聽」---

(1)0.5k、1k、2k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聽閾>25db;

(2)雙耳3k、4k、6k平均聽閾≥40db;

(3)雜訊敏感者(指上崗前聽力正常,在雜訊環境下工作1年。任一耳3k、4k、6khz中任一頻率聽閾≥65db);

(4)純音測聽檢查為中度或中度以上傳導性聽力損失;

4、經複查確診後,仍屬於以下情況應列為職業禁忌證,結論為:「不宜從事雜訊作業工種」

(1)雜訊敏感者;

(2)雙耳3k、4k、6khz平均聽閾≥40db且伴耳鳴;

(3)0.5k、1k、2k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聽閾>25db(非雜訊原因引起);

(4)純音測聽結果為中度或中度以上傳導性聽力損失;

(5)語言頻率聽力損失≥高頻聽力損失;

(6)有家族性聾、聽神經瘤、藥物神經性聾、美尼爾症候群等病史;

(7)ii期或iii期高血壓;

(8)器質性心臟病。

5、經複查確診後,仍有以下情況,結論為「建議提請職業病診斷」—

(1)雙耳3k、4k、6khz平均聽閾≥40db且伴耳鳴(靈活掌握);

(2)聽力較好耳語頻平均聽閾≥26db。

(三)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處理意見—

1、目標疾病--- 職業性雜訊聾、職業性雜訊聾觀察物件

2、以下三種情況結論為:「未發現職業性雜訊聾改變」「未發現疑似職業病」---

(1)雙耳正常聽力曲線;

(2)雙耳語頻聽閾正常且雙耳高頻平均聽閾<40db;

(3)純音測聽檢查為傳導性聽力損失;

(4)任一耳聽力為混合性聽力損失,其結果以該耳骨導來評價,具體內容同該條前3項。

3、以下情況結論為:「建議脫離雜訊環境7天後複查純音測聽」----

(1)0.5k、1k、2k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聽閾>25db;

(2)雙耳3k、4k、6khz平均聽閾≥40db;

4、經複查確診後,仍有以下情況,結論為「建議提請職業病診斷」---

(1)雙耳3k、4k、6khz平均聽閾≥40db且伴耳鳴(靈活掌握)

(2)聽力較好耳語頻平均聽閾≥26db。

雜訊作業人員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

3 非目標疾病 對於本次體檢中發現的心電圖改變等異常者,應及時安排到醫院有關科室診治觀察 見檢查結果總結表 根據本次檢查結果,提出如下建議 1 用人單位應當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重視職業衛生工作,加強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2 你單位所提供本年度工作場所雜訊強度檢測結果為7...

職業健康檢查須知

1 填寫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塗改,逐項填齊,不能遺漏。2 自行填寫專案 封面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應如實填寫,嚴禁弄虛作假,如故意隱瞞而影響檢查結果,後果自負。3 單位填寫法定單位全稱,個人 填寫私人移動 和住宅固話,工號填寫單位工號或工作證號碼。4 總工齡以參加工作時算起,...

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監護檔案

1 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職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療管理工作。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畫並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 在崗期間 離崗時和應急性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儲存。2 必須嚴格按照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23號令 的規定的週期和範圍,對作業場所有害作業職工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