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房產管理局辦公會議制度

2021-06-14 01:47:07 字數 865 閱讀 7223

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會議制度,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對我局原辦公會議制度修改如下:

一、會議形式:

會議分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主持,局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週星期一上午召開,參會人員為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根據議定內容確定參會人員和召開會議的時間,參會人員接通知後應準時參會,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負責會議記錄。

二、會議內容

(一)、研究年度計畫、半年(年終)總結、重大會議安排布置;

(二)、通報財務收支情況、研究職工培訓計畫;

(三)、傳達上級檔案精神以及研究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聽取各科、處、室、中心、分局負責同志近期工作匯報,檢查上次會議工作落實情況。

(五)、通報局近期主要工作情況和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六)、研究審定房管、房改、住房保障等主要業務工作:

(1)、房屋初始登記審查;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許可證延期辦理業務;

(4)、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拆遷機構、中介機構資質審查;

(5)、房地產開發專案備案;

(6)、「兩房」建設專案審定;

(7)、兌現存量、增量補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以及資金安排;

(8)、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人員資格審查;

(9)、廉租房補貼資金計畫分配;

(10)、行政處罰、重大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重大信訪案件審核;

(11)、局領導認為需要提交研究的其他事項。

三、會議程式

1、各科室需要提交局專題辦公會議討論的事項,應在星期五上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後經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同意後,再決定召開會議的具體時間和參會人員。

辦公會議制度

為完善公司現代企業制度 規範公司治理結構 進一步明確議事程式,保證管理層依法行使職權 履行職責 承擔義務,有效防範經營風險,準確 及時地貫徹領導班子的經營決策,提高辦公效率,促進公司各項工作持續 穩步 快速開展,根據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規定,特制訂本會議制度。第一條辦公會議主要討論 決議和部署公司...

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園區片區指揮部辦公會的會議管理,確保會議程式規範化和科學化,提高會議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 會議安排及會議內容 1 指揮部每月工作會議由指揮長或受其委託的副指揮長主持,指揮部全體工作人員參加。一般每月25日下午15 30分召開,特殊情況臨時召開。月會議主要是全體會議,主要總結當月的工作完成情...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訂本制度。一 安全辦公會議每月最少召開一次,時間為每月的29日下午2 30分在二樓會議室召開。二 會議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要求到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有事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