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13 10:12:00 字數 1060 閱讀 3515

1.目的

確保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裝置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檔案。

3.3特種裝置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裝置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效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規定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特種裝置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裝置驗收合格後,負責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檔案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裝置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執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裝置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裝置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准上崗。引進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4.引用檔案

4.1《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裝置檢測報告》

特種裝置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目的與範圍 第一條為保證特種裝置本質安全,規範特種作業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對特種裝置的採購 安裝 使用 檢驗 維修保養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規定。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各部門 車間。第二節總則 第四條本制度中的特種裝置是指 壓力容器 起重機械 廠內機動...

特種裝置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考核和管理,提高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止人員 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 使用 維修 保養 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3.內容 3.1 特種裝置管理 3.1.1 特種裝置包括鍋爐 起重機械 壓力容器 壓...

特種裝置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證特種裝置本質安全,規範特種作業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2.1本制度對特種裝置的採購 安裝 使用 檢驗 維修保養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規定。2.2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內各單位。3 權責 3.1各車間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