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項」醫療核心制度

2021-06-06 22:54:36 字數 5662 閱讀 2941

一、首診負責制度

1.凡第乙個接待患者的科室和醫師為首診科室和醫師。首診醫師對患者應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確診,合理**,並按要求書寫病歷,做到不推不拖。

2.首診醫師如發現涉及其他科室或確係其他科室的患者時,應在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寫好病歷並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置後,請有關科室會診或轉科,不得私自塗改科室,或讓患者去**室更改科別。

3.對疑難重症應祥細檢查,並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遇有多處複合性創傷時,應由首診醫師和有關科室共同給予急救處理。需住院者應和有關科室、部門聯絡協商,盡快收治。

4.若遇到批量傷員時,由首診科室醫生通知科主任,科主任通知醫務處、排程室,由院組織、安排並指揮搶救。

5.對於涉及兩科以上疾病的患者,應以影響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為主,首診醫師負責護送患者轉科。

6.凡應收治的特殊搶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確有困難,首診醫師應報告醫務科和總值班,該部門人員有權臨時吩咐有關科室先行**,該科不得拒絕。

7.需要轉院,且病情允許搬動時,由首診科室向醫務科匯報,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二、**醫師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長和有關人員參加。科主任、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週1—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進行。住院醫師對所管病員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各一次)。

2.對危重病員,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科主任、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臨時檢查病員。

3.查房前醫護人員要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械等,查房時要自上而下逐級嚴格要求,認真負責。經治的住院醫師匯報病情要簡明扼要,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主(副)任醫師、主治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和病情分析,並做出肯定性指示。

4.**長組織護理每週進行一次護理查房,主要檢查護理質量,研究解決疑難問題,結合實際。

5.查房的內容:

(1)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審查對新入院,重危病員診斷、**計畫;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抽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病人分組進行系統查房。尤其是對新人院、危重、診斷未明、**效果不好的病員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醫師和**的反映;傾聽病員病情變化並徵求對飲食、生活的意見;檢查醫囑執行**效果;決定出、轉院問題。

(3)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重危、疑難、待診斷、新人院、手術後的病員,同時巡視一般病員;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並開寫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檢查病員飲食情況,主動徵求病員對醫療、護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見。

6、院長及相關科室負責人,應有計畫有目的地定期參加各科查房。檢查了解對病員**情況和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三、術前討論制度

(1)術前討論旨在明確術前診斷、手術適應症、禁忌症、手術方案設想;術前評估準備情況;術中或術後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及對策,防止醫療差錯、事故,提高醫療安全性。

(2)術前討論是指因患者病情較重、較複雜或手術難度較大,由科主任或高年資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主持下,對擬施手術方式和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集對應措施所做的討論。討論前報質控辦備案。必要時由醫務科或業務副院長組織院內大討論。

(3)甲類手術、探查性手術、年老體弱(超過65周歲)、合併其他重要疾病或有其他特殊情況者均應討論。

(4)重大手術、疑難重危手術、毀損性手術及新開展的手術除常規執行術前討論制度,必須由科主任上報醫務科或分管副院長組織有關科室進行大會診討論決定。

(5)討論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案,然後由分管主治醫師補充。術前討論的內容包括:術前準備情況、手術指徵、手術方案、可能出現的意外及防範措施,討論結果及時記錄於病歷和討論記錄本中。

四、疑難危重病例討論制度

(1)凡疑難、危重患者存在著診斷或處理困難時,可由主治醫師或主任提出討論。先由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整理有關臨床資料,盡可能寫出書面摘要,決定討論具體時間與地點。並通知討論的有關人員參加。

(2)一周未能確診的疑難病例應組織科內討論;兩周不能確診者,組織院內會診或討論,必要時可請院外專家會診。

(3)討論由病房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方案。討論情況要記入病歷和記錄本中。

(4)各科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疑難病例討論會,每週一次的科主任查房不能代替疑難病例討論。

五、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為總結死亡病例的診療經驗,提高搶救成功率,降低臨床死亡率制定本制度。

2.死亡病例均應在病人死亡後一周內進行討論,屍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後一周內完成,特殊死亡病例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討論。

3.討論由科主任或醫療組長主持,必要時由醫療行政部門組織,科室或醫療組全體醫師、**長和責任**及相關人員參加。

4.討論中由經管醫師匯報病情、診療與搶救經過及死因診斷,本組上級醫師和參加搶救的其他醫師予以補充。參加討論人員應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對診療意見、死亡原因、搶救措施進行詳盡分析,借鑑國內外對本病診治的先進經驗進行總結。

討論由經管醫師負責記錄和登記。

5.討論記錄由主管醫師審簽,一式兩份,乙份附病歷存檔,乙份科室存檔備查。

六、會診制度

1.患者在門診或住院期間需要其他科室協助診療時,應及時申請會診;對疑難危重、預後不良或有醫療糾紛傾向的病歷,要及時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並簽字後,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在24小時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

如需專科會診的病人,可到專科檢查,由提出會診科室填寫會診單,被請科室接到會診單後,應填寫會診人、時間、並將附聯交給申請會診科室。

3.急診會診:被邀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擴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並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律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並與有關單位聯絡,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

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給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凡會診一律書寫會診記錄,緊急會診時可會診後補寫,補寫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六.術前病例討論制度

對重大、疑難及新開展的手術,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長、**及有關人員參加。訂出手術方案,術後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一般手術,也要進行相應討論。

七、危重患者搶救工作制度

1.各科搶救工作應由科主任負責組織和指揮,對重大搶救需根據病情提出搶救方案,並立即呈報院領導,凡涉及法律規定,要報告有關部門。

2.對凡病情危重,短期內可能有生命危險的病人均應積極搶救。

3、對「三無」病人應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積極搶救,並通知保衛部門及醫務科與首診科室協同尋找病人。

4.搶救室專為搶救病員設定,其他情況一般不得占用。

5.一切搶救藥品、物品、器械、敷料力求齊全完備,定人保管,定位儲存,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6.藥品、器械用後均需及時清理、消毒,消耗部分應及時補充,放回原處,以備再用。

7.每日核對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

8.對危急病人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方可移動。

9.嚴格交**制度和查對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及各種用藥等要詳細交代,所有使用後的藥品安瓿,須經二人核對後方可棄去,執行口頭醫囑時,應加以複核。

八、查對制度

1、臨床科室

(1)開醫囑、處方或進行**時,應查對病員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後查。對床號、姓名和服用藥的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籤、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覆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鬆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輸血前,需經兩人查對:

①查採血日期、血液有無凝血塊或溶血及瓶有無裂痕。

②查輸血單位與血瓶簽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號、血質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報告有無凝集。

③查病人床號、姓名、住院號及血型。

2.手術室

(1)術前準備及接病人時,應查對病人科別、床號、姓名、性別、年齡、診斷、手術名稱及部位(左右)。

(2)查手術名稱及配血報告、術前用藥、藥物過敏試驗結果等。

(3)查無菌包的滅菌指示劑,以及手術器械是否齊全。

(4)凡做體腔深部組織手術,要在縫合前核對紗墊、紗布、縫針、器械的數目是否與術前相符,並準確登記,「雙簽」、「雙登」。

(5)手術取下的標本,應由洗手**與手術者核對後,再填寫病理檢查單送驗。

3. 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品

(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病房、床號、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試驗結果、血瓶號、採血日期、血液質量。

5.檢驗科

(1)採取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和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試劑、專案、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

(4)檢驗後查對目的、結果。

(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6.病理科

(1)收集標本時,查對單位、姓名、性別、聯號、標本、固定液。

(2)製片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切片數量和質量。

(3)診斷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臨床診斷、病理診斷。

(4)發報告時,查對單位。

7.放射線科

(1)檢查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年齡、片號、部位、目的。

(2)**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條件、時間、角度、劑量。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8.針灸科及理療

(1)各種**時,耷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

(2)低頻**時,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高頻**時,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常。

(4)針刺**時,檢查針的數號和質量,取針時,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

9.**室

(1)準備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數量、質量、清潔度。

(2)發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消毒日期。

(3)發器械包時,查數量、質量清潔處理情況。

lo.-功能檢查科(特殊檢查室)有:

心電圖、腦電圖、b超、超聲心動、腦血流圖、肺血流圖、生理儀、都卜勒彩超、頸顱腦血流分析儀一tcd、心向量等。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查目的。

(2)診斷時,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其他科室亦應根據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的查對制度。

九、醫師值班交**制度

1.各科非辦公時間及假日,須設有值班醫師,可根據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單獨或聯合值班。

2.值班醫師在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時,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員的情況,並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醫師應在下班前將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人**薄,並做好**上作。值班醫師對危重病員應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並扼要記人值班日誌。

4.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臨時情況的處理;對急診入院病員及時檢查填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5.值班醫師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經治醫師或上級醫師處理。

6.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護理人員邀請時應立即前往視診。如有事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說明去向。

十三項醫療核心制度

2015版 一 首診負責制度 二 醫師查房制度 三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四 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五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六 會診制度 七 術前討論制度 八 查對制度 九 醫生交 制度 十 病歷管理制度 十一 分級護理制度 十二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三 轉院轉科制度 十四 醫患溝通制度 一 首診負責制度 一...

醫療十三項核心制度

1 門 急診首診負責制度 2 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3 手術前討論制度 4 病歷書寫制度 5 醫師查房制度 6 醫師值班與交 制度 7 會診制度 8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9 死亡病例病例討論制度 10 查對制度 11 新醫療 新技術立項制度 技術准入制度 12 手術分級制度 13 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14 ...

「十三項」醫療核心制度

醫療核心制度考試題 一 首診負責制度 一 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 診斷 搶救 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二 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 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 或提出處理意見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 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