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2021-06-05 19:27:53 字數 4820 閱讀 6207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所指車輛是指公司及專案部的行政辦公用車及貨運車。

第三條權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綜合部統籌管理,專案部小車和貨車由專案經理分管,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的統一排程,綜合部負責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檢查、監督,財務人員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二、車輛管理

第四條實行公司駕駛員對車輛負責制,車輛和駕駛員對號入座。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責,如出於工作的需要,領導同意借車於該車司機外的第二人,該車司機應記錄並告知用車人車輛狀況,方可借用,並且牢記借車時間。若借車期間發生違章及交通事故,責任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時間記錄有出入,交通違章費用由負責該車的司機負責。

第五條公司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證件、保險卡、養路費證明及保養手冊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車管負責人保管,不得遺失。車管負責人應及時辦理繳納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保險、排汙費、車輛檢測費等費用,因超時繳納導致的罰款及滯納金由其承擔。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車輛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辦理維修申請,描述車輛需維修事項、維修費用等,待批准後修理。特殊情況,如途中壞車,可**請示。

第七條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需向派車負責人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派車負責人休假或聯絡不上,由車管人員負責排程。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絡,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第八條車輛行駛前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若司機辭職,辦理離職手續時需經車管負責人確認車況和是否存在違章記錄需處理。

第九條公司車輛使用應填寫《行車記錄表》,並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第十條車輛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專案部車輛停放在專案經理指定的位置。

第十一條鑰匙保管:非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複製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後或司機請假鑰匙放在綜合部保管;專案部車輛回專案部後鑰匙交給指定的人員,該鑰匙保管人由專案部選定後報公司批准後確定。司機離職鑰匙交回。

屬於公司配車的鑰匙由其本人保管。

第十二條發現車輛(含車載裝置如gps)被人為損壞的,一經查實,需由損壞人負責賠償或修復。

三、車輛油卡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所有車輛統一使用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綜合部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案,不允許隨意變更。

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綜合部,及時修理或更換。特殊情況可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第十四條每月月初由綜合部統一進行油卡充值。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報綜合部備案。當月使用完月初充值金額時需另行申請,請按《車輛用油申請表》的要求進行申請。

第十五條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

第十六條綜合部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或油卡損壞時備用,備用油卡由綜合部保管,車輛在使用備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資料統計。

第十七條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在加油小票上記錄以下資訊:加油車輛車牌號、加油前公里表數,經手人在小票背面簽字後月初交綜合部備案或貼上在《車輛用油申請表》上。

第十八條綜合部在申請油卡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第十九條充值申請流程

(一)車輛駕駛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 1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二)綜合部在申請充值備用金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工作,財務人員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四、車輛保養

第二十條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徵得車管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及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輛維修原則上到4s店維修,易損件和無關車輛效能的配件或者特殊情況可到指定的維修廠修理,否則維護費一律不准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第二十二條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與公司領導**聯絡請求批示進行修理。

第二十三條司機應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如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駕駛員負擔。

五、司機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二十六條司機應每週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第二十七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二十八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申請維修,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費用由送修人負擔。

第二十九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三十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准開疲勞車,不准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准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三十二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三十三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辦公區域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綜合部或專案部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第三十四條司機對公司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准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第三十五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部,並說明原因。

第三十六條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三十七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辭退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酒後駕車。

第三十八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通知公司。

第四十條如因駕駛員操作不慎造成的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比例為駕駛人承擔70%、公司承擔30%)。

第四十一條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承擔。

七、員工自備車輛補貼

第四十二條公司員工因工作或其他業務需要,自願提供自有車輛(指小轎車、微型車等商務或家庭用車)供公務使用的,經申請批准後可享受費用補貼。

第四十三條申請條件及審批程式

一、具備駕駛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私車公用補貼:

1. 在公司擔任工作需經常公務用車人員;

2. 確因公務所需經常使用車輛,但公司又不能滿足需要的;

3. 總經理特批人員。

二、申請自備車輛補貼的車輛其車主,必須為申請人、其配偶、其父母為限。申請人,必須備有行車執照、駕駛執照等交通部門要求的證照。

三、 私車用於公司業務前,必須事先填寫《私車公用申請表》,經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私車公用申請表》一式叄份,乙份申請人留存,二份分別報綜合部和財務備案。

四、符合私車公用條件且已經報總經理批准的,應簽訂私車公用書面協議。私車公用書面協議根據具體情況擬定,但不得違背本規定所列條款。

第四十四條補助方式

補助方式分為兩種:固定補助方式及零星補助方式。

一、固定補助方式:

申請人若屬經常性因公務外出,其每天行駛公里數達到一定數額,則可以申請固定補助,經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備案,每月隨薪資一起發放。

按照車輛行駛里程享受車輛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1.總經理特批人員的車輛使用費實報實銷;

2.公司總部:總經理和總監級以上人員按1500元/月實行包乾補貼。

3.各部門部長按800元/月補貼。

享受車輛補貼人員,不再報銷其他任何車輛相關費用(如:車輛的油費、路橋費、保險費、年票、維修保養費、停車費等車輛需繳納或產生的費用等)。當公務使用時,不論本人或他人共同執行外勤公務時,皆須使用自己車輛,不得要求派車。

享受車輛補貼人員,出差里程在100公里範圍內的,公司不派車,也不報銷交通費。原則上部門負責人享受有固定車輛補貼的,本部門人員公務用車使用部門負責人的車輛,公司不再派車。

享受車輛補貼人員到廣州市外的省內區域出差時,財務根據出差審批單另核算其出差車輛補貼,補貼標準為: 元/公里。補貼需憑過路票報銷,但不以過路票金額為計算依據,里程的計算以所屬單位所在地到出差地公路里程為準,不包括在市區的行駛里程。

二、零星補助方式

未領取私車公用固定補助的非經常性外出洽談人員,確因公務上必須外出者,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並事先經由部門負責人核准,由員工提供車輛公務使用時,每公里補貼元/公里(含停車費、油費、折舊費、過路費)。補助需憑過路票報銷,但不以過路票金額為計算依據,里程的計算以所屬單位所在地到出差地公路里程為準。

三、補助發放

車輛補助每月發放一次,具體時間由財務確定。報銷時應填寫《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審批表》附上相應發票後按規定程式報銷。

第四十五條法律責任及其他

一、 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規定向車輛所在地車管部門繳納相關費用、辦理相關保險,辦理一切規費及任意保險所需支出由車主自負。

二、 私車公用過程中與交通事故、違章行駛相關的一切費用(如事故處理費、車輛維修費、罰款等),由車主自理。產生的費用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本公司不酌情給予支付部分費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第2條本制度所說 公司車輛 是指公司所屬的,或歸公司使用的各種專用車輛和公用車輛。專用車輛指公司為特定人員配置專用的車輛。公用車輛指非特定人員專用 公共使用的公司車輛。所有車輛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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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使用規定 一 單位公車的證照及維修保養等事物統由公司專門負責,由公司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 檢驗 清潔等。二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 派車單 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三 車輛應設定 車輛行駛記錄表 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