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制度

2021-06-05 12:49:07 字數 2270 閱讀 3590

為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資源,維護財經紀律,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會計準則,促使公司對外經濟往來正常進行,特制定財產清查制度公。

本制度主要規範資產的財產清查制度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1.財產清查是根據賬簿記錄,通過對公司的各項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對銀行存款、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各種財產、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有數,並查明賬存數與實物數是否相符。財產清查一般包括:

每年對財產物資進行的全面清查;

對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每月同銀行的核對;

各種債權、債務,每年年末進行定期核對;

實物、現金保管人員辦理移交時,進行的清查;

財產物資發生非常損失時,進行的清查;

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司法部門、註冊會計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的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開始前,要建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清查工作計畫,明確清查範圍,規定清查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分工和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掌握財產清查的政策、制度、內容和方法等

2.財產清查的內容和要求

(1).貨幣資金的清查

庫存現金的清查。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進行核對,以查明餘缺情況。除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明有無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盤點結束後,應根據盤點結果,及時填製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並由檢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對長款、短款情況,要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

銀行存款的清查採用核對法,即將開戶銀行對賬單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在清查過程中,查詢雙方未達賬項的餘額,並據以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清除未達款項影響,以便檢查雙方有無差錯,並確定銀行存款實存數。

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與銀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 存貨的清查

存貨的清查是指對庫存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採用實地盤點方法,首先將材料物資賬簿上的數量、金額填在存貨清查表上,然後根據賬存數對材料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帳實差額作為盤盈、盤虧,對盤盈、盤虧金額要分析產生的原因,做出單獨說明。

(3) 固定資產的清查

固定資產的清查,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將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記錄情況與固定資產實物一一核對,包括明細賬上所列固定資產的類別、名稱、編號等,在清查中發現固定資產盤盈或毀損,還要查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值、己提折舊額等;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要對其估價,以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估計折舊等,據以編制固定資產盤虧、盤盈報告單。

(4)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採用同對方核對賬目的方法。

清查時,首先將各項應收、應付的往來款項正確完整地登記入賬, 由財務部嚮往來單位發函證,如對方單位核對無誤,應在函證上蓋章後退發出單位;如對方發現數字不符,應在函證證明不符原因處簽章並註明金額後退回發出單位,或者另抄對賬單退回,作為進一步核對的依據。發出單位收到對方的回單後,對錯誤的賬目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按規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後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往來款項清查報告表」。

3. 財產清查的方法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幾種:

實地盤點法,

抽樣盤存法

核對帳目法,就是對債權、債務通過信函詢證或派人調查進行核對的方法。

質量檢查,就是根據各種財產的技術、範圍對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的方法。

4. 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1)認真分析財產清查發生問題的原因,並確定處理辦法

財產清查出現帳實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 財產物資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益;

2) 量、計算、檢驗不准而發生的差錯;

3) 計算登記賬簿時的錯誤;

4) 由於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員失職而造成財產物資的損壞、變質或短缺.以及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差錯;

5) 盜竊、營私舞弊造成的損失;

6) 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

7) 未達賬項引起的賬賬、賬實不符;

8) 雖然賬實相符,由於質量等問題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財產物資使用的毀損。對於定額內的損耗,多屬自然原因,非人為因素,一般可根據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對於超定額損耗,應詳細分析產生原因並行處理。

由於工作失職,個人造成的損失,應區分不同情況,嚴肅處理、如果屬於玩忽職守或**盜竊的則應由過失人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 要積極處理多餘物資和清理長期不清的債權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發現的超儲積壓物資、呆滯和不需用物資,應積極組織調劑或改裝,做到物盡其用,並積極向外推銷或報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撥。對於長期不清的結算賬款,應指定專人,主動與對方單位研究解決。

根據領導批准調整帳簿記錄,做到帳實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財產清查制度

根據 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及其他法規 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財產清查是指對學校的現金 銀行存款 財產物資 債權 債務等採用一定的專門方法,進行實地盤點或核對,以查明貨幣資金 財產 債權 債務的實有數額,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其具體清查物件是現金 銀行...

財產清查制度

公司財產盤點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財產使用 管理人員的責任,確保公司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並特制定本財產盤點辦法。1.2.盤點範圍 本制度所稱財產盤點,係指採供入庫庫存材料的盤點。1.2.1.庫存材料 包括建工材料 燃料油脂 電線電纜 工具器具 勞保材料 裝置配件 五...

財產清查盤點制度

一 財產清查的組織。為了保證財產的完整,維護財經紀律,挖掘財產物資潛力,充分使用資金,提高經濟效益,同時確保會計報表的質量,公司應建立以有關職能部門 如財務部門 生產部門 銷售部門等 組成的財產清查小組,對公司全部財產實施清查工作。二 財產清查範圍 1 各種機器裝置 房屋 建築物等所有固定資產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