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制度

2021-06-05 04:15:05 字數 4038 閱讀 8392

員工薪酬制度

目的: 為規範專案公司薪酬體系及相關薪酬結構、核定、計算、給付、調整等事宜,特制定本規定。

薪酬決定原則:以按勞分配、按崗分配、按績分配為基本原則。員工的薪酬水平由其對公司的貢獻、所任職崗位、工作能力和意願評價、相應工作業績考核結果決定。

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一、薪酬體系結構

工資:包括標準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獎金、福利補貼;

1、工資 = 基本工資 + 崗位工資 + 考核獎金 + 福利補貼 ;

2、基本工資:依據員工學歷、工作經驗、綜合素質的不同所核定的工資;

3、崗位工資:依據工作崗位的不同所核定的工資;

4、考核獎金:根據員工實際工作表現和完成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分考核,以評分考核成績確定工資;

5、福利補貼:根據國家勞動用工政策、專案公司地區物價水平,確定社會保險、伙食補貼,同時根據員工崗位的需要,適時發放通訊補貼。

年終獎: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員工實際的工作業績核定績效係數,年終獎等於工資乘以績效係數。年終獎在每年考核後發放,具體發放按公司相關年終獎發放辦法執行。

二、特別說明

2023年年終獎金的發放,暫依據《關於2023年度雙薪發放條件及辦法的通知》執行。

三、工資、獎金的計算支付形式

1、支付形式:

a、正常支付:

標準工資按月發放,計算週期為上月的25日起到當月的25日止,並於月底前通過現金或指定的銀行直接劃入員工的個人銀行工資帳戶,並給員工提供有明細的工資單。如遇節假日時,則提前或順延發放。

考核獎金和福利補貼原則上按月發放,如遇事假、病假等情況發生時給予相應酌減。

b、特殊支付:

提前支付:員工本人或親屬如遇婚、喪、生育、住醫院、家庭受災等特殊事件,經本人申請並報公司批准,可提前支付工資。支付金額不超過該員工上月所領取的月工資總額。

c、離職結算:

按《離職管理規定》內薪金結算方式執行。員工辭職、解聘,在妥善辦理完相應工作交接等手續後,於下次發薪日予以發放。

d、追溯:

因計算失誤造成員工實得工資額不正確時,公司可以追回或予以下次發薪日補齊。

2、工資的計算:

實發工資 = 稅前應發工資 – 稅前扣款 - 稅後扣款

稅前應發工資 = 核定稅前工資 + 稅前其它補發工資

稅前扣款 = 各類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扣款 + 考勤扣款 + 個人所得稅

考勤扣款 = 核定稅前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缺勤天數

個人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應發工資 – 各類保險個人繳納部分扣款 – 考勤扣款

(當月應出勤天數:在編員工按21.75天/月計算。)

3、考核獎金的發放:

考核獎金按月考核發放,根據員工實際工作表現和完成工作的情況進行評估考核,以評分考核成績確定考核獎金。

4、年終獎金按年發放:

每年的年終獎金原則上為乙個月的工資(除福利補貼外)

5、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續工資支付時,應提前一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四、收入保密規定

1、公司規定收入制度公開,個人收入不公開。根據法律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員工之間不許私下談論自己和公司其他員工收入,同時公司對每個員工的實發工資額、獎金額實行保密制度。

2、如財務部以現金的形式直接發放時,不允許他人代領,由本人親自簽字領取。

3、涉及收入操作的員工應妥善保護好所有工資資料(含紙介、電子及其它形式),不得洩露,員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洩露本人工資單。

4、發現員工有洩漏收入的行為,可對當事人進行降薪降職處分;後果嚴重的,可直接辭退該員工。

五、休假期間的工資發放

按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支付。具體如下: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和因公培訓假期間的工資核算基數為標準工資 + 考核獎金 + 福利補貼餘額(扣除休假天數);

3、工傷的界定及工資發放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病假工資的計算辦法:轉正的員工每年累計有3天帶薪病假,即當月標準工資全額發放,考核獎金和福利補貼按休假天數酌減;每年累計4~6天或連續4~6天,按累計記錄的當月標準工資的50%發放,考核獎金和福利補貼按休假天數酌減;每年累計15天或連續15天以上,按累計記錄的當月標準工資的30%發放,考核獎金和福利補貼不予發放;三個月以上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期政策執行。

六、扣除額

下列各項規定的款項,須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1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險、醫療保險、生育險(北京市籍女性員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的部分;

2 考勤扣款;

3 考核獎金扣款;

4 按照法律員工應該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5 其它按法令、制度及公司規定應該扣除的。

七、工資框架及定級

1、工資框架公司工資實行工資等級制度,工資結構表由若干等級組成,每個等級由a、b、c三個區間組成如下圖所示:

a區:適用於高素質、有較高的工作能力、對工作有較大影響力的員工;

b區:適用於可接受的工作能力和素質、工作績效處於較好水平的員工;

c區:適用於處於學習階段,有些素質達不到要求、工作處於一般水平的員工。

2、工資定級及依據

a、工資定級是對員工在本崗位對公司目標的價值評價,明確各項工作在公司中的價值位置,促進公司的戰略目標實現與持續成長。

b、公司將工資定級與年終考核評估相結合,主要依據後者確定員工工資等級。工資等級和職位相結合,以《職級/工資等級對照表》體現,《職級/工資等級對照表》與公司工資框架體系相對應。

c、《職級/工資等級對照表》是根據市場薪酬狀況並結合公司目前薪資狀況制定的,每年可根據新的市場薪酬狀況及公司工資策略進行修改;

3、工資定級的職責以原則

a、公司因經營狀況進行整體調薪定級時,工資定級方案由總辦會討論決定;

b、公司正式員工的定級工資,應控制在該崗位工資等級範圍之內(不低於本職位工資起點工資,不高於本職位工資最高點工資)。但試用期內或降職等特殊情況不受此限制。

八、員工工資核定

1、試用期員工工資的核定

a、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按該招聘職位序列最低工資等級c區標準工資核定試用工資,根據其學歷可做適當調整。

b、有工作經驗的員工原則上按照招聘職位對應工資等級的c區標準核定試用工資,具體幅度視具體情況而定。

c、工資核定人核定完試用工資後,填寫《員工起薪通知單》,經主管人事行政部的負責人審批簽字,財務經理簽字後執行。

2、轉正工資的核定

a、依據對員工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考核,轉正工資的核定,應視其工作崗位的工資等級,承擔工作所負的責任大小,完成工作的能力,同時比照公司內當前同職同等員工的工資水平等因素進行。

b、轉正時原則上按照在該職位對應工資等級中b區標準核定。如試用期間業績表現優異者,可特殊申請。

c、工資核定人核定完轉正工資後,填寫《員工起薪通知單》,經主管人事行政部的負責人審批簽字,財務經理簽字後執行。

九、工資調整

1、工資調整

a.工資調整原則:有利於維持和增強公司贏利能力和薪酬競爭力,有利於調動員工工作熱情和能力的開發與提高。

b、薪酬調整前提:公司基本實現年度經營目標或取得較好的經營業績。

c、崗位/技能工資調整:根據員工業績考核結果或工作需要決定的崗位異動,由直管負責人提出,報執行總經理批准。員工崗位薪酬整後,原則上部門人員實際月工資總額不得超過該部門按計畫編制人數計算的年度月工資預算值。

特殊情況,需事前提交調整部門工資預算的申請,報公司執行總經理審批。

d、預警:當公司經營業績未達預定目標出現嚴重虧損, 或業務不足使員工出現待工情況,可以考慮通過談判適度降薪,以維持公司運營並度過難關。

2、工資通知

員工工資核定和調整,經執行總經理與財務經理協商確認調整工資額度,並填寫《員工薪酬核定/調整通知單》。

十、加班津貼

凡制度工作時間以外的出勤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時工作日的延長作業時間。

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150% 支付

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200% 支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300%支付

十一、本制度從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年休假和探親假休天數繼續參照《關於統一公司員工帶薪休假時間的通知》及對照表,事假和病假天數作相應調整。

公司薪酬制度

1.5 公司薪酬制度 1.5.1 目的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 以人為本 和公平公正 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1.5.2 指導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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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按照薪酬制度對內公平 對外具有競爭力的原則,發揮薪酬制度對員工的生活保障和激勵作用,建立健全工資與經營業績相結合的機制,優化人才結構,並使人力資源成本保持在乙個相對合理的水平,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一年期以上 含 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特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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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原則 遵循按勞分配 獎勤罰懶 效率優先並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以保證公司經營戰略的實現。1.2目的 為保證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規範員工薪酬管理,保障員工通過勞動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力,依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1.3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鑫元公司全體人員。2 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