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2021-06-04 17:42:17 字數 2652 閱讀 1694

一、高壓供電

1、為了加強高壓供電管理,高壓線路和裝置均由動力部負責,動力部要設有一名技術員專管,供電維護班、電工班,具體負責高壓供電系統的檢查、調整和試驗。

2、地面高壓架空線路、井上下高壓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都要統一編號,要註明規格、長度、容量等資料。機電部門要具備以下圖紙及質料。

⑴地面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和位置圖。

⑵高壓供電系統圖。

⑶井下高壓電纜和高壓裝置安裝位置圖。

⑷高壓供電裝置牌闆和臺帳。

⑸高壓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資料和檢修記錄。

3、高壓供電裝置,按規定檢修週期和電氣裝置的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後,要進行驗收並做好檢修記錄入檔。

4、架空線路每年要進行不少於二次的登桿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定期巡視,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面檢修,遇有大風暴雨和嚴重結冰等特殊情況要及時檢查。

5、井上下高壓電纜每月要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防鏽、防腐處理,在電纜設施處進行其它施工時,施工單位要制訂措施,按程式審批後,由機電科現場核准、落實後,方可進行施工。

6、電器裝置使用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直接啟動裝置的操作開關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閘三次者,必須補加一次試驗,對試驗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和更換。

7、井上下高壓線路和裝置的安裝必須有合理的設計並經有關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高壓電氣裝置在安裝檢修後,執行期間要根據煤礦電氣裝置絕緣試驗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和接地電阻的測定,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

8、防避雷保護要按照「高壓保護規程」進行安裝,根據《煤礦電氣裝置試驗規定》進行試驗和測定。

9、地面變電所,出線上要裝設過流和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井下**變電所及採區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要裝設過流及無壓釋放的保護裝置。上述保護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裝設、整定、校驗和調整,每年不少於一次,應在雨季前進行。遇有越級跳閘、保護失靈和儀表不准等要立即進行檢修或更換,保護整定值不經過主管技術員批准,不准任意變動。

10、有人值班的地面變電站,井下**變電所,都要設定事故照明或報警訊號,井上下變電所都要設有不少於兩隻滅火器、0.3m3的滅火黃砂,並備有釺子、鐵銑等滅火工具,上述滅火器材都要設定在機房和硐室的入口明顯處,並妥善保管。

二、井下低壓供電管理制度

1、機電部門要設有專職井下低壓供電電工,配備防爆裝置維護人員,具體負責低壓電器裝置的檢修工作。

2、各採區電氣裝置的安裝必須要有設計,設計中要包括供電系統圖、變壓器容量、開關型號、電纜截面、電纜長度、過流保護整定值;二相短路電流值等技術資料;然後方可安裝。在投入執行前要檢查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裝置是否與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相符,否則不准投入生產。

3、井下裝設零星電器裝置,安裝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書寫用電申請,經專管電氣技術員批准,在指定的地點和部位搭火,以防變電壓和電纜幹線過載。不經申請私自搭火,供電維護班有權拆除,由此影響生產和出現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負責。當裝置和線路需要拆除時,向變電所值班員提出停電通知,並匯報排程室。

在拆除開關一端下口電纜出線時,拆除電纜的開關接線口要堵死,嚴禁開關失爆。

4、井下變電硐室的漏電繼電器必須使用,每天進行一次動作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遠方試驗。127v系統要安裝綜合保護,每天要進行一次動作試驗,由各隊維護電工等人員負責試驗,其它變電所由供電維護班負責試驗。上述試驗,都要詳細記錄漏電繼電器檢查記錄薄內,發現繼電器或開關跳閘不靈敏時,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5、井下變電所內的電氣裝置,機電部門資料室都要有相應的低壓供電系統圖,在圖上要註明裝置型號、規格、電纜線截面、電纜長度、過流整定值、二相短路電流值等技術資料,並妥善保管。

6、井下低壓防爆開關的過流保護,要根據設計和低壓供電系統圖中標定的整定值進行過流整定和裝設保險,不經專管井下電氣技術員批准,不得任意改動。過流繼電器由井下供電包機人負責,每週檢查核對一次。

7、接地保護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8、礦用低壓橡套電纜要由機電科負責統一管理、統一領取、統一建卡編號、統一分配、統一維修。使用中的電纜要吊掛整齊、四線分開,禁止鐵絲吊掛,要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電纜在安裝和**過程中,不准任意割斷,特殊情況需動力部批准。 9、每旬進行一次井下低壓供電檢查,重點檢查裝置完好情況,電纜吊掛情況,小型電氣狀況,要求防爆裝置裝備率達到百分之百,防爆裝置失爆率為零,電氣裝置完好率不低於90%,低壓電纜合格率不低於90%,小型電器合格率不低於85%。

三、停送電管理

1、井上下低壓電氣裝置安裝和檢修必須停電時,由施工單位寫出停電申請報告,並制訂出專項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由動力部審批。當影響安全生產時,由主管電氣的技術員報安全、生產部門審批,礦領導批准。排程室、施工單位各持乙份。

停送電報告必須提前一天交排程室;35kv停電報告提前二天報供電局審批;無停電報告,嚴禁停電。

2、對需要停高壓的停電報告,必須填寫「操作命令票」。

3、高壓停送電操作,由專職電板工負責,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者要站在絕緣墊上,戴上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靴。停電後,要將停電開關的把手閉鎖,鎖上專鎖或專人看管,並懸掛「有人工作,不准送電」的停電警示牌。送電時,由申請單位施工負責人通知送電。

4、停電工作人員到現場後,要檢查裝置和路線,停電後要執行驗電、放電、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並檢查有無反送電的可能性,聯絡停送電要有專人聯絡。

5、停電工作完畢後,要檢查施工現場,當同一線路有幾處工作時,每處都要檢查,然後方可聯絡送電。檢修後,送電操作要先試驗一次,無誤後再正式送電,一切正常後方可離開現場。

6、高低壓停電時,和恢復正常送電後,均必須匯報排程室,特別是影響扇風機供風的區域。必須由排程室採取相應佈署措施後,方可停送電。

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配電房管理 配電房是供電中心,屬小區或大樓的心臟,應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1 配電房應由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值班,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 室內照明 通風保持良好,溫室控制在40 以下,牆上配掛溫度計 3 建立配電執行記錄,每班巡查一次,每月細查1次,半年大檢修1次,查出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

地面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1.1 礦井供電線路應符合規定,主變執行方式應可靠,主變容量應滿足需要 礦井應有兩迴路電源電路。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年產60000t以下 不含60000t 的礦井採用單迴路供電時,必須有備用電源。備用電源的容量必須滿足通風 排水 提公升等要求,並保證主要通風機...

井下供電系統管理制度

1.1 礦井 採區及採掘工作面等供電地點均應用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應與現場實際相符合。2 有井下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裝置布置示意圖,並隨著情況變化定期填繪。3 應按期進行繼電保護核算 調校 整定和試驗。4 防爆電氣裝置入井前,應檢查其 產品合格證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及安全效能 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