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進貨檢驗制度

2021-06-03 11:32:20 字數 5724 閱讀 8360

1. purpose

為規範公司勞保用品的進貨檢驗,避免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的工傷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 scope

適用公司內所使用的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帶、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絕緣手套、焊工服、防塵口罩、護目鏡、護耳器、其他焊工防護用具等。

3. definition

無4. procedure

4.1. 職責:

4.1.1. qesh部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進貨檢驗。

4.1.2. 倉庫負責勞保用品的來料接受。

4.1.3. 採購部負責與**商的聯絡。

4.2. 作業程式:

4.2.1. 採購部在下單之前應先對勞保用品進行試用,試用反饋合格後方可下單採購。

4.2.2. 採購部應要求**商提供以下資料,並送qesh部:

4.2.2.1. 國家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當年度該產品的質量檢測報告;

4.2.2.2. 所檢批次勞保用品的出廠檢驗報告(非合格證書);

4.2.2.3. 屬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的還應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證書。

4.2.3. 倉庫在接到勞保用品**商來貨時應第一時間通知qesh進行檢驗。

4.2.4. 倉庫接收來貨時應檢查品名與數量是否與訂單相符。

4.2.5. qesh在收到4.2.2中所要求資料之後方可進行檢驗。

4.2.6. 勞保用品檢驗分外觀檢驗及效能檢驗,效能檢驗如無專用檢測儀器則以出廠檢驗報告及國家檢驗機構報告結果為準。

4.2.7. 勞保用品採取抽樣檢驗的方法,並依照gb 2828-2003《抽樣檢驗標準》執行。

4.3. 檢驗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 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1.2. 是否有產品使用說明,包括保質期、適用頭圍大小等。

4.3.1.3. 帽襯、帽箍、吸汗帶、緩衝墊、襯帶、下頦帶、鎖緊卡等部件是否齊全。

4.3.1.4. 繫帶寬度不小於10mm。

4.3.1.5. 安全帽質量不超過430g。

4.3.1.6. 帽殼內部尺寸:長:195-250mm;寬:170-220mm;高:120-150mm;

4.3.1.7. 帽舌:10-70mm。

4.3.1.8. 佩戴高度:80-90mm。

4.3.1.9. 垂直間距:不大於50mm。

4.3.1.10. 水平間距:5-20mm。

4.3.1.11. 通氣孔:當帽殼留有通氣孔時,通氣孔面積為150mm2-450mm2。

4.3.1.12. 衝擊吸收效能:經高溫、低溫、浸水、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後做衝擊測試,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大於4900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3.1.13. 耐穿刺效能:經高溫、低溫、浸水、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後做穿刺測試,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3.1.14. 下頦帶強度:下頦帶發生破壞時的力值應介於150n-250n之間。

4.3.2. 安全鞋:

4.3.2.1. 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2.2. 安全鞋的所有測試均依據gb/t 20991-2007〈個體防護裝備鞋的測試方法〉進行。

4.3.2.3. 除縫合底外,鞋幫/外底結合強度不應小於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現象,則結合強度不應小於3n/mm。

4.3.2.4. 足趾保護:

4.3.2.

5. 鞋內保護包頭不能移動,保護包頭應有一層邊緣覆蓋層從保護包頭後部邊緣開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5mm,並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腳趾部位的抗磨損覆蓋層厚度不小於1mm。

4.3.2.6. 保護包頭的最小長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4.3.2.7. .在至少(200±4)j能量衝擊後,保護包頭內的最小間距下表要求。

4.3.2.8. 金屬包頭在做腐蝕性測試後,腐蝕區域不得超過處。每處面積不超過2.5mm2。

4.3.2.9. 防漏性測試後應沒有空氣洩露。

4.3.3. 鞋幫:

4.3.3.1. 鞋幫撕裂強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4.3.3.2. 拉伸效能符合下表要求:

4.3.3.3. 水蒸氣滲透率0.8mg/(cm2.h),水蒸氣滲透係數不小於15mg/ cm2。

4.3.4. 襯裡:

4.3.4.1. 襯裡撕裂強度應符合下表:

4.3.4.2. 水蒸氣滲透率2mg/(cm2.h),水蒸氣滲透係數不小於20mg/ cm2。

4.3.5. 鞋舌強度應符合下表:

4.3.6. 外底:

4.3.6.1. 外底撕裂強度不應小於:8kn/m適用於密度大於0.9g/cm3的材料;5kn/m適用於密度小於或等於0.9g/cm3的材料

4.3.6.2. 經耐磨性測試後,相對體積磨耗量不應大於250mm3。

4.3.6.3. 經耐折性測試,連續屈撓30000次,切口長度不應大於4mm。

4.3.6.4. 經耐油性測試後,體積增大不超過12%。

4.3.6.5. 中間層結合強度不小於4.0

4.3.6.6. 經刺穿性測試後,刺穿鞋底所需的力不應小於1100n。

4.3.6.7. 防刺穿金屬墊在經受1×106屈撓後不應出現看得見的裂縫痕跡。

4.3.6.8. 絕緣鞋在5kv電壓洩漏電流測試時其洩漏電流不能大於1.8ma。

4.3.7. 安全帶:

4.3.7.1. 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7.2. 腰帶必須是一整根,寬度為40-50mm。

4.3.7.3. 安全繩直徑不小於13mm,捻度為8.5-9/100(花/公釐),懸掛繩是否有加套。

4.3.7.4. 金屬鉤必須有保險裝置,金屬鉤舌彈簧有效復原次數不小於2萬次。鉤體和鉤舌的咬口必須平整。

4.3.7.5. 金屬配件表面必須光潔,不允許有麻點、裂紋,邊緣呈圓弧狀。

4.3.7.6. 安全帶、繩和金屬配件的破斷負荷應達到下表要求:

4.3.7.7. 緩衝器在4m衝距內,應不超過8825.4n(900kgf)。

4.3.8. 焊接面罩及其他眼面防護用具:

4.3.8.1. 焊接面罩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8.2. 表面光滑,**刺,無銳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適應感的其他缺陷,鉚釘及其他部件要牢固,沒有鬆動現象,金屬部件不能與面部接觸。

4.3.8.

3. 單鏡片尺寸不得小於108 mm×50 mm,厚度不大於3.8 mm;雙鏡片:

圓鏡片直徑φ62~65mm。不規則單鏡片水平基準長度×垂直高度:45mm×40mm,厚度不大於3.

2mm。

4.3.8.4. 鏡片中心範圍平滑、著色均勻、沒有劃痕、條紋、氣泡、霉斑、橘皮、霍光、異物或有損光學效能的其他缺陷。

4.3.8.5. 面罩的質量(除去鏡片、安全帽等附件)不得大於500g。

4.3.8.6. 眼面護具觀察窗的前方視野不得小於80°,對於雙鏡片組成的眼護具最小下方視野為60°,單鏡片組成的眼面護具最小下方視野為67°。

4.3.8.7. 平面鏡片三稜鏡偏差不得超過0.125△,曲面型鏡片的幾何中心與其他各點之間垂直和水平三稜鏡偏差均不得超過0.125△。

4.3.8.8. 焊接面罩的透光性應小於14號焊接濾光片的可見光透射比。

4.3.8.9. 鏡片強度:在常溫下必須達到45 g鋼球,從高度為0.6 m自由下落到鏡片中心三次無任何壞損。

4.3.8.10. 耐高溫效能:經高溫處理不變形,不脫落,無破損現象。

4.3.8.11. 耐磨效能應符合下表要求

4.3.8.12. 阻燃性能:材料燃燒速度必須小於76 mm/min,塑料材質要求離**源5 s之內自滅。

4.3.9. 焊工手套:

4.3.9.1. 焊工手套分——a 類:低靈活性(具有較高的其他效能);b 類:高靈活性(具有較低的其他效能)。

4.3.9.2. 焊工手套長度應滿足下表要求:

4.3.9.3. 焊工手套必須按aq6103-2007《焊工防護手套》進行測試,各項測試結果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4.3.9.4. 焊工手套不應設計成其外部和內材的導電連線,例如用鉚釘這樣的金屬部件進行連線。手套的垂直電阻不得大於105ω。

4.3.10. 焊工服(包括披肩、套袖、鞋蓋):

4.3.10.1. 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10.

2. 面料:棉織布及其他織物經向斷裂強力應不小於911n;緯向斷裂強力不小於411n。

豬麵革抗張強度》16n/mm2,牛麵革抗張強度》10n/mm2。

4.3.10.3. 阻燃性能:續燃時間不大於4s;陰燃時間不大於4s;損毀長度不大於100mm。

4.3.10.4. 防金屬融滴衝擊:經過15滴金屬融滴衝擊後,溫公升不超過40k。

4.3.10.5. 抗電性:靜電阻抗值不小於0.1mω。

4.3.10.6. 號型尺寸應符合gb13640《勞動防護服號型》。

4.3.10.7. 縫製要求:

4.3.10.7.1. 領口、袖口、褲口鬆緊兩用式;

4.3.10.7.2. 衣袋必須加兜蓋,縫合處無褶痕;

4.3.10.7.3. 扣鉤使用金屬扣時要為內藏式。

4.3.10.8. 外觀:

4.3.10.8.1.摺疊端正、熨燙平整、表面清潔。不得有汙漬、疵點及其他有損外觀的毛

4.3.10.8.2.不應有漏縫、缺件、破損;

4.3.10.8.2.領子平服、不起翹、上袖端正、圓順袖籠周圍不起縐。

4.3.10.8.2.對稱互差:門襟、袖長、袖口、褲長、褲腳、褲門襟對稱互差不大於0.4cm。

4.3.11. 防塵口罩:

4.3.11.1. 是否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4.3.11.2. 與面部接觸材料對**無刺激。

4.3.11.3. 口罩應能與面部密合且不易變形。

4.3.11.4. 過濾效率應滿足下表要求

4.3.11.5. 總洩漏率應滿足下表要求:

4.3.11.6. 頭帶在承受10n拉力,持續10s後不應出現滑脫或斷裂。

4.3.11.7. 可燃性:暴露於火焰的各部件在從火焰移開後,不應燃燒;如果燃燒,續燃時間不得超過5s。

4.3.12. 護耳器-耳塞:

4.3.12.1. 佩戴時容易放入和取出,使用時不易滑落。佩戴後無明顯的癢、脹、疼痛和其他不舒適感。

4.3.12.2. 護耳器所有效能測試均按gb 5893.3《護耳器主觀測量方法》進行。

4.3.12.3. 材料物理效能應滿足下表要求:

4.3.12.4. 耳塞聲音衰減量應能滿足下表要求:

5. records

無 6. process flow

無 7. reference

gb 2828-2003抽樣檢驗標準

gb2811-2007安全帽

gb2812安全帽測試方法

gb 21148-2007 個體防護裝備安全鞋

ld50-1994保護足趾安全鞋

gb/t 12017-1989 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術條件及試驗方法

gb12011-2009 足部防護電絕緣鞋

gb 6095-1985安全帶

gb 6096-1985安全檢驗方法

gb/t 14866-1993 眼面護具通用技術條件

gb/t 3609.1-1994焊接眼面防護具

gb/t 5890-1986防衝擊眼護具

gb/t12624-2006勞動防護手套通用技術條件

aq6103-2007焊工防護手套

gb 15701-1995焊接防護服

gb/t 13661-1992 一般防護服

gb 2626-2006 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gb 5893.1-1986 護耳器-耳塞

8. revision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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