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機管理制度

2021-06-03 00:45:27 字數 1158 閱讀 6199

1、實行編號管理,裝置庫要對所有鑽機建立檔案,統一編號,建立履歷臺帳(附表1)

2、各使用單位建立日動態臺帳,帳面要能夠清楚顯示裝置名稱、規格型號、使用地點、完好狀態(待修、完好備用、在用)以及鑽孔數量及鑽孔進度。每月25號上報上月25號至本月24號期間的鑽機「日動態臺帳」,並確保所報資料準確無誤,凡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的罰使用單位1000元,聯責隊長200元,上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或瞞報一處的,罰區隊500元,聯責隊長200元。

3、鑽機的日常維護及維修由使用單位負責,鑽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時,要及時組織修理,井下不能滿足修理條件的,要及時公升井修理,凡因沒有及時公升井或沒有及時修理,造成裝置閒置的,罰使用單位500元,聯責隊長200元。

4、公升井的鑽機,各使用單位要積極組織修理,完好存放。各使用單位鑽機待修數量不得超過2臺,每超1臺,對使用單位罰款500元,聯責隊長200元。

5、各使用單位井上鑽機自行存放保管,要上蓋下墊,嚴禁風吹日曬、雨淋,凡未採取保護措施或措施不得當的,罰區隊500元,聯責隊長100元。

6、使用單位必須建立維護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檢修記錄,凡檢修的鑽機及更換附件必須記錄在案。

7、井下所有鑽機為完好狀態,暫不使用的要及時公升井,超過乙個月不公升井的,要有礦主要領導簽字,並註明同意閒置期限,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500元,聯責隊長200元。

8、鑽機使用過程中,必須固定牢固,防止因鑽機震動造成部件損壞,影響鑽機使用壽命,杜絕裝置帶病作業(如漏油、螺絲鬆動、缺油等),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500元,隊長、跟班隊長各罰100元。

9、鑽機在移設或運輸過程中,必須愛護鑽機及附屬裝置,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因碰撞導致裝置損壞。凡因碰撞導致裝置損壞的附件,按損壞件的原值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聯責隊長罰款200元。

10、嚴禁把抽採裝置密閉在停採、停掘的工作面或巷道內,凡造成抽採裝置密閉,對使用單位一次性罰款1000元,隊長罰款500元。除此之外密閉期間所有被密閉裝置的租賃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追加隊長罰款租賃費用的10%,逐月考核。

11、鑽機如需要變更使用地點,應提前兩天報裝置組,並保證裝置完好,若私自變更,每次罰款1000元。

12、鑽機若需要變更使用單位,應通知裝置管理員進行移交確認,並辦理相應手續,私自移交罰款1000元。

13、其餘未盡事項參照「機電裝置管理細則」執行。

14、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表1抽採裝置履歷臺帳

附表2抽採裝置日動態臺帳

鑽機工作管理制度

城關鎮興發煤礦 一 操作鑽機的注意事項 1 開鑽前要檢查鑽機是否安裝平穩牢靠,各部緊韌體有無鬆動情況,檢查變速箱內 油箱內的油麵高低,不足時應予以補充。檢查抱閘的鬆緊程式是否合適。點動電機,檢查電機旋轉方向。送水器是否靈活。輸水膠管是否固定,以防止轉動。2 每次變速,或接通絞車,或斷開絞車,必須首先...

鑽機一隊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 所有鑽機隊人員在安全管理方面實行連鎖制度,互保聯保,確保安全,否則對所有相關人員都要承擔相應責任。2 各作業場所每組人員,在開工及執行過程中都必須檢查施工地點範圍內的安全情況,包括頂板,牆體,煤幫及立柱的良好程度。3 立柱必須掛設防倒鏈,否則每缺一根罰款20元。4 每發生一次人員身...

井下鑽機管理使用制度

簽發人 張明劍 根據我礦目前採掘布置及鑽機使用的實際情況,提高現有鑽機的使用效率,便於鑽機的管理和使用,降低鑽機配件和材料的消耗,制訂本規定 一 鑽機全部由防突科統一管理,抽探隊操作使用。鑽機配件由抽探隊統一領用,鑽機的維護和修理由抽探隊負責。二 採煤工作面上 下付巷本煤層預抽鑽孔及高位岩石鑽孔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