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查借閱複製制度

2021-06-02 22:09:05 字數 1297 閱讀 4956

第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材料,需按以下流程填寫《檔案查閱/出借/複製申請單》;並於檔案管理員處填寫《檔案查閱登記簿》方可查閱:

1、本公司員工可直接查閱本職能有關的檔案材料;

2、查閱本職能範圍外的本部門檔案:本人-本部門經理-查閱;

3、因工作需要查閱其它部門的檔案材料:本人-本部門經理-本部門分管理領導-檔案管理部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查閱;

4、查閱密級檔案:本人-本部門經理-本部門分管理領導-檔案管理部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查閱;

5、集團及各分、子公司證照:本人—本部門經理—查閱;

6、財務檔案只可查閱不得外借,任何人查閱財務檔案需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條檔案材料一般不外借,只限在檔案室閱覽。確因工作需要外借時,需填寫《檔案查閱/出借/複製申請單》,經公司相關領導批准,方可出借:

1、本公司員工借閱本部門有關的檔案材料:本人-本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經理-借閱;

2、因工作需要借閱其它部門的檔案材料:本人-本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經理-借閱;

3、借閱密級檔案:本人-本部門經理-分管領導-檔案管理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借閱。

4、借閱集團及各分、子公司證照:本人-本部門經理-分管領導-檔案管理部門經理-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借閱。

經審批後需填寫《檔案出借登記簿》,借期不得超過一周。到期後仍需繼續使用的,應向檔案部門說明情況,重新辦理借閱手續。

第三條利用者未經允許不得摘抄、複製檔案。確需複製檔案者,需填寫《檔案查閱/出借/複製申請單》,須經公司相關領導(具體規定與出借檔案相同)批准,方可複製。

關於查閱、借閱、複製財務檔案的特殊規定:除按上述流程進行簽批外,需呈報總經理最終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外單位一律不允許借閱我公司檔案。如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材料者:單位介紹信-檔案涉及部門經理-檔案涉及部門分管領導-企管部審核-總經理批准-登記查閱。

第五條利用者要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汙損檔案,不得私自拆卷,嚴禁塗改、圈劃、抽換、批註、汙損、摺皺等。如發現上述問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六條利用者歸還檔案時,在《檔案出借登記簿》上註明歸還日期。

第七條凡外出工作和調離公司人員,外出和調離前須歸還所借檔案,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借出檔案不得損毀或遺失,出現此種情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合同及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分、子公司檔案由分、子公司企管部負責日常的檔案收集、整理,並按集團公司的要求,集中彙總上報,最終由集團公司統一進行檔案管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青島銀盛泰集團****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檔案查閱、借閱、複製審批單

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檔案,應填寫 查借閱幹部檔案審批表 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 介紹信查閱。2.檔案管理部門要按照規定確定是否提供 編寫史誌 親屬入黨 公升學 參軍等一般不予查閱 和提供什麼材料。3.查閱單位應派2名以上中 員並且是本單位正式幹部到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查閱。4.檔案一般不外借,特...

檔案查借閱制度

1 查閱城建檔案者須持本單位介紹信,並經館領導批准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查閱館藏檔案。2 本館收藏的秘密級以上城建檔案,原則上不出借,特殊情況,秘密 機密檔案出借由館領導批准,絕密檔案出借須經住建局主管領導批准,借閱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到期後須按期歸還,逾期不歸還者,處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3 ...

1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查 借 閱人事檔案必須按照 幹部檔案工作條例 規定,填寫 查閱幹部檔案審批表 經人事部門蓋章和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到檔案管理部門辦理查 借 閱手續。任何組織不得批准任何個人查 借 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本人公務迴避物件的檔案,不得憑藉 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 和其它聯絡工作介紹信查閱人事檔案。公安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