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綜合治理委員會會議制度

2021-06-02 22:06:56 字數 942 閱讀 8619

第一條總則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組織形式。為了更好地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高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的執行質量和效率,保證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根據管理局綜治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原則

公司綜合治理委員會要堅持以穩定大局為基本原則,堅持兩個文明建設一起抓,做到抓公司整體穩定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穩定是一切經營生產活動的基本保障原則,堅持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三條會議內容

公司綜合治理委員會會議、主要議定涉及全公司在年度經營生產活動過程中,職工隊伍穩定、普法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重大問題。主要內容有: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的實施意見,部署和總結週期性綜治重點防控工作。

2、審議通過公司綜合治理委員會年度工作的方針、目標和報告。

3、研究公司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乙個週期性綜合治理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勵等事宜。

4、研究公司綜合治理委員會調整及變動。

5、研究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6、對公司各單位、部門提出的治安保衛、人武、普法、調解、戶籍、消防方面重大問題,作出決策或指導意見。

第四條會議準備

1、提交綜治委會議議題,會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責任部門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匯報稿,會前兩天必須做好充分準備。

2、綜治委員會辦公室,提前兩天將會議稿報送、公司綜治委主任,副主任審查閱批。

3、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的會議議程,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規劃草案。

4、公司綜治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上會的報告、議題進行彙總,並將初步安排意見報公司綜治委主任、副主任審查定後,例入綜治委會議議程。會議議題、報告、專題一般應提前通知主要部門負責人,凡准許印發的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盡量會前印發給綜治成員。

校務委員會會議制度

一 校務委員會由學校正副校長,學校黨支部書記和學校工會主席等組成。二 校務委員會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三 校務委員會會議對學校重大問題進行討論,校長負責決策。四 校務委員會研究重大問題,主要是指 1 辦學方針。2 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3 學校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學校規章制度。4 幹部人事安排。5 ...

安委員會會議制度

廣漢三星堆水泥股份 1 總則 為貫徹落實 生產 勞動保 律法規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認真總結和部署公司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生產經營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制度。2 會議組織 2.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安環科組織召集,安委會主任主持,特殊情況可由安委會主任決定變更會...

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

發布時間 2009 03 31 21 39 35 一 為完善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程式,規範審判委員會工作秩序,切實發揮審判委員會職能作用,制定本制度。二 審判委員會的職責。1 審判委員會研究討論下列案件 1 刑事 民事 行政 執行案件中法律政策依據不明確的案件 重大疑難 新型別案件 在本地區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