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制度與工作紀律

2021-06-02 06:40:32 字數 2051 閱讀 858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護公務,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 工作時間:8:00—16:30,午餐時間:11:30—12:00

第六條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必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來不及請假的,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沒有寫請假條、沒有批准的請假條、事後沒有補請假條的按曠工處理。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

3、 員工請假超過七天者,(特殊原因除外,須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由車間主任、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

(三) 工作時間須做到「**準」:

1、 不准睡崗、脫崗、串崗;

2、 不准吃零食;

3、 不准打鬧、閒聊;

4、 不准幹私活;

5、 不准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八條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對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九條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准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一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十二條員工上班時間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獎勵

第十三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十四條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十五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十六條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著。

第七章: 處罰

第十七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十八條 「違紀」的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部門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責成當事人以書面的形式在所屬部門進行檢討。不做任何罰款處理,檢討後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教育。

(三) 部門處分:一般違紀,相關部門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部門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上一級部門領導批覆,由相關部門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必須罰款處理,並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五) 凡乙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23年6月13日開始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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