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2021-05-27 17:45:44 字數 2623 閱讀 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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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真正建立起自我負責、自我發展、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我廠繼續教育體制,規範職工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增強職工的工作能力,本著「以人為本、教育為先、講究實效、按需施教」的繼續教育工作原則,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職業教育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我廠範圍內各類培訓,我廠內部各部門自辦的崗位培訓不在本制度規定範圍之內。

1、廠辦負責本規定的制定、修改、實施及解釋。

2、各部門、生產車間應嚴格按照該規定有效的進行本部門(生產車間)的培訓管理工作。

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員工,必須根據國家規定,經過培訓考核並取得特殊工種上崗證書後方能上崗。對我廠組織的各類培訓,凡列入培訓範圍人員均有參加培訓的權力,除經我廠批准外,所在部門不得以其他理由阻止員工參加。

具體培訓物件如下:

(一)崗前培訓

1、各分我廠新進大學生

具體培訓內容:

1)企業發展史、企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教育;

2)裝置管理、產品工藝概況、產品質量管理;

3)薪酬福利及相關的人事制度,我廠管理特色及企業管理的基本制度,廠紀廠規及相關制度,安全保衛制度;

4)勞動安全保護、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規教育;

5)職業生涯發展規劃

2、一線員工(新專案培訓)

一線員工涵蓋範圍:

1) 裝置操作工

2) 封口工

3) 水處理工

4) 質檢員

具體培訓內容:

1) 我廠發展史、企業文化、職業道德教育;

2) 勞動安全保護、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規教育;

3) 廠紀廠規及相關制度,安全保衛制度;

4)質量管理與工藝流程

5)優秀員工榜樣學習與交流

6)崗位操作技能、崗位知識基礎

7)頂崗實習與比武考核

與上述培訓內容相關的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統一安排組織課程準備、教材編寫、教師配備等工作,並為本單位的員工、新進員工提供必要的實習、參觀、輪崗、頂崗等機會。

(二)在職業務培訓

1、各職能業務培訓(財務、人力資源、行政、生產管理、計畫、排程、倉儲等)

2、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裝置、質監等)

(三)管理培訓

1)科長、辦公室主任、車間主任等中層管理培訓

2)新晉公升幹部的理論、輪崗培訓

3)培訓師培訓

(四)學歷教育培訓:各部門、生產車間以上人員及工作業績表現優秀的員工

(五)持證上崗、特殊工種培訓

1、 特殊工種崗位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與我我廠相關的特殊工種崗位包括:

1)電工

2)金屬焊接切割工

3)鍋爐工

4)倉庫管理員

培訓實現形式分為企業內訓、外聘培訓與轉訓三種。對於有能力自辦的培訓專案一般採取內訓方式,由我廠培訓師團隊組織完成;我廠暫無法自辦專案,可考慮外聘老師,或者送骨幹員工參加外訓後再結合實際進一步組織在我廠內部的培訓:

培訓時間以不影響正常的生產或銷售為前提。在生產淡季可進行半脫產培訓,某些特殊和重點培訓專案可在生產旺季穿插進行。

我廠鼓勵多種教學方式的結合來保證培訓效果,如:案例研究、討論會、講課(討論)、商業遊戲、程式化教學、演講、一對一教學、角色扮演、敏感性訓練、電影、錄影帶、錄音帶、幻燈片等。

1、特種作業員工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特點。

2、我廠對技術工種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管理制度,凡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的,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未持證的提出申請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參加培訓;員工可憑取得的上崗證書到人力資源部報銷培訓費。

3、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複審1次(電工每3年複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我廠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後,複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

4、廠辦負責對我廠所有特殊工種崗位進行清查,並會同我廠安全管理員每季度至少一次對各部、分我廠技術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

5、各部門、生產車間人事管理員必須及時做好技術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臺帳,並根據臺帳提前乙個月向廠辦提出所屬員工的證書複審要求,由廠辦安全管理員統一進行證書複審,複審內容包括:健康檢查;違章作業記錄檢查;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我廠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2次以上的;弄虛作假騙取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7、現有特殊工種崗位員工的工作調動必須經過廠辦審查,不得隨意調動至非特殊工種崗位;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員工,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各單位未經廠辦審查批准,擅自調動特殊工種員工,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並扣分;特殊工種員工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未經考核確認上崗,發生事故的,由分我廠用人單位承擔後果並負相關責任。

(一)我廠內部培訓相關部門職責:

1、廠辦負責培訓計畫的制訂、計畫落實、監督與考核、組織協調;

2、實施培訓部門按照培訓計畫負責具體的培訓實施與受訓人員的日常考勤;

3、後勤科負責外地受訓員工的食宿安排及其它在行集團培訓的後勤保障;

(二)對受訓人員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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