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攀駕校管理制度

2021-05-26 08:35:33 字數 1690 閱讀 8449

教練員管理制度

為了樹立耀攀駕校的良好社會形象,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良的駕駛培訓服務,特對全體教練人員的執教行為提出以下行為規範與紀律(簡稱七要九不准)。

七要:一、全體教練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二、要牢記 「學員至上,注重質量,服務社會,提高效益」,服從管理,顧全大局,團結友愛,以校為家,維護駕校的集體榮譽。

三、要作風正派,文明教學,嚴格按教學計畫施教,恪守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學員高度負責,竭誠為學員提供良好的服務,積極提高培訓質量。

四、要教學育人,廉潔自律。從嚴要求,處處為學員做好表率。

五、要增強安全、節約意識,杜絕一切安全事故。

六、要愛護車輛,妥善保管車輛工具和教學器材,保持車容整潔,保證車況良好,不開帶病車。

七、教學時要著裝整齊,配戴胸卡及教練證。

九不准:

一、嚴格上下班制度,訓練時不准擅離職守。如果發現學員獨自練車,教練員脫崗現象,第一次提出口頭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如在教練離崗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教練員負全責。

二、不准直接或變相向學員吃拿卡要或接受吃請。一經查實予以辭退,決不姑息遷就。

三、不准用教練車辦私事或揩公家油,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0元,第二次即予以辭退。如因教練員出私車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事故損失概由當事人全部負責。

四、不准酗酒和酒後駕車。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即予以辭退。由此造成的事故損失概由教練員負責。

五、不准瞞報交通事故。訓練中造成交通事故,必須妥善處理,及時上報。否則,除罰款200元外還要視情節加重處罰。

六、不准私自更改訓練路線和擅自縮短訓練時間,如需延長訓練時間必須報經總教練同意,否則,一經發現予以50元罰款。由於改變路線造成的事故損失,由教練員全權負責。

七、不准打架、賭博,嚴禁教學時間教練員與學員打牌,一經查實予以辭退。學員在訓練場地打牌,如被發現,該車教練員罰款100元。

八、不准粗暴教學和辱罵學員,初次違反者給予嚴重警告,第二次違反罰款200元,再次違反予以辭退。

九、不准擅自安排無訓練卡學員上車訓練,初次違反扣200元,第二次違反扣400元。再次違反予以辭退。

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詳細說明如下:

主責:保險公司賠付不足時,由教練員承擔超出部分80%,學校承擔超出部分20%;

次責:保險公司賠付不足時,由教練員承擔超出部分80%,學校承擔超出部分20%;

無責:不給予處分

該次安全事故金額200元內,扣除當月安全獎200元;200元-500元,扣除三個月安全獎600元;600元-1000元,扣除半年安全獎1200元;1000元以上扣除全年安全獎。

績效考核獎懲制度

一、 月考核內容:合格率、出勤、安全、服務;

二、 季度考核內容:燃料、維修費用;

三、 製表上牆,高獎低罰。

考勤制度

遲到5分鐘內罰款20元;

遲到20分鐘按曠工處理;

曠工三次者予以辭退;

上班時間提前十分鐘到訓練場,超出按遲到處理。

休、請假制度

一、 每月四天假,不休假者給予200元補助;

二、 遇法定節假日三天以上需安排人員輪班,薪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三、 遇直系家屬(父母、配偶、子女)紅白喜事放假三天,生日放假一天;

四、 病假以國家正規醫院出具的病例為準,工資按實際薪資的70%發放;

五、 事假無任何薪資及補助,請假條一式兩份,由總教練及校長簽字認同;

重慶耀攀駕駛培訓****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駕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 為貫徹落實 道路交通安全法 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方針,增強駕校教練員 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二 認真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 文明行駛 安全行駛。三 定期組織安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道路安全檢查,針對教練員 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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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崗位職責 一 董事長 總經理 職責 1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畫及投資方案,主持公司全面的經營管理及財務預算方案 利潤分配方案。2 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定,人員定崗定編計畫,聘任和解聘高中層和管理層人員,決定各類人員的待遇及報酬,對成績顯著的員工給予獎勵 加薪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給予處分,直至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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